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113204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英文名称:Subject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实验总学时:16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必修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 (一)实验目的 《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立法、实践及其规律的学科。通过实验,学生 不仅可深化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还能学以致用,形成独立的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从事刑事司法活动打下基础。 (二)实验要求 1、对学生的要求 (1)实验小组由5-6人组成,推选出组长,由其协调分工、组织和安排实验内容的 开展。 (2)实验前应先行掌握《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相关内容,同时熟悉的实验大纲的要 求,做好实验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3)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4)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2、对教师的要求 (1)实验前须交代实验目的与要求,提示学生温习实验项目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2)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和注意事项。 (3)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实验报告 (4)强调实验纪律和安全制度,全程为学生提供答疑和必要指导。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 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室内场所,配桌椅和多媒体设备。 三、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项目一 实验名称:制作起诉书 实哈内容: “、实验原理
1 《刑事诉讼法》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113204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英文名称: Subject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实验总学时:16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必修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 (一)实验目的 《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立法、实践及其规律的学科。通过实验,学生 不仅可深化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还能学以致用,形成独立的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从事刑事司法活动打下基础。 (二)实验要求 1、对学生的要求 (1)实验小组由 5-6 人组成,推选出组长,由其协调分工、组织和安排实验内容的 开展。 (2)实验前应先行掌握《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相关内容,同时熟悉的实验大纲的要 求,做好实验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3)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4)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2、对教师的要求 (1)实验前须交代实验目的与要求,提示学生温习实验项目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2)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和注意事项。 (3)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实验报告。 (4)强调实验纪律和安全制度,全程为学生提供答疑和必要指导。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 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的室内场所,配桌椅和多媒体设备。 三、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项目一 实验名称:制作起诉书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审查 后,或者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己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 律文书: 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起诉书首部包括标题和编号、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正文 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尾部包括起诉书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 具体承办案件公诉人的法律职务和姓名、附项。 一、实验准各 (一)案件材料 2016年5月9日晚间,昌平警方通报此事称,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接群 众举报,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接警后,警方 依法迅速开展查处工作。当晚在该足疗店查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6名。 期间,民警在将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29岁,本市人)带回审查时,该人抗拒执 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该人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在将该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 中,该人突然身体不适,警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通报,为进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 检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尸检。 2016年5月13日下午,开始尸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惠芹教授接受雷洋 家属的委托,经检察院审批,担任专家证人。2016年5月14日10时,雷洋尸检工作 在结束第一阶段的初步尸检后,进入下一阶段后续工作。长达约13小时的初步尸检 中,主要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预计将会在30天以内作出尸检结 论,如果有其他疑难复杂问题,需要延长时间,会另外作出说明 2016年5月19日11点33分,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发布雷洋案情况通报,北 京市公安局对雷洋案高度重视,事发后立即责成昌平分局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并积极 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相关人员接受调查。公安机关坚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 纪依法处理,绝不护短。 2016年6月1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对“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采取强 制约束措施后死亡”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2016年6 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 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 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
2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审查 后,或者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 律文书。 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起诉书首部包括标题和编号、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正文 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尾部包括起诉书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 具体承办案件公诉人的法律职务和姓名、附项。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2016 年 5 月 9 日晚间,昌平警方通报此事称,5 月 7 日 20 时许,昌平警方接群 众举报,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接警后,警方 依法迅速开展查处工作。当晚在该足疗店查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 6 名。 期间,民警在将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29 岁,本市人)带回审查时,该人抗拒执 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该人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在将该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 中,该人突然身体不适,警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通报,为进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 检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尸检。 