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实践应用的规范,这些规范是“应当执行”的,而这种“应 当”即来自于理论科学所发现的“事实和原则”。从这种意义上 讲,人道主义伦理学本身是一种应用科学,因为它所关心的是阐 发人所应当遵守的一套伦理规范;但是,这种应用科学之所以能 够成为一门客观的“科学”,则是以“心理分析”这门理论科学为 基础的,因为它所主张的这种伦理规范乃是以“心理分析”所发 掘出来的“人性”的事实和法则为根据的。(第27页)弗洛姆强调 说,人道主义伦理学的基本前提就是主张“为了识别何为善、何 为恶,就必须懂得人性”。(第27页)因为这种伦理学“相信伦理行 为规范的源泉应当在人的本性中发见;道德规范是以人的内在 品质为基础的”。(第28页)这样,现代心理分析学就“应该是人道 主义伦理学发展的最强大推动力之-”。(第27页)因为在弗洛 姆看来,弗洛伊德开创的心理分析学代表了现代对“人性”研究 的最高水平。 应当指出,以上广义和狭义这两个方面,在弗洛姆的“人道 主义伦理学”中,是紧密结合而不可分割的 方面,他的“社 会批判”主要即是以心理分析学为武器进行的,从而与马尔库塞 等人一起奠定了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基本特点:以“心理批判?、 “心理革命”来补充、扩大社会批判和社会革命,亦即以弗洛伊德 理论来“补充”、“修正”马克思的理论。另一方面,他也恰恰又是 从“社会批判”的立场出发,批判地改造了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 理论,强调“理解个体的无意识必须以批判地分析他那个社会为 前提”(着重号原有),从而把心理分析学从原先主要是一种 “个体心理学”改造为一种“社会心理学”,因为在弗洛婿看来, ①弗洛姆:《弗洛伊德的使命》,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129灭
个体心理学从根本上就是社会心理学”。①——一弗洛姆曾说, 他一生的目标就是力图在马克思与弗洛伊德之间达到某种“综 合”和s“互补”,②以上两个方面正是他这种“综合论”的具体体 现 弗洛姆的这套“人道主义伦理学”思想,在其1947年出版的 主要代表作《为自己的人》( Man fer himse)一书中得到了最 集中、最系统的理论表述。而早于该书的《透避自由》(1941)和 晚于该书的《健全的杜会》(1955),则是从他这种基本理论出发, 分别对以纳粹德国为代表的现代法西斯专政社会和以美园为代 表的现代资本主义“民主”社会所作的“社会心理学”解剖(在他 看来二者都是不健全的社会)。③弗洛姆以后的许多著作,基本 上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更具体、更细致地展开这三本 书的基本思想,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姐蛛篇《爱的艺术》(1956)和 《人心》(1964),前者集中阐发人道主义伦理学的核心—“爱 心”,即人的从善之心,后者则着重分析人的作恶之心—“毁灭 力”。④他晚年的《生存与占有》(1976)则侧重于从哲学上更全 面、吏精炼地总结他的基本思想 本文不打算全面评述弗洛婚的伦理恩想。尤其是以上所说 的“狭义”方面——即他提出的那套以心理分析为理论基础的道 德实践规范,在这里译出的《为自己的人》一书中已谈得十分详 ①弗洛姆:《遘避自由》,伦敦1980年第17次重印本第247页,并参见同书 第一章。 ②参见弗洛:《超越幻想的锁链》,第一章。伦敦,1980年版。 ③从三、四十年代着重分忻纳粹德国法西斯专政,到五十年代后着重分析以 美国为代表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也是整个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共同特点。 ④弗洛姆于1973年出版的长达500余页的人的破坏性之剖析》( The an tomy of human destructiveness8》)一书,可看成是对《人心》的进一步发挥
细,国内对此也已有不少介绍文字。但是,笔者上面指出的“广 义”方面—一亦即他强调伦理学必须与“社会批判”相绪合的方 面,则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都常常较为忽视,《为自己的人》一书对 此也语焉不详,因此本文打算结合弗洛姆的其它著作着重谈谈 这一方面。在我看来,“作为社会批判理论家的弗洛姆”乃是“作 为心理分析家的弗洛姆”的基础,正是前者这种特殊身份,使弗 洛姆与马斯洛之类美國式恩想家具有根本的区别,前者的思考 始终具有某种哲学的视野和历史的深度,后者的思考则更“实 用”些、从而也肤浅得多。德国思想家和美国思想家的思考多半 不是在一个层面上的。 