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要素之三 第四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31~42条)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制度、职责、规程、档 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七个要素) 保证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 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第四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1~42条) ◼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度、职责、规程、档 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七个要素) ◼ 保证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 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质量管理体系要素之三
文件管理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 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文件管 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n文件应当标明题目、种类、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 版本号。文字应当准确、清晰、易懂。 n文件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当为现行有 效的文本,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 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文件管理 ◼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 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文件管 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 文件应当标明题目、种类、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 版本号。文字应当准确、清晰、易懂。 ◼ 文件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 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当为现行有 效的文本,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 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质量信息的管理 (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 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儲存、养护、销售、 出库、运输的管理;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质量信息的管理; (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 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 出库、运输的管理;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部勹职责一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 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 (二)负责人的岗位职责一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 人及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 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质量管理、采购、收货、 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 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 (四)与药品经营相关的其他岗位职责
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 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 (二)负责人的岗位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 人及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 运输、 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质量管理、采购、收货、 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 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 (四)与药品经营相关的其他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