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各地进一步挖掘污染减排潜力 改善空气质量、应对重污染过程,为编制城市或区域大气污染源 优化减排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及未来进行经济、能源结构调整提 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环境保 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大气污染 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1.2.1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或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源优先控 制分级工作 1.22本指南明确了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的内容、工作 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 1.3编制依据
— 69 — 附件 4 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各地进一步挖掘污染减排潜力, 改善空气质量、应对重污染过程,为编制城市或区域大气污染源 优化减排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及未来进行经济、能源结构调整提 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环境保 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大气污染 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或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源优先控 制分级工作。 1.2.2 本指南明确了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的内容、工作 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 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污染源:向大气环境中排放固态与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源统称 污染源,本指南所指污染源仅包括已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 (控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大气污染源,超排放标准和超总 量控制排放的污染源应直接列入控制名单,无需利用本指南再进 行计算 污染源分级:将不同污染源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不同控制先 后的级别。 目标区域:指进行污染源分级的城市或区域 污染源空气质量影响敏感系数:指污染源排放1t污染物对 目标区域空气质量的平均浓度贡献值 敏感因子:指敏感系数除以对应污染物的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值(日均值)所得因子 70
— 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 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污染源:向大气环境中排放固态与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源统称 污染源,本指南所指污染源仅包括已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 (控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大气污染源,超排放标准和超总 量控制排放的污染源应直接列入控制名单,无需利用本指南再进 行计算。 污染源分级:将不同污染源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不同控制先 后的级别。 目标区域:指进行污染源分级的城市或区域。 污染源空气质量影响敏感系数:指污染源排放 1t 污染物对 目标区域空气质量的平均浓度贡献值。 敏感因子:指敏感系数除以对应污染物的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值(日均值)所得因子
等标污染负荷:指某污染物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值(日均值)所得因子。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ⅴOCs)成分谱:污染源排放VOCs的 化学组分质量百分比组成 ⅤOCs臭氧生成潜势:本指南中指污染源排放 It Vocs可生 成的最大臭氧量。 归一化:指将一组数据利用统计方法进行数学处理使其全部 归为0-1的值。 分级指数:指用于确定污染源优先控制级别所依据的指数。 推荐模式:本指南将附录A所列的数值模拟模式作为推荐 模式,同时不排斥其他可实现相同功能及模拟效果的空气质量模 型。推荐模式原则上采取互联网等形式获取,获取内容包括模式 的使用说明、执行文件、用户手册、技术文档、应用案例等。推 荐模式为空气质量模拟模式,用于污染源对区堿空气质量影响敏 感系数的模拟。 1.5指导原则 (1)科学性与实用性原则:以污染源优化减排与空气质量 快速改善为最终目标,基于多地数年的污染源实地调硏与环境规 划管理研究工作,结合在典型地区开展的示范应用结果,确定指 南内容与工作步骤,使指南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2)适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分级内容的设计、分级方法 的选择等在保证科学性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到各地实际操作过程 的可行性 (3)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原则: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
— 71 — 等标污染负荷:指某污染物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值(日均值)所得因子。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成分谱:污染源排放 VOCs 的 化学组分质量百分比组成。 VOCs 臭氧生成潜势:本指南中指污染源排放 1t VOCs 可生 成的最大臭氧量。 归一化:指将一组数据利用统计方法进行数学处理使其全部 归为 0-1 的值。 分级指数:指用于确定污染源优先控制级别所依据的指数。 推荐模式:本指南将附录 A 所列的数值模拟模式作为推荐 模式,同时不排斥其他可实现相同功能及模拟效果的空气质量模 型。推荐模式原则上采取互联网等形式获取,获取内容包括模式 的使用说明、执行文件、用户手册、技术文档、应用案例等。推 荐模式为空气质量模拟模式,用于污染源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敏 感系数的模拟。 1.5 指导原则 (1)科学性与实用性原则:以污染源优化减排与空气质量 快速改善为最终目标,基于多地数年的污染源实地调研与环境规 划管理研究工作,结合在典型地区开展的示范应用结果,确定指 南内容与工作步骤,使指南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2)适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分级内容的设计、分级方法 的选择等在保证科学性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到各地实际操作过程 的可行性。 (3)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原则: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
