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收雄与遣传 纳妾在明清时期比在宋朝更为普遍,然而,妒妇始终是一个问 题。谢肇制认为明代的妒妇较之宋代更成问题,因为宋朝理学 家在治家上更为成功。〔45清初蒲松龄在小说《恒娘》中描述了一 位朱氏妇人,作为妻子她曾生活愉快,后因丈夫迷恋一妾而很 苦恼。她注意到尽管邻居也有一妾,但该邻居仍热爱自己的妻 子恒娘。朱氏问恒娘如何能够再赢得丈夫的关注。恒娘的建议 很奏效,朱氏的丈夫果然再次像新郎一样殷勤地对待她。但其 中寓有绝妙的讽刺意味:作者似乎要告诉我们,这并不是能够 赐予普通幻女的知识和本领。故事结尾告诉我们,恒娘是一个 狐狸精,是以诱人的外表和蛊惑男人的技巧而著称的妖怪,作 为人的妾无法与之相抗,这并不奇怪。〔46 在蒲松龄的作品《段氏》中,他以另一方式涉及妒妇。段瑞 环是位富翁,40尤子,因妻子连氏十分妒忌而不敢纳妾,但他与 其妻刚买来的一个女仆睡觉。数年后,他死去了,且无明确的继 承人,于是导致了在遗产分割上的无休止的争执。当一位男孩 出现时,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他就是段翁与女仆短暂结合所生 下的儿子。连氏临终时召来女儿及孙媳,告诫她们:“汝等志之: 如三十不育,便当典质钗饵,为婿纳妾。无子之情状实难堪也!” 这个故事告诉人],妻子必须克服妒忌心,因为无子对自身同 样不利,并不只是父系血脉中男性成员需要继承人。神怪小说 家蒲松龄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一个道学家,但是我们看到他一而 再再而三地依据传统准则强调对人性秩序的需要。[4) 需要明确的是,妒妇并非妨碍男子纳妾的唯一因素。正妻 之外再供养一个女人花费很大,除非身居高位,否则也很难找 到一个女人甘愿为妾。此外,实际生活中溺杀女婴的现象导致 女性数量减少。男人择偶的范围很有限,更不必说纳妾。如果男 人不育,纳妾也无济于事。上述情况下,收继是解决无子问题的 ·21·
·烟火接续· 唯一方法。 收继的界定 我们所说的收继是什么意思?英语术语涵盖了几个不同 (尽管有重叠)的中网的习俗制度,中文术语也包括了一些我 们一般并不称为收继的情况。首先中国最普通、也为法律所允 许的收继形式是收养一个有亲戚关系的孩了作为继承人,但首 选并不必须是兄弟之子。通过这种方式收养的孩子,任法律与 礼仪上等同于亲生的孩子,有几个中文术语用来描述被收养为 继承人的孩子:嗣子、过房了、过继子。 另一组不同的术语在理论上适用另一种形式,即收养异姓 的孩子。这种收养较在族内收继更易引起争议,如此收养的孩 了,并不必然成为一个完全的家庭成员。尽管他可以继承,但在 理论上禁止他改换成收养家庭的姓氏,有几个术语用来描述这 种形式收养的孩子:养子、义子,而最常州的则是螟蛉子。明律 将养子定义为义了,并且指出他的姓氏与收养家庭有别。〔4)被 继父收养的孩了称为连子。重要的是,这只是理论上对不同形 式收养的清晰区分,而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并不尽然。事实上不 同术语使州起来相当随意自由,不同收养形式间的区分,也随 之模糊了。〔49)螟蛉子,在《拍案惊奇》中被用来指一个非常明确 地继承养父财产的孩子。在同故事中,收养孩子的父亲被分 别称为义父和养父。〔0酮子(或“嗣”),原义是继承人,理论上限 制在同姓收继,但也被用来称呼一个与其养父诈无血缘关系的 孩了。〔孩子不分男女,不论有尤亲戚关系,均称为“螟蛉子” 无论年幼还是成年后被收养都如此称呼。我想这种不加区分的 状况表明人们普遍没有意识到法律上的种种区别,此外还表明 ·22·
