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郎分 样的帮助是可允许的,而不应该被认为犯罪。1 因此,我们要考虑认为在拒绝/撤除治疗与协助死亡之间存在 道德上不对称的种种论据,并论证这样一种不对称不能成立。下面 是支持这种不对称的最重要的论证: 1.为某种道德上不对称辩护的是在意向性和/或因果性上存 在着与道德相关的差别其中对诸如杀死与听任死亡有意与 预见(与双重效应原则有关)、有作为与无作为等等区别的不 同道德意义的种种观点另外,也有涉及因果性及其道德意义 的论证,例如在听任死亡的案例中病人死于疾病,而在杀死的 案例中医生是病人死亡的原因。 2.在两种政策可能的后果中存在着与道德相关的差别。这里 主要的论证是种种形式的滑坡论证锲入论证等。这种观点认 为,即使医学协助死亡的一些案例在道德上确实是可以允许 的,我们也既无法根据道德原则加以区别,又无法制止出现那 些我们全都认为是与道德格格不人的事例 也有些论证认为,当我们考虑制定这样一种政策时,拒绝 治疗与医学协助死亡之间的区别是重要的。这种主张是,即使 我们认为个别的事例在道德上可以允许,但制定一个政策允许 他们这样儆将是错误的不管我们关于助死是否道德的观点如 何,我们都应该通过法律的约束、专业的规范等手段来强化这 种不对称,这里我们過到的问题有病人选择自杀的压力,确 保病人是理性的困难不允许一个人杀死另外一个人的符号意 义等等。 3.最后,我们有一些来自医学的本性和医学专业本性及其规 .氲然我们表述的论证仅对那些楼受我们假定的人有效但我们相恼这些假定 在道鸽上是正确的(尽管我们井不对它们加以论证)所以这个论证是站得住
导言 范的论证。人们声称,这些要求人们在允许病人死亡(每当医 生“放弃”治疗病人时他们就那么做)或从病人那里撤除呼吸 器与协助或引起病人死亡之间做出并保持明确的区剔 我们要说明的是,有关道德不对称的这些论断,都不能驳 倒自主性和解除有行为能力病人痛苦的论断,这些病人正遭受 着临终疾病或难以治疗、不可治愈的病症的折磨,病人认为处 于这种情况下与其基本价值不相容
第一章 医学的本性 G德沃金 一个社会让一个人自己做这件事是不体面的。或许, 这是我能够对自己做这件事的最后一天了。 形西·布里奇曼( Percy bridgman) 自杀笔记》( Suicide Note) 在医生中最常听到的反对医生协助自杀的论证是有关医学专业 本性的。他们论证说,医学规范禁止医生任何有意杀死病人或者帮 助病人自杀的行动。由于这个理由医生们确信,在允许病人死亡 比方说由于病人拒绝心肺复苏措施所致的死亡,与协助病人自杀的 行动之间保持明确的区分是至关重要的 的确,对这一观点进行瓣护的最重要且最有影响的是列昂·卡 斯( Leon Kass)的文章。在主要的医学杂志,诸如《新英格兰医 学杂志》( New Engand Journal of Medicine)和《美国医学杂 志》( Journal of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中,几乎不可能 Ki," The Public interest, no.%, Winter1989.卡斯的一些论证直指向 反对病人有被杀死的道德权利而一些论证反对医生有杀人的义务。其他论 证提出了这些权利和义务是否应被包括在公共政策内的向题,或者通过法律, 或者通过医学专业的唯则和规则在本章我们限于前面的问题我们将在第四 章考虑后者
第一章医学的本性 找到一篇反对医学协助死亡的文章不引用这篇文章所阐述的医生不 可帮助病人死亡的观点。因此,我们打算批判地考查卡斯的论证 卡斯的论证开始于考虑“将医生杀死病人作为这样一个问题的特 殊案例,而不是相同案例”来加以考虑“人们是否可以或应该杀死 请求被杀死的人。请注意“可以或应该”这个短语,随着卡斯 发展他的论证,这个短语呈现出某种重要性。它们代表着两种截然不 同的立场:医生应请求杀人在道德上是可允许的并且要求医生这么 做。前一种立场比后一种立场要弱。认为医生杀人没有错的观点与如 果医生拒绝杀人他们也没有错井不矛盾。但正是后者(医生拒绝杀人 也没有错)被认为医生有义务杀人这种更强的立场排除了 卡斯考虑有两类理由支持在某些情况下医生可以或应该杀死病 人。他认为这些理由反映了研究医学伦理学的两种主导的进路。第 一类理由是自由或自主性。 根据这一观点,医生(或者其他人)一定得不仅默许终止 治疗,而且同意用毒药有意杀死的要求,因为选择—一自由 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这个权利甚至高于生命本身,即使 医生从不会提出这样的建议或者同意所做出的选择当人们行 使他们的选择权以终止他们形体的存在时,医生不仅必须终止 作为生命和死亡的守护者对病人身体的服务,而且医生在道义 上还一定得主动杀死这个具有形体的人…4 杀死那些要求死亡的病人的第二类理由与选抨权没有什么 关系,相反,死亡应立即和迅逮给予,因为根据某种实质性的 或"客观”的衡量标准,认为病人的生命不值得活下去。极度 2.同注释】.p,26 3.“应该”是否璃作“必須”(有时道德要求用这个词表达)存在含糊之处,但 当有人说,“你应该信守诺言”,这通常就筝于说“你必须恼守诺言 4.同上,p27
第一部分 的疼痛,临终状态不可逆昏迷,严重老年性痴呆,或极度退 化,降低了生命质量,成为—选择或不选择—仁慈地终止 生命的辩护理由…不是他的自主性,而是他躯体或精神的不 幸而悲慘约处境证明了对病人这么做的正当性……不存在这些 实质性的化,要求帮助死亡的请求就不会得到尊重……不是 病人自主的愿望而是医生对受苦人类的仁慈和同情的爱证明 了无精歜死的正当性 这些是卡斯认为不能充分证明医生杀死病人是正当的理由,为 什么他认为如此?第一个论断是 这两个观点联合起来反对这样的信念:医学本质上是一种 遒德的专业,有其固有的原则和行动标准,对医生可以正当地 做什么加以限剿。每一个观点都谋求弥补专业的伦理陷,而 专业则被看做本身是超道德的,在技术上是能胜任的但在道 德上是中立的。 但如何得出这一结论的?很清楚这要由支持这些观点的那些 人来回答,他们认为尊重病人的愿望并且设法解除病人痛苦已被纳 人医学实践之中。这些观点能够被纳入医学的理想之中,它们能够 界定医生的角色,能够成为要求医生遵守的道德法典的一部分,成 为医生初次进人医学专业宣誓时言的一部分。当然,也可以坚持 认为这些价值对医学专业而都是外在的它们是被嫁接到道德中 立的技术上的,但达些观点本身并不要求这么看待。 但是也许这不是卡斯论证的核心因为他继续宣称这些理由导 致了道德上令人不快的观点 5.同注释4,p.27 6.同上,p.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