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港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年9月
附件 4 港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 年 9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 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 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 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供的统计资料, 港口经营人应当如实提供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港口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 及时上报,并为港口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 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 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 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供的统计资料, 港口经营人应当如实提供。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港口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 及时上报,并为港口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目录 、总说明 、报表目录. 调查表式 (一)港口码头单位一览表. (二)港口吞吐量(按港口分) (三)港口吞吐量(按货物形态、包装及货类分) (四)分航线进出港旅客人数. (五)分货类吞吐量 (六)集装箱吞吐量. (七)吞吐量指标电讯快报. 四、附录 (一)规模以上港口名单 (二)港区间水运量纳入吞吐量统计范围的港口名单
目 录 一、总说明 ........................................................................... 1 二、报表目录 ......................................................................... 3 三、调查表式 ......................................................................... 4 (一)港口码头单位一览表............................................................. 4 (二)港口吞吐量(按港口分)......................................................... 8 (三)港口吞吐量(按货物形态、包装及货类分) ......................................... 9 (四)分航线进出港旅客人数.......................................................... 11 (五)分货类吞吐量.................................................................. 12 (六)集装箱吞吐量.................................................................. 14 (七)吞吐量指标电讯快报............................................................ 16 四、附录 ............................................................................ 18 (一)规模以上港口名单.............................................................. 18 (二)港区间水运量纳入吞吐量统计范围的港口名单 ...................................... 19
、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港口的基本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和港口主管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制定港口规划和 港口行业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调查范围为全国港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港口 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港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范围、填报目录和报送渠 道,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划内港口的统计年报 年快报、月快报等资料,按要求报送 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规模以上港口的统计月报资料,按要求报送;同时,应 按照所在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计机构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三)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为全国港口码头泊位拥有量、全国及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 集装箱吞吐量和旅客吞吐量 (四)规模以上港口统计标准为: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沿海港口和200万吨以上 的内河港口。具体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划定。(规模以上港口名单见附表Ⅰ)。 五)根据港区所处水域类型分组统计港口吞吐量。当一个港口同时拥有沿海港区和内河港区时, 其吞吐量分别统计 原规模以上港口被合并的,其对应吞吐量需单独统计,并按要求分别上报现有港口、合并前原规模 以上港口的统计报表。 港区间水运量纳入港口吞吐量统计范围。港区间水运量指统计报告期内,在港口范围内,经由水路 进、出港区,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目前限定为:在港口体制改革后,被合并为其他港口港区的原规 模以上港口之间的货物装卸数量。(港区间水运量纳入统计范围的港口名单见附表Ⅱ)。 (六)本报表制度中各项统计指标的概念及计算方法参见交通部2002年颁布的《公路、水路、港 口主要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但在本制度中另有说明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港口单位要调整统 计范围、口径或计算方法,须由省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上报交通运输部统计机构,经批准后 方可实行 (七)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送日期等,并加 盖单位公章。 (八)本报表制度中月度报表的统计期为自然月,年度报表的统计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1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港口的基本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和港口主管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制定港口规划和 港口行业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调查范围为全国港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港口 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港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范围、填报目录和报送渠 道,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划内港口的统计年报、 年快报、月快报等资料,按要求报送。 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规模以上港口的统计月报资料,按要求报送;同时,应 按照所在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计机构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三)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为全国港口码头泊位拥有量、全国及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 集装箱吞吐量和旅客吞吐量。 (四)规模以上港口统计标准为: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在 1000 万吨以上的沿海港口和 200 万吨以上 的内河港口。具体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划定。(规模以上港口名单见附表Ⅰ)。 (五)根据港区所处水域类型分组统计港口吞吐量。当一个港口同时拥有沿海港区和内河港区时, 其吞吐量分别统计。 原规模以上港口被合并的,其对应吞吐量需单独统计,并按要求分别上报现有港口、合并前原规模 以上港口的统计报表。 港区间水运量纳入港口吞吐量统计范围。港区间水运量指统计报告期内,在港口范围内,经由水路 进、出港区,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目前限定为:在港口体制改革后,被合并为其他港口港区的原规 模以上港口之间的货物装卸数量。(港区间水运量纳入统计范围的港口名单见附表Ⅱ)。 (六)本报表制度中各项统计指标的概念及计算方法参见交通部 2002 年颁布的《公路、水路、港 口主要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但在本制度中另有说明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港口单位要调整统 计范围、口径或计算方法,须由省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上报交通运输部统计机构,经批准后, 方可实行。 (七)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送日期等,并加 盖单位公章。 (八)本报表制度中月度报表的统计期为自然月,年度报表的统计期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九)本报表制度中交统港综2表、综3表、综4表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余报表采用非全面调 查的重点调查方法 (十)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交统港综2表、综3表、综4表 及交统港92表由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其余报表由各港口行 政管理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十一)本报表制度中的月度统计数据以行业统计快报及月报资料的形式,年度统计数据以年度统 计公报和统计资料汇编的形式公布,相关数据可以共享给国家统计局
2 (九)本报表制度中交统港综 2 表、综 3 表、综 4 表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余报表采用非全面调 查的重点调查方法。 (十)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交统港综 2 表、综 3 表、综 4 表 及交统港 92 表由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其余报表由各港口行 政管理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十一)本报表制度中的月度统计数据以行业统计快报及月报资料的形式,年度统计数据以年度统 计公报和统计资料汇编的形式公布,相关数据可以共享给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