的 崛起 浴篇针康t维0是会…女 看法,①他否认“统治从本质上就是肮脏的”,相反,他认为政府 的存在具有正当的目的,“只要我们生活在人类中间,政府就必 然始终存在,并必须关怀和保护外在的敬拜上帝的自由,维护正 当的教义和教会的地位,调整我们的生活以形成人类社会,塑造 我们的行为以形成公正的统治,使人们可以彼此和睦,促进普遍 的和平与安宁”(第4卷20章2节)。 加尔文把统治分成三个部分: “一,维护法律的官员;二,官员 借以施行统治的法律;三,顺服在 政府之下,被法律统治的人民(第 4卷20章3节)。”尤其在谈到《罗 马书》13章1一4节时,加尔文清楚 地解释到:政府的权柄是上帝所设 16 立的(第4卷20章4节),那些无 政府主义的信徒,拒绝顺服在政府 的治理之下,就是拒绝顺服上帝的 主权和管教(第4卷20章5、7节)。 政府官员对维护上帝的律法(第一 块和第二块法版)均负有责任,包 米开朗琪罗的作品:手持法版的摩西 ①加尔文对再洗礼派有着频繁的误读和误解,正如查尔斯·M·威斯(Charles M.Swezey) 所说的,“加尔文反对再洗礼派的小册子,对今天的教会依然有着重大影响”。不过】·H ·利思和C·雷诺(J.H.Leith and C.Raynal)认为,加尔文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再 洗礼派反对基督徒参与政府、并将信仰与世俗截然分离的极端的政教分离观,是与加尔文 主义(及古代大公教会的传统)完全相反的,见《加尔文主义研究论集》第1一15页 (Davidson College,N.C.,1982). 约翰·加尔文与日内瓦 第章 023
的崛起 括培养公民的敬虔(第4卷20章9节)。政府官员需要履行自己的 职责,因此授予他们一定的权力是必要的,也是恰当的(第4卷 20章10节),包括战争中的权柄(第4卷20章11节),税收就更 不用说了(第四卷20章13节)。 克莱米·沃杰说,加尔文不像托马斯·阿奎那和后来的胡格 诺派的理论家们如伯撒(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他),加尔文 没有特别关注建立某种政府形式的合法性。(相反,胡格诺派声 称,政府只有当它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时,政府的统治才是 合法的)。①但对加尔文来说,一种政体即使仅建立在强制的基础 上,基督徒也首先应当顺服它。用查莱瑞尔的话说,“浅薄的观察 者把某个人的好运纯粹归结于他的雄心、勇气等自身因素。可无 论在什么地方,信徒都应该看到上帝的手在做工,甚至在自己身 上发生了极不公平的遭遇时也是如此”②。在这点上,沃杰简要总 结了加尔文对《罗马书》第13章和《彼得前书》第2章13节的解 释: “使徒保罗说,一切权力都是上帝所设定的,政府官员也是 上帝所设立的,所以应该顺服他们,就是这么简单。每种权力 的存在,都要求人们对之顺服。上帝是所有权力存在的合法性 ① Clemy Vautier,Les Theories Relatives a la Souverainete et a la Resistance chez L'auteur des Vin- diciae Contra Tyrannos(1579)(Lausanne:F.Roth,et cie1947),第61、120、122、 127、131、142页。 2 "La ou le simple spectateur ne voit que le jeu d'une ambition,du courage ou de la faiblesse des homes,le croyant doit voir la main de Dieu,meme dans ce qui lui apparait le plus injuste. Cheneviere,.La Pensee Politique de Calvin,第305页。 约翰·加尔文与日内瓦 024
的娲起 流是中w子 1gh: 的源头。”① 因此加尔文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政府的起源上,而是简要总 结了政体的三种主要形式: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第 4卷20章8节)。加尔文承认这三种统治形式的合法性,他陈述了 自己的偏好:“我承认贵族政体或者贵族政体与民主政体结合在一 起的体制,将远胜过其他体制。”波哈太克指出,加尔文从亚里士 多德的《政治学》中推导出这种非世袭的贵族专制和民主政治融 合的体制,②但加尔文倾向于这种政体模式的原因主要来源于《圣 经》的神学:人是全然败坏的,并且人一定会滥用权柄。 “因此,由于人类的罪孽与过犯,所以由一些人来组成政府, 17 行使政府职权,将会是更安全、更稳定的一种做法,他们可以彼 此帮助,彼此教导,彼此劝告。如果有人不正确地坚持己见,那 么就可能有许多监察者和官员站出来制约他的意愿”(第4卷20章 8节)。 