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不同,大气污染特征存在差异,各地应 根据实际污染源情况与环境管理需求,科学选择污染源分级种 类;随着社会经济与科技水平的发展,不断更新和完善污染源分 级结果 16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北京工业大学、清华 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 起草编制。 第二章工作任务与程序 21工作任务 通过调查、估算、模拟等手段,评估各地区排放源单位污染 物排放(1t)对目标区域空气质量浓度的贡献,获取空气质量影 响敏感因子与等标污染负荷,或分析不同VOCs排放源的臭氧生 成潜势与排放量大小,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常规污染物与VOCs污 染源分级,为污染源优化减排方案、空气质量快速有效改善策略 以及经济、能源结构调整措施的制定等提供科学依据或指导性意 见。 22工作程序 22.1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排放源清单调研与估算、 VOCs排放源成分谱的收集与测试、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收集等 voCs排放源清单编制可参照《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 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222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排放源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
— 72 — 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不同,大气污染特征存在差异,各地应 根据实际污染源情况与环境管理需求,科学选择污染源分级种 类;随着社会经济与科技水平的发展,不断更新和完善污染源分 级结果。 1.6 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北京工业大学、清华 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 起草编制。 第二章 工作任务与程序 2.1 工作任务 通过调查、估算、模拟等手段,评估各地区排放源单位污染 物排放(1t)对目标区域空气质量浓度的贡献,获取空气质量影 响敏感因子与等标污染负荷,或分析不同 VOCs 排放源的臭氧生 成潜势与排放量大小,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常规污染物与 VOCs 污 染源分级,为污染源优化减排方案、空气质量快速有效改善策略 以及经济、能源结构调整措施的制定等提供科学依据或指导性意 见。 2.2 工作程序 2.2.1 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排放源清单调研与估算、 VOCs 排放源成分谱的收集与测试、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收集等。 VOCs 排放源清单编制可参照《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 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2.2.2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排放源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
子与等标污染负荷的计算与归一化处理、VOCs排放源臭氧生成 潜势的计算与归一化处理、污染源 VOCs排放量的归一化处理、 分级指数的计算与归一化处理等。 223第三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给出大气污染源分级结果, 完成污染源分级报告,提出污染源控制方案建议等 第三章大气污染源分级种类 本指南中污染源分级针对常规污染物及VOCs分为两类:即 分别为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和基于臭氧生成 潜势的VOCs污染源分级 3.1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主要是针对SO2 NOx与颗粒物(PM1o、PM2s)排放源的分级,其依据是空气质 量影响敏感因子与等标污染负荷。该分级既可以针对环境中某种 污染物(如SO2)进行污染源分级,也可以针对环境中多种污染 物(如SO2、NO3与颗粒物)进行污染源分级。例如,当以SO2 环境质量达标减排或控制硫酸型酸雨为目标时,可选择SO2的污 染源分级;以空气质量综合改善为目标时,可选择针对多污染物 的污染源分级 3.2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ⅴOCs污染源分级 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 VOCs污染源分级针对的污染物是 VOCs,分级依据包括污染源单位VOCs排放(t)的臭氧生成 潜势与污染源VOCs总排放量。当以VOCs及O3污染控制为目 标时,选择VOCs的污染源分级
— 73 — 子与等标污染负荷的计算与归一化处理、VOCs 排放源臭氧生成 潜势的计算与归一化处理、污染源 VOCs 排放量的归一化处理、 分级指数的计算与归一化处理等。 2.2.3 第三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给出大气污染源分级结果, 完成污染源分级报告,提出污染源控制方案建议等。 第三章 大气污染源分级种类 本指南中污染源分级针对常规污染物及 VOCs 分为两类:即 分别为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和基于臭氧生成 潜势的 VOCs 污染源分级。 3.1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主要是针对 SO2、 NOX 与颗粒物(PM10、PM2.5)排放源的分级,其依据是空气质 量影响敏感因子与等标污染负荷。该分级既可以针对环境中某种 污染物(如 SO2)进行污染源分级,也可以针对环境中多种污染 物(如 SO2、NOx与颗粒物)进行污染源分级。例如,当以 SO2 环境质量达标减排或控制硫酸型酸雨为目标时,可选择 SO2的污 染源分级;以空气质量综合改善为目标时,可选择针对多污染物 的污染源分级。 3.2 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 VOCs 污染源分级 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 VOCs 污染源分级针对的污染物是 VOCs,分级依据包括污染源单位 VOCs 排放(1t)的臭氧生成 潜势与污染源 VOCs 总排放量。当以 VOCs 及 O3污染控制为目 标时,选择 VOCs 的污染源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