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口不适用 接待对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象类型 供的资料 202007全景路演电话沟通机构厂发证券、中信证券、兴业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叵巨潮资讯网,(调研记录 直播平台 证券、国金证券 编号:2020-001) 发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2020年第一 全景·路演 巨潮资讯网,(调研记录 2020.04.30 电话沟通机构公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度业绩、未来发展规 直播平台 编号:2020-002) 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 2020.1103电话会议电话沟通机构 兴业证券、国泰基金、安信公司2020年第三季巨潮资讯网,(调研记录 基金 度业绩情况 编号:2020-003) 接待次数 接待机构数量 接待个人数量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21页共150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1 页 共 150 页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 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 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04.01 全景•路演 直播平台 电话沟通 机构 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兴业 证券、国金证券 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 状况。 巨潮资讯网,(调研记录 编号:2020-001) 2020.04.30 全景•路演 直播平台 电话沟通 机构 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金 公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 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 度业绩、未来发展规 划。 巨潮资讯网,(调研记录 编号:2020-002) 2020.11.03 电话会议 电话沟通 机构 兴业证券、国泰基金、安信 基金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 度业绩情况。 巨潮资讯网,(调研记录 编号:2020-003) 接待次数 3 接待机构数量 14 接待个人数量 0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定落实分红政策,并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已经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未重新进行调整,下一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照《公 司章程》,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是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1039,516,99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 利2.70元(含税),共计280.69,587.84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在2019年7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 月11日,红利实际发放日为2019年7月12日 2、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9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1,039,516,992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 利3元(含税),共计311855,097.6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在2020年6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8 日,红利实际发放日为2020年6月9日。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以2020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1039,516992股为基数,拟按每10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259,879,248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3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等作出的规定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 现金分红总额 以其以其他方式现 分红年度合并报 额占合并报 他方金分红金额占 (含其他方 分红现金分红金额表中归属于上市 表中归属于 合并报表中归 式)占合并报 年度(含税)公司普通股股东 上市公司/式现 现金分红总额表中归属于上 金分属于上市公司 通股股东的 市公司普通股 的净利润 净利润的比/红的普通股股东的 股东的净利润 金额净利润的比例 的比率 第22页共150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2 页 共 150 页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定落实分红政策,并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已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未重新进行调整,下一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照《公 司章程》,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额 1,039,516,99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 利 2.70 元(含税),共计 280,669,587.84 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7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红利实际发放日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 2、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额 1,039,516,99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 利 3 元(含税),共计 311,855,097.60 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6 月 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8 日,红利实际发放日为 2020 年 6 月 9 日。 3、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额 1,039,516,992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计 259,879,248 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 3 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等作出的规定。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 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 他方 式现 金分 红的 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现金分红总额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0年259879,24800912,710,38827 28.47% 0259,879,24800 28.47% 2019年3118550976010738834671 29.04% 0311,855,09760 29.04% 2018年280.66587841056122561 0280.669,587:84 6.58%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V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039516.99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259,879,248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259,879,24800 可分配利润(元) 4,129,409,761.64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母公司报表200年度实现净利润913,427,03379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按母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342,7033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619,1805283元, 减去支付的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311596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40.76164元。公司2020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05951692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35 元(含税),共计29879248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拟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 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向/承诺履行 类型 期限情况 股改承诺 第23页共150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3 页 共 150 页 2020 年 259,879,248.00 912,710,388.27 28.47% 0 0 259,879,248.00 28.47% 2019 年 311,855,097.60 1,073,883,467.11 29.04% 0 0 311,855,097.60 29.04% 2018 年 280,669,587.84 1,056,112,255.61 26.58% 0 0 280,669,587.84 26.58%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 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 期限 履行 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2.5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039,516,992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259,879,248.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259,879,248.00 可分配利润(元) 4,129,409,761.64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母公司报表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913,427,033.79 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按母公司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1,342,703.38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619,180,528.83 元, 减去支付的 2019 年度普通股股利 311,855,097.60 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129,409,761.64 元。