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官指标 4.1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要求 要求 项目 级 二 级 三级 耳正面黑褐色、有光泽,耳 色泽 耳正面黑褐色,背暗灰色 多为黑褐色至浅棕色 背面暗灰色 耳片完整,不能通过直径 耳片基本完整,不能通过直 耳片小或成碎片,不能通 形态大小 3cm的筛眼 径2cm的筛眼 过直径1cm的筛眼 耳片厚度/mm ≥1 ≥0.7 杂质/% ≤0.3 ≤0.5 ≤1 拳耳/% 无 无 ≤1 薄耳/% 无 无 ≤0.5 流失耳 虫蛀耳 无 莓烂耳 气味 具有黑木耳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1感官指标:
2、理化指标 4.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理化要求 要求 项目 级 二级 三级 干湿比 ≥1:13 ≥1:12 水分/% ≤14 灰分/% ≤6.0 总糖(以转化糖计)/% ≥22.0 粗蛋白质/% ≥7.0 粗脂肪/% ≥0.40 粗纤维/% 3.06.0
2、理化指标
3、卫生指标 4.3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卫生要求 项目 要求 总砷(以As计)/(mg/kg) ≤1.0 铅(以Pb计)/(mg/kg) ≤2.0 总汞(以Hg计)/(mg/kg) ≤0.2 镉(以Cd计)/(mg/kg) ≤1.0 六六六/(mg/kg) ≤0.2 滴滴涕/(mg/kg) ≤0.1
3、卫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