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票据等。 这些金融工具期限较短,随时可在市场 上变现,有较强的货币性,故短期金融工具 又有“准货币”之称。 以这种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而进行的短 期资金交易活动的总和,也就称为货币市场。 按照使用的金融工具和贷款形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贴现市场、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企业借货市场、国库券市场等。 参与货币市场上短期资金买卖的有个人、工商企业、各类金 融机构和政府。 它们参加交易的形式多种多样,目的也不尽相同。 其中,个人将手头多余资金,以购买短期证券的形式投入证 券市场,期望获得一定收益,这时他是一个资金的供给者。 当他要求银行将他手中的票据和证券给予贴现和兑现
商业票据等。 这些金融工具期限较短,随时可在市场 上变现,有较强的货币性,故短期金融工具 又有“准货币”之称。 以这种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而进行的短 期资金交易活动的总和,也就称为货币市场。 按照使用的金融工具和贷款形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贴现市场、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企业借货市场、国库券市场等。 参与货币市场上短期资金买卖的有个人、工商企业、各类金 融机构和政府。 它们参加交易的形式多种多样,目的也不尽相同。 其中,个人将手头多余资金,以购买短期证券的形式投入证 券市场,期望获得一定收益,这时他是一个资金的供给者。 当他要求银行将他手中的票据和证券给予贴现和兑现
或者通过证券公司把手中的证券转让出去时, 他又是一个资金的需求者。 工商企业也希望通过货币市场为自己暂 时富裕的资金寻找生息场所,又能在需要时 从市场上筹集到自己暂时不足的资金。 商业银行通常是以获得的存款和从其它 渠道获得的资金为货币市场提供短期信贷。 中央银行参与货币市场是为了实现金融的宏观控制。 政府则往往把货币市场当作一个效率高、成本低的筹集资金的 场所。 货币市场的模式各国不尽一致,通常都按照自己的客观环境和 需要来发展货币市场。 但要有一个健全的货币市场,必须具备一些条件,如要有一个 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完善的银行体系,要有足够的融资工具
或者通过证券公司把手中的证券转让出去时, 他又是一个资金的需求者。 工商企业也希望通过货币市场为自己暂 时富裕的资金寻找生息场所,又能在需要时 从市场上筹集到自己暂时不足的资金。 商业银行通常是以获得的存款和从其它 渠道获得的资金为货币市场提供短期信贷。 中央银行参与货币市场是为了实现金融的宏观控制。 政府则往往把货币市场当作一个效率高、成本低的筹集资金的 场所。 货币市场的模式各国不尽一致,通常都按照自己的客观环境和 需要来发展货币市场。 但要有一个健全的货币市场,必须具备一些条件,如要有一个 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完善的银行体系,要有足够的融资工具
要有众多的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等等。 三、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一)发行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一级 证券市场”,是指新发行股票、公 债、公司债等证券以包销或承购方式易手的市场,其参与者包括一 切购买新发行证券的人。 证券发行市场没有一个特定的场所,是一个为证券发行者提供 便利条件的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须有两个必要条件(1)证券商必须注册领有执 照,才能直接销售证券;(2)证券的出售,必须获得管理机构的 许可。 其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以免被欺诈而遭受损失
要有众多的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等等。 三、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一)发行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一级 证券市场”,是指新发行股票、公 债、公司债等证券以包销或承购方式易手的市场,其参与者包括一 切购买新发行证券的人。 证券发行市场没有一个特定的场所,是一个为证券发行者提供 便利条件的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须有两个必要条件(1)证券商必须注册领有执 照,才能直接销售证券;(2)证券的出售,必须获得管理机构的 许可。 其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以免被欺诈而遭受损失
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 形成的前提。 通过证券发行市场所筹集的资金,除政 府用于弥补生产性开支外,主要用于企业的 创建、更新扩充生产设备及储存原料。 新发行证券的交易量大体上能够反映社 会资本形成的增加量。 证券发行的作用在于使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变成可用于生产建设 的长期资金使短期资金长期化。 典型的证券发行市场是由发行者、中介机构和投资大众共同构 成的。 证券的发行者有(1)政府。 政府是重要的发行主体,其中又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 主体
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 形成的前提。 通过证券发行市场所筹集的资金,除政 府用于弥补生产性开支外,主要用于企业的 创建、更新扩充生产设备及储存原料。 新发行证券的交易量大体上能够反映社 会资本形成的增加量。 证券发行的作用在于使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变成可用于生产建设 的长期资金使短期资金长期化。 典型的证券发行市场是由发行者、中介机构和投资大众共同构 成的。 证券的发行者有(1)政府。 政府是重要的发行主体,其中又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 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