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额 1,039,516,992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计 259,879,248 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 年度拟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东莞交投作为东莞控股控股股东期间,东莞交投将尽量减少 并规范与东莞控股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东 投与东莞控股将依法签定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莞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起至东莞交投不再系东莞控股的股东之日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保护东莞控股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避免在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与东莞控股可能产生的同业竞 争,从而可能侵犯东莞控股及其他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同作为东莞控股的控股股东期间,东莞交投特向东莞控股作出如下 业竞争、承诺:1、在莞深高速公路以及东莞控股今后投资或收购的其他 关联交高速公路未达到设计车流量前,东莞交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得 作为控/示 东莞交投易、资金在这些公路两侧各5公里范围内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任何与上20170712股股东内 占用方述高速公路平行或方向相同或构成任何竞争威胁的高速公路和 /期间艘 承级公路。2、东莞交投若将投资建设或经营管理的任何收费公 路、桥梁、隧道及有关附属设施或权益对外转让,在同等条件下 东莞控股享有优先购买权。3、若东莞控股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 域,东莞控股享有优先权,东莞交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再发展 同类业务。4、东莞交投将不会利用对东莞控股的控股地位从事 任何损害东莞控股或东莞控股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关于维护东莞控股独立性的承诺: 1、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东莞交投承诺将继续保持东莞控股完 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独立,保持其 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及机构方面的独立:严格遵守中国证 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会要求东莞控股为东莞 投提供违规担保或非法占用东莞控股资金,保持并维护东莞控股 的独立性。2、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东莞 投不再系东莞控股的股东之日止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如果东莞交投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 股份减东莞控股解除限售的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6个月内减持数 作为控/按承 东莞交投 2000股东/内 持承诺量达到5%及以上的,东莞交投将于第一次减持前2个交易日内 /期向/容艘 通过东莞控股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作承诺 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 按承 分红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 本公可承诺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2、 20180425/018诺内 2020年容履 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未来 年(2018-2020)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第24页共150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4 页 共 150 页 东莞交投 关于同 业竞争、 关联交 易、资金 占用方 面的承 诺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东莞交投作为东莞控股控股股东期间,东莞交投将尽量减少 并规范与东莞控股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东莞 交投与东莞控股将依法签定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 莞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起至东莞交投不再系东莞控股的股东之日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保护东莞控股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避免在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与东莞控股可能产生的同业竞 争,从而可能侵犯东莞控股及其他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东莞控股的控股股东期间,东莞交投特向东莞控股作出如下 承诺:1、在莞深高速公路以及东莞控股今后投资或收购的其他 高速公路未达到设计车流量前,东莞交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得 在这些公路两侧各 5 公里范围内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任何与上 述高速公路平行或方向相同或构成任何竞争威胁的高速公路和 一级公路。2、东莞交投若将投资建设或经营管理的任何收费公 路、桥梁、隧道及有关附属设施或权益对外转让,在同等条件下, 东莞控股享有优先购买权。3、若东莞控股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 域,东莞控股享有优先权,东莞交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再发展 同类业务。4、东莞交投将不会利用对东莞控股的控股地位从事 任何损害东莞控股或东莞控股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关于维护东莞控股独立性的承诺: 1、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东莞交投承诺将继续保持东莞控股完 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独立,保持其在 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及机构方面的独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会要求东莞控股为东莞交 投提供违规担保或非法占用东莞控股资金,保持并维护东莞控股 的独立性。2、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东莞 交投不再系东莞控股的股东之日止。 2017.07.12 作为控 股股东 期间 按承 诺内 容履 行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 - - - - -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东莞交投 股份减 持承诺 如果东莞交投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 东莞控股解除限售的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 6 个月内减持数 量达到 5%及以上的,东莞交投将于第一次减持前 2 个交易日内 通过东莞控股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2009.03.06 作为控 股股东 期间 按承 诺内 容履 行 本公司 分红 承诺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 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2、 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未来 三年(2018-2020)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2018.04.25 2018- 2020 年 按承 诺内 容履 行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4)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4、在确保足额现金 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发放股票股利。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 票股利不少于1股。 由于控股股东负责东莞市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属下拥有多条高 速公路的经营权和建设权。公司目前立足高速公路行业,未来 按承 本公司其他将主业迅速做大做强,通过关联交易来进行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和 诺内 200807.17长期 承诺途径。公司己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在以后的关联交易中 容履 按照该制度执行,保证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 行 公正和规范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新准则,对收入确认、收入计量等重新进行重新 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8)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 口适用√不适用 第25页共150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 25 页 共 150 页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在确保足额现金 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发放股票股利。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 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本公司 其他 承诺 由于控股股东负责东莞市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属下拥有多条高 速公路的经营权和建设权。公司目前立足高速公路行业,未来要 将主业迅速做大做强,通过关联交易来进行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和 途径。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在以后的关联交易中 按照该制度执行,保证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 公正和规范。 2008.07.17 长期 按承 诺内 容履 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新准则,对收入确认、收入计量等重新进行重新 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8)。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