2016 年 5 月 13 日下午,开始尸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惠芹教授接受雷洋 家属的委托,经检察院审批,担任专家证人。2016 年 5 月 14 日 10 时,雷洋尸检工作 在结束第一阶段的初步尸检后,进入下一阶段后续工作。长达约 13 小时的初步尸检 中,主要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预计将会在 30 天以内作出尸检结 论,如果有其他疑难复杂问题,需要延长时间,会另外作出说明。 2016 年 5 月 19 日 11 点 33 分,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发布雷洋案情况通报,北 京市公安局对雷洋案高度重视,事发后立即责成昌平分局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并积极 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相关人员接受调查。公安机关坚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 纪依法处理,绝不护短。 2016 年 6 月 1 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对“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采取强 制约束措施后死亡”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2016 年 6 月 1 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 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 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
2016年6月8日,北京检方下午通报了雷洋案件的最新办理进展。承办此案的北 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职务犯罪局分别约见了涉案警务人员和雷洋家属聘请的律 师,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并听取了律师意见建议,收取了相关材料。 2016年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西安交通大 学法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北京协和医 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等单位的全国法医学、病理学知名专家就鉴定机构提交的雷 洋尸体检验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论证。 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室息死亡。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侦查。涉案 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 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 2016年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及 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依法告知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对北京 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了审查,组织了专家审查论证、文证审查,确 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室息死亡。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侦查,结合侦 查工作依法判断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和责任轻重。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 存在不当行为,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 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根据其行为性质和办案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 四分院已报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变更强制措施,对邢某某、周莱以涉嫌玩忽职守 罪依法决定速捕。 2016年11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对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孔某、周 某、张某某、孙某某等5人涉嫌玩忽职守案侦查终结、依法移送公诉部门审查,并对 犯罪嫌疑人孔某、周某、张某某、孙某某等4人取保候审。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7-177条。 三、实验步骤 1.熟悉案情 2.确定本案的纠纷的性质 3.确定双方当事人 4.根据案情分析提起公诉的条件 5.根据案件事实撰写起诉书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5 实验目的与要求: (1)勉悉提起公诉的相关理论知识 (2)结合案例,运用相关理论分析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 3
3 2016 年 6 月 8 日,北京检方下午通报了雷洋案件的最新办理进展。承办此案的北 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职务犯罪局分别约见了涉案警务人员和雷洋家属聘请的律 师,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并听取了律师意见建议,收取了相关材料。 2016 年 6 月 27 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西安交通大 学法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北京协和医 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等单位的全国法医学、病理学知名专家就鉴定机构提交的雷 洋尸体检验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论证。 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侦查。涉案 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 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及 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依法告知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对北京 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了审查,组织了专家审查论证、文证审查,确 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侦查,结合侦 查工作依法判断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和责任轻重。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 存在不当行为,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 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根据其行为性质和办案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 四分院已报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变更强制措施,对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职守 罪依法决定逮捕。 2016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对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孔某、周 某、张某某、孙某某等 5 人涉嫌玩忽职守案侦查终结、依法移送公诉部门审查,并对 犯罪嫌疑人孔某、周某、张某某、孙某某等 4 人取保候审。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 167-177 条。 三、实验步骤 1.熟悉案情 2.确定本案的纠纷的性质 3.确定双方当事人 4.根据案情分析提起公诉的条件 5.根据案件事实撰写起诉书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5 实验目的与要求: (1)熟悉提起公诉的相关理论知识 (2)结合案例,运用相关理论分析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
(3)熟练掌握起诉书写法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审查起诉之后检察院会有哪些处理方法? 2.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是什么? 3.如何确定一个案件应该起诉还是不起诉? 实验项目二 实验名称:第一审程序的庭审 实验内容: 、实验原理 第一审程序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第一次审判所应遵循的程序规则的总称。 刑事第一审程序分为第一审一般程序和第一审特别程序。前者指公诉案件的第 审普通程序。后者指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和刑事简易程序。 刑事第一审一般程序包括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两大部分。 庭前程序包括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两个部分。 庭审程序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几个部 序 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的常态阶段和顺序是:开庭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 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宜告判决。 二、实验淮备 (一)庭审的案件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定所观摩的庭审:一是根据附近法院发布的庭审信 息确定旁听的案件:二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p:/tingshen.court.gov.cn)和庭审 直播网选择一审刑事庭审案件,观看庭审视频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81-203条: 三、实验步骤 1.确定所观看的庭审案件和时间、地点,了解该案件的基本信息: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若前往法院旁听须遵守该法院对旁听的相关规定: 3.理论联系实际,感受庭审环节与相关的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在庭审实践的 落实情况 4.提交案例报告,记录庭审旁听心得。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5
