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 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 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旬 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 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 神正常肘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4.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 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 政处罚。 ▪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 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 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 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行为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行主体有不法定刘务的何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94修正) 第二十五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项至第三项行 为之一的,处二旨元以下罚款或者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 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 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 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 1.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2.行为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 3.行为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 4.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客观违法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94修正) ▪ 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 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 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 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 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