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7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 塑料制品工业(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编制组 二O一九年九月
目录 1项目背景 1.1项目来源 12工作过程 2行业概况… 3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4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4.1适用范围 42术语和定义 4.3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44许可排放限值和许可管理要求 4.5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46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47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48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22334667778 49合规判定方法 5标准实施措施及建议
目录 1 项目背景.......................................................................................................................................1 1.1 项目来源............................................................................................................................1 1.2 工作过程............................................................................................................................1 2 行业概况.......................................................................................................................................1 3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2 4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2 4.1 适用范围............................................................................................................................2 4.2 术语和定义........................................................................................................................3 4.3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3 4.4 许可排放限值和许可管理要求........................................................................................4 4.5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6 4.6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6 4.7 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7 4.8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7 4.9 合规判定方法....................................................................................................................7 5 标准实施措施及建议...................................................................................................................8
1项目背景 项目来源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以部门预算项目的方式直接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宄院 承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的编制工作。中国橡胶工业 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天津市橡胶工业硏究所有限公司、 天津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作为协作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工作 12工作过程 (1)成立编制组,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9-12月,组建技术规范编制组,召开讨论 会确定阶段工作任务,开展文献调硏,着手起草技术规范初稿和开题报告初稿。 (2)广泛调硏,开展编制工作。2019年2-5月,编制组赴京津冀、山东、浙江、江苏、 安徽、广东和福建等多地进行调研,并召开专家咨询会对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 流硏讨。2019年6月,组织召开编制组工作调度会,编写完成技术规范初稿和开题论证报 (3)开题论证。2019年7月30日,组织召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开题论证会。审查委 员会通过该标准的开题论证,同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和建议:提出明确重点管理企业范围、 现行标准中基准排气量确定依据、加强可行技术论证依据、尽快开展试填报工作等建议。 (4)补充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2019年8月,编制组进行补充调研,对技术规范内 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技术规范和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5)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2019年8月16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组织召开标准征求 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审议专家就标准内容进行质询评议,一致认为符合标准要求,同意公开 征求意见。 2行业概况 橡胶制品工业:据国际橡胶研究组织( International Rubber Study group)对2018年橡 胶行业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是橡胶消耗量世界排名第一的国家,占全球耗胶量的33%。其 中,生胶消耗量自2002年起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耗胶大国。全国橡胶实际消费量2017 年为1187万吨,较2011年增长近60%,基本保持持续增长。同时,我国也是橡胶制品制 造大国,以橡胶制品工业龙头子类一一轮胎为例,根据我国2018年橡胶统计年鉴显示,2017 年有33家轮胎企业入围全球轮胎企业75强,轮胎生产量超过了全球轮胎生产量的一半,实 现工业总产值34649亿元,占全世界的1438% 塑料制品工业: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塑料制品工业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产销量都位 居全球首位,其中塑料制品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重约为20%。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 显示,2011-2018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从5474.31万吨快速增长至6042.15万吨,年复合增 长率为603%。未来,随着塑料加工业“功能化”“轻量化”和“微成型”产品的需求日益 提升,塑料制品工业的供给规模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
1 1 项目背景 1.1 项目来源 2018 年 9 月,生态环境部以部门预算项目的方式直接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承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的编制工作。中国橡胶工业 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天津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作为协作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工作。 1.2 工作过程 (1)成立编制组,制定工作方案。2018 年 9-12 月,组建技术规范编制组,召开讨论 会确定阶段工作任务,开展文献调研,着手起草技术规范初稿和开题报告初稿。 (2)广泛调研,开展编制工作。2019 年 2-5 月,编制组赴京津冀、山东、浙江、江苏、 安徽、广东和福建等多地进行调研,并召开专家咨询会对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 流研讨。2019 年 6 月,组织召开编制组工作调度会,编写完成技术规范初稿和开题论证报 告。 (3)开题论证。2019 年 7 月 30 日,组织召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开题论证会。审查委 员会通过该标准的开题论证,同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和建议:提出明确重点管理企业范围、 现行标准中基准排气量确定依据、加强可行技术论证依据、尽快开展试填报工作等建议。 (4)补充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2019 年 8 月,编制组进行补充调研,对技术规范内 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技术规范和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5)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2019 年 8 月 16 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组织召开标准征求 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审议专家就标准内容进行质询评议,一致认为符合标准要求,同意公开 征求意见。 2 行业概况 橡胶制品工业:据国际橡胶研究组织(International Rubber Study Group)对 2018 年橡 胶行业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是橡胶消耗量世界排名第一的国家,占全球耗胶量的 33%。其 中,生胶消耗量自 2002 年起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耗胶大国。全国橡胶实际消费量 2017 年为 1118.7 万吨,较 2011 年增长近 60%,基本保持持续增长。同时,我国也是橡胶制品制 造大国,以橡胶制品工业龙头子类——轮胎为例,根据我国 2018 年橡胶统计年鉴显示,2017 年有 33 家轮胎企业入围全球轮胎企业 75 强,轮胎生产量超过了全球轮胎生产量的一半,实 现工业总产值 3464.9 亿元,占全世界的 14.38%。 塑料制品工业: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塑料制品工业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产销量都位 居全球首位,其中塑料制品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重约为 20%。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 显示,2011-2018 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从 5474.31 万吨快速增长至 6042.15 万吨,年复合增 长率为 6.03%。未来,随着塑料加工业“功能化”、“轻量化”和“微成型”产品的需求日益 提升,塑料制品工业的供给规模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
3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依据,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在既不放松现有环境管理要求、也不增 加新的环境管理要求,同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确定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 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许可事项及环境管理要求。 统筹兼顾。在制度衔接上,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 1号)等文件要求,整合衔接环评、总量控制、环境标准、固体废物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 制度,满足“一证式”管理需要,使排污许可制度真正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在 适用范围上,厘清各类排污单位所属行业类别,充分做好与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的衔接。 科学合理。根据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工艺、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特点以及行业环 境管理现状,合理划分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环境要素的管控要求, 细化自行监测等要求,最大限度地与实际情况相吻合,为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开展 排污许可申报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4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4.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范围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保持一致,结合《2017版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试行)》细化了排污单位的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及废轮胎翻新排污单 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再生橡胶制造排污单位不适用于本标准。橡 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证范围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 理名录》等规定为准。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 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涉及再生橡 胶、再生塑料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 工工业》(H1034)。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的有电镀工序生 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HJ855);涉及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 制造业》(H971);涉及印刷工艺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印刷工业》(HJ口口)。 本标准未做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气、废水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橡胶和塑料 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942)执行