4 (3)熟练掌握起诉书写法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审查起诉之后检察院会有哪些处理方法? 2.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是什么? 3.如何确定一个案件应该起诉还是不起诉? 实验项目二 实验名称:第一审程序的庭审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第一审程序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第一次审判所应遵循的程序规则的总称。 刑事第一审程序分为第一审一般程序和第一审特别程序。前者指公诉案件的第一 审普通程序。后者指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和刑事简易程序。 刑事第一审一般程序包括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两大部分。 庭前程序包括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两个部分。 庭审程序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几个部 分。 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的常态阶段和顺序是:开庭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 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 二、实验准备 (一)庭审的案件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定所观摩的庭审:一是根据附近法院发布的庭审信 息确定旁听的案件;二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和庭审 直播网选择一审刑事庭审案件,观看庭审视频。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 181-203 条; 三、实验步骤 1.确定所观看的庭审案件和时间、地点,了解该案件的基本信息;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若前往法院旁听须遵守该法院对旁听的相关规定; 3.理论联系实际,感受庭审环节与相关的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在庭审实践的 落实情况 4. 提交案例报告,记录庭审旁听心得。 实验性质:综合设计性实验 实验学时:5
实验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验要求学生了解第一审程序的性质与特点,理解审理前准备阶段的重要意 义和作用,熟悉第一审程序的庭审过程,正确认识与一审的庭审环节与相关的公开审 判制度、回避制度的衔接与正确运用,掌握第一审程序的基本原理与实践运作流程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第一审程序有哪些基本流程? 2.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分别解决什么问题? 实验项目三 实验名称:刑事冤假错案的纠正 实验内容: “、实验原理 审判监督程序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为了纠正己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在认定 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诉讼程 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 特点:1.审理对象是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 须有法定的理由,即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3.提起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 院。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县申后乡下聂 庄村人,原鹿泉县治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 民警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速捕,1995年经过二审终审被判处并执 行死刑。2005年,王书金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此后,河北政法部门 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案做出二审 宣判,裁定王书金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证据不符,不能认定王书金作案,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4年12月6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 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 案,并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石家 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 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某,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 车前行的康某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 康强奸。而后用随身推带的花上衣猛勘康的领部,致康室息死亡。”判决哥树藏“犯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
5 实验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验要求学生了解第一审程序的性质与特点,理解审理前准备阶段的重要意 义和作用,熟悉第一审程序的庭审过程,正确认识与一审的庭审环节与相关的公开审 判制度、回避制度的衔接与正确运用,掌握第一审程序的基本原理与实践运作流程。 实验条件:多媒体 研究与思考: 1.第一审程序有哪些基本流程? 2.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分别解决什么问题? 实验项目三 实验名称:刑事冤假错案的纠正 实验内容: 一、实验原理 审判监督程序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为了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在认定 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诉讼程 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 特点:1.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 须有法定的理由,即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3.提起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 院。 二、实验准备 (一)案件材料 聂树斌,男,1974 年 11 月 6 日出生,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县申后乡下聂 庄村人,原鹿泉县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 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 民警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1995 年经过二审终审被判处并执 行死刑。2005 年,王书金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此后,河北政法部门 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2013 年 9 月 27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案做出二审 宣判,裁定王书金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证据不符,不能认定王书金作案,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4 年 12 月 6 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 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 案,并于 1995 年 3 月 15 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 53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石家 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于 1994 年 8 月 5 日 17 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 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某,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 车前行的康某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 康强奸。而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判决聂树斌“犯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