根据《撒母耳记上》第8章11-12节,加尔文在他的第29篇布 道中详细论述了滥用君主政体的倾向: “因为就像《圣经》教导我们的那样,一个结构完善的政府是 上帝的恩典。另一方面,一个由邪恶的统治者和滥用法律者所组 成的政府是上帝向我们所发的愤怒… 1 "Puisque saint Paul enseigne que le Pouvoir est voulu de Dieu,que les magistrates sont etablis par lui,la soumission leur due purement et simplement.L'existence du Pouvoir etant son titre a l'obeissance,positive et legitimite se recouvrent entierement."Vautier,Les Theories, 127页。 2 J.Bohatec,Bude und Calvin:Studien zur Gedan kenwelt des franzosichen Fruhhumanismus (Graz:Bohlau,.1950),第458页。 约翰·加尔文与日内瓦 第 025
的 崛起 原中先点克F”:少 因此,即使今天的社会也仍然充斥着不敬畏上帝和不义的气 氛。如果我们看到处处都是抢劫和盗窃,如果我们看到仅仅因为 无人反对,君主们就认为他们配得他们想要的一切,我们都不要 为此感到惊讶。”① 加尔文在关于《撒母耳记下》的布道(宣讲于1562年,加尔 文的祖国法国发生宗教战争的时期)中,给君主和他们堕落的情 妇们刻画了一张十分逼真的肖像。②在第14篇布道中,关于大卫 王的众多妻妾,加尔文说:“除了他犯奸淫罪有其个人原因以外, 君王们还习惯性地认为:他们应该有特权做坏事,有特权凌驾于 其他人之上。”在第18篇布道中,他说:“高傲的王子们完全瞎了 眼,以至于他们以为自己就是上帝。” 堕落的人类倾向于攫取、扩大和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他们 只为了满足自己,而不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加尔文对这些人的 评价并不言过其实。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可以看到,在法国、英 格兰和北美殖民地,加尔文的继承者们后来更系统地推进并应用 了加尔文的这些见解。政府需要被统治者的同意,以及权力的分 立与制衡,这些原则都是合理的,符合加尔文认为按照《圣经》的 教义人类是堕落并充满罪性的这一观点。只是在变动的历史处境 和思想潮流的冲击下,直到几代人之后,这些重要的概念才被讨 论并被给出明确定义。 18 加尔文的理想是建立一种充满贵族精神的民主政体,这也是 ①《加尔文主义研究论集》,第7页。 ② 参见道格拉斯·凯利,《加尔文福音书讲道的儿个方面》(5,3,Autumn1987):另外,加 尔文的《撒母耳记下》1一13章的讲道中的一篇,道格拉斯·凯利译,由爱丁堡真理之旗 出版社1992年出版。 约翰·加尔文与日内瓦 026
的崛起 ras 对宪政主义的一种准确的描述一由大多数人依照法律去限制一 个人不可避免的滥用职权的专制倾向。加尔文的这种理想看起来 受到《圣经·旧约》里的君王时代的影响。在加尔文对《弥迦书》 第5章第5节的注释中,他用“牧羊人”这个词指代政府官员: “民众用大众投票的方式选出自己的牧羊人,通过这种方式来 达到自己最想达到的目的。当有人用暴力篡夺最高权力时,这就 是暴政。如果有人天生就具有君主的身份,那么这与自由也不相 符。因此先知说:我们将为自己设立君王;这就是说,上帝不仅 让教会自由呼吸,而且让他的子民有自由建立一个明确的、治理 良善的政府。建立这一切的基础是全民都具有选举权。”① 加尔文在关于《撒母耳记上》第8章11-12节的布道中,继续 讨论这个主题。以色列人拒绝了族长、先知、祭司带领下的权柄分 散的治理模式,而要求一个与列国一样的世袭君主国。加尔文详细 讨论了以色列人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的极度愚昧:“以前,百姓是 自由的,他们想要国王来统治他们,他们愿意自己顺服国王,因而 放弃了自己宝贵的自由。”②加尔文希望建立一种民众有选举权的、 代表制的(具有议会主权的性质)、共和政体的政府。很明显,加 尔文这种观念深受他多年以来以《旧约》为写作和布道主题的影 响。从圣约神学的视角看,上帝与以色列的选民之间有一个更高 的关于统治的“约”。但那些民众选立和罢免国王的实践(尤其在 分裂之后的北国以色列),逐步改变、定义和限制了国家的世俗权 ① Corpus Reformatorum X江lIl,374,引自J.T.McNeill关于加尔文的论述,《上帝与政治 责任》,人文丛书第23卷(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56),第22、23页。 ②《加尔文主义研究论集》,道格拉斯·凯利译,第67页。 约翰·加尔文与日内瓦 第華 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