2 3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依据,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在既不放松现有环境管理要求、也不增 加新的环境管理要求,同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确定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 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许可事项及环境管理要求。 统筹兼顾。在制度衔接上,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 81 号)等文件要求,整合衔接环评、总量控制、环境标准、固体废物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 制度,满足“一证式”管理需要,使排污许可制度真正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在 适用范围上,厘清各类排污单位所属行业类别,充分做好与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的衔接。 科学合理。根据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工艺、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特点以及行业环 境管理现状,合理划分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环境要素的管控要求, 细化自行监测等要求,最大限度地与实际情况相吻合,为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开展 排污许可申报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4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4.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范围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保持一致,结合《2017 版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试行)》细化了排污单位的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及废轮胎翻新排污单 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再生橡胶制造排污单位不适用于本标准。橡 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证范围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 理名录》等规定为准。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 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涉及再生橡 胶、再生塑料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 工工业》(HJ 1034)。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的有电镀工序生 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 855);涉及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 制造业》(HJ 971);涉及印刷工艺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 本标准未做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气、废水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橡胶和塑料 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2)执行
4.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限值、特殊时段、挥发性有机物和非 甲烷总烃术语进行了定义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及行业小类定义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I4754-2017)。 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指含有橡胶制品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污单位,包括轮胎制品制造企 业、橡胶板管带制造企业、橡胶零件制造企业、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企业、运动场地用 塑胶制造企业和其他橡胶制品制造企业,其中,轮胎翻新属于轮胎制品制造范围 塑料制品工业指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 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 的活动;不包括塑料鞋制造。 许可排放限值指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或速率) 和排放量。许可排放浓度分为废气许可排放浓度和废水许可排放浓度。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和 无组织排放许可排放浓度指小时浓度。废水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除pH值、色度(稀释 倍数)之外)指日均浓度 特殊时段指根据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或者其他相关环境管 理规定,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有特殊要求的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及冬防等。 挥发性有机物引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019)中的定义 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挥发性 有机物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挥发性有机物(以ⅴOCs 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非甲烷总烃引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定义,指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 碳的质量浓度计。 43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特点,本标准给 出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ⅰ 主要原辅材料和燃料、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等填写内容,以指导橡胶和塑料 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橡胶制品工业涉及6个小类,产品种类和原辅材料种类较多,生产设施多样化,为提高 技术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中明确以产品种类、主要生产单元、公用 单元作为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填报内容:将与生产能力、排污密切相关的生 产设施作为排污单位填报内容。针对橡胶制品工业工艺特点,提供原辅材料填报内容。编制 思路为以排放口及排污因子为核心,梳理以产品种类、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施、生产设施 参数、产排污节点名称、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形式、排放口类型(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 等需排污单位填报的内容。 塑料制品工业涉及9个小类,包括塑料薄膜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丝绳及编织 品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
3 4.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限值、特殊时段、挥发性有机物和非 甲烷总烃术语进行了定义。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及行业小类定义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指含有橡胶制品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污单位,包括轮胎制品制造企 业、橡胶板管带制造企业、橡胶零件制造企业、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企业、运动场地用 塑胶制造企业和其他橡胶制品制造企业,其中,轮胎翻新属于轮胎制品制造范围。 塑料制品工业指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 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 的活动;不包括塑料鞋制造。 许可排放限值指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或速率) 和排放量。许可排放浓度分为废气许可排放浓度和废水许可排放浓度。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和 无组织排放许可排放浓度指小时浓度。废水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除 pH 值、色度(稀释 倍数)之外)指日均浓度。 特殊时段指根据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或者其他相关环境管 理规定,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有特殊要求的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及冬防等。 挥发性有机物引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的定义, 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挥发性 有机物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挥发性有机物(以 VOCs 表示)、非甲烷总烃(以 NMH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非甲烷总烃引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的定义,指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 碳的质量浓度计。 4.3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特点,本标准给 出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 主要原辅材料和燃料、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等填写内容,以指导橡胶和塑料 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橡胶制品工业涉及 6 个小类,产品种类和原辅材料种类较多,生产设施多样化,为提高 技术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中明确以产品种类、主要生产单元、公用 单元作为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填报内容;将与生产能力、排污密切相关的生 产设施作为排污单位填报内容。针对橡胶制品工业工艺特点,提供原辅材料填报内容。编制 思路为以排放口及排污因子为核心,梳理以产品种类、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施、生产设施 参数、产排污节点名称、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形式、排放口类型(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 等需排污单位填报的内容。 塑料制品工业涉及 9 个小类,包括塑料薄膜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丝绳及编织 品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