为了理解弗洛“人道主义伦理学”的基本特征,我们有必 要首先简略地谈一下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基本特征。因 为弗洛姆伦理学的基本特征,是与“批判理论”的基本特征完全 一致甚至是从后者中直接引发出来的。 批判理论”这个名称最早来自于法兰克福学派首脑人物蛋 克海默尔在1937年发表的一篇重要论文:《传统理论与批判理 论》。正是在这篇文章中,霍克海默尔明确地阐述了所谢“批判 理论”的基本恃征。按照霍克海默尔的看法,“批判理论”是与所 谓“传统理论”截然对立的一种理论。“传统理论”的基本特征 是:它对现存社会持一种非批判的肯定态度,因此,这种理论总 是把自已置于现存社会秩序“之内”,把现存社会秩序当作一种 固定不变的既定事实接受下来,从而自觉不自觉地以维护现存 社会秩序为己任。要言之,“传统理论”是与现存社会秩序相一致 槁调和的“服从主义”理论。与之相反,“批判理论”的基本特征 则是:它对现存社会持一种无情批判的否定态度,因此,“批判
理论”总是力图站在存社会秩序“之外”,拒绝承认现存会秩 序的合法性,并努力揭示现存社会的基本矛盾,从而自觉地以批 判现存社会秩序为已任。所以,“批判理论”首先是一种对现存 社会秩序加以拒绝、加以否定、加以批判的“立场”,其次才是一 种特定的理论。霍克海默尔进一步从认识论的角度指出,“传统 理论”与“批判理论”所体现的这两种认识方式的不同,实际上反 映了两种不岡的认识论基础:“传统理论”的认识论基础是所谓 “专门性的科学”,因此它总是标榜所谓“价值中立”的客观主义; 相反,“批判论”的认识论基础则是—“人道主义”,因此它毫 不讳宣自已具有鲜明的“价值评判”立场 霍克海默尔的这一观点对以后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们的学术 方向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尽管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们各自之间常 有许多理论上的差异和分歧,但对霍克海默尔所阐发的这一“批 判理论”基本立场却都共冋信守,坚泰不移。弗洛姆也同样如 此。正是秉承“批判理论”的这一基本立场,弗洛姆在伦理学领 域中提出了他所谓“社会内在的伦理学”( socially immanent ethics)与“普遍的伦理学”( universal ethics)的区别。可以说、 “社会内在的伦理学”就相当于伦理学领域中的“传统理论”,而 “普遍的伦理学”则相当于伦理学领域中的“批判理论”。弗洛姆 自己的“人道主义伦理学”显然是要成为后者,而不是前者。 弗洛姆说:“我用社会内在的伦理学是指任何文化中的这 样一些规范,这些规范所包含的禁律和要求只是为该特殊社会 的功能运转和生存维系所必需。对任何社会来说,其成服从 这些准朝是该社会的生存所必需的,因为这些推朝是该社会特 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所必不可少的。社会组织必须以这样 的方式致力于塑造其成员的性格结构,即;使他们自愿去做那些
在现存环境下他们应当做的事。 任何社会都以遵从该社会 准期、信守该社会‘美德为其重大利益,因为该社会的生存有赖 于这种遵从和信守”。(着重号原有,第217页)这就是说,“社会内 在的伦理学”总是首先把伦理道德看成是“社会”维持其现存秩 序的一种功能和手段,其具体体现则是“社会”要求其成员必须 遵守的某些约柬性规范。这样,对于那些信奉“社会内在的伦理 学”的传统伦理学家们来说,他们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使 个人与“社会”相一致、相协调。凡社会成员的行为符合他所生 活于中的具体“社会”的那些约束性规范,就被称为是“道德的” 如果违反这些要求,则被看成是“不道德的”。 显而易见,“社会内在的伦理学”的基本特点就在于,它以 社会”作为道德的标准,是一种“服从”社会的伦理学 “普遍的伦理学”与此迥然异趣。弗洛婚说:“我用“普遍的 伦理学是指那些以人本身的成长和发展为目的的行为规范 (第217页)因此,这种伦理学的基本立场就是坚持:道德的标准 或用弗洛姆转借心理分析学的术语,“心理健康”的标准),“不 应该根据一个人是否适应于他的社会来决定,而是相反,必须根 据社会是否适应了人的需要来决定,必须根据社会起的作用是 促进还是阻碍精神健全的发展来决定”。(着重号原有)①弗洛 姆反复强调:“人并非仅仅只是社会的一个成员,而且还是人类 的一个成员。”②因此在他看来,人不能仅仅只站在“社会”的立 场上来审度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设定的“标准”而必须 首先就超越于“社会”的善恶标准之外,站在更高的“人类”的立 场上来审度自己所处的“社会”本身是否“道德”,它所设定的种 ①《健全的社会》,纽约,1966年版,7风。又参23页 《超越幻想的倒使》第1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