·生前、收继与遗传· 那些法律上的区别与实际操作关系不大。 养子与义子还被用来描述与我们-一般所理解的收养极不 相同的情形。军人便常用将下属收为养子、义子的方式来奖赏 下属并表示确信他们的忠诚。〔52毫无疑问,皇帝基于同一动机, 有时也赐予一些臣民帝姓。武宗皇帝(1506-1521年在位,他的 死使本书开头所说的危机更趋深化)在这方面即曾有过一次极 为怪诞的举措,1511年中的一天,他竞收养127个男人做他的 儿子。〔53列除了解决无后问题,人们也利用收养来解决一些其他 问题。··个生病的孩子可能会被另一家庭或宗教团体象征性地 收养,这是基于改变亲属关系结构能有助下其健康好转的期 望。〔4收养也可能被利用来规避法律。在明朝,平民禁止拥有奴 仆,于是主人常用养子或义子的名义来掩盖那些被他]非法占 有的蚁仆的真实身份。〔55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收养制度具有广泛 的涵义一一从近乎绝对地融入一个家庭到只是对某种功德的 象征性认可,一种表示团结的姿态,或者是混淆国家政策精神 的一种策略 这些有关收养的特殊术语值得我]进一步考虑,因为它们 阐明了制度的本质。来自拉丁语的英语单词中的关键元素是 “Option”(选择)或“Choice'”(选择)。(s6)中文中的“后”与“嗣子” 非常直接明确:它们的意思分别是“继承人”和“男继承人”。过 房子与过继子包含了家庭中的一房过到另一房来继承的意 思。后来的用法扩展了这层意思,包括了非亲戚关系的收继。养 子和义子两词常被互换使用,它]具有相当不同的含义。“养” 的意思是教育抚养,养子是一·个被抚养哺育的孩子。“义”带有 ·种强烈责任感的合法性、正当性,它表示一种情愿的行为,并 含有一种契约的意味。被灌输“义”的那种关系,存在某种程度 的互惠互利,宋朝洪迈在《容斋随笔》中阐释了相关词语的更深 23
·烟火接 层意思。他解释说“白外人而非正者口义”,并列举一系列虚拟 亲属关系的术语来阐述这个意思:义父、义儿、义兄弟。〔5列清代 《通俗编》引明朝谢肇湖《文海披沙》中的“段话称:项羽推怀工 为义帝,实为假帝。唐时称假发为“义”发,弹筝时称指甲套为 “义指甲”,此等称呼米源各异却有共同点。做今人称假父为义 父,假了为义子、义女。8)“义”在这种意义上可被解释为“被占 用的东西”,义子则是被占有的孩子。另~描述被收继孩子的术 语是“螟蛉子”,它出门《诗经》巾的一句,卜文还要详细讨论。简 言之,就是认为孤独的黄蜂偷了桑虫的幼卵并将它们变为幼 蜂。因此给一个并非生身父亲的人去做儿子,使叫做蜞蛉子。 英语术语中选择的观念形成对比的是,中文术语巾存在着继 (后、嗣子、过继子)与养(养子)及占用的观念,或带有出于责任 感用起初并非门己所有的(义子)含义,此外螟蛉子的术语明 确包含转换、改变的观念。 让我们冉看·下收继与抚养之间的区别,对此问题的清晰 认识是木书的中心论题。作有关收继的巾文术语中,我们看到 一种保持收继与抚养之间区别的企图,这种现象我们在其他社 会也曾看到。抚养的目的是照料孤儿或弃儿,收继的目的是 寻找继承人,两种习俗有所不同。抽象地来看两者功能作用,亦 无关联。上述个案中的孩子均非靠出生而是由于某种安排才加 入另·个家庭,这一表前相同的事实不应妨碍我认识其间真 止的区别。但在我看来,在中国的例子中,这种区分并非一日了 然,毕竞家庭生活不是一个抽象概念。此外,亲属纽带的中心地 位意味着其他关系依亲属关系类推而米:“五伦”(君臣、父子 大妻、兄弟、朋友)中的三种与亲属关系紧密联系,这些关系被 大多数儒家学者视为建立所有社会秩序的基础。〔9其他主要的 关系通过'j五伦类比而予以说明。在政治上.,大臣对统治者的 .24·
·生育、收继与遗传 职贵与儿子对父亲应尽的责任明确相联。另外,地方官常被非 正式地称为“父母官”。在宇宙论,最突出的例子见于宋代理 学的奠基之作、张载(1020-1077)的《西铭》。该文开篇这样写 道:“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60这个观念与“四 海之内皆兄弟”的俗诗·脉相通,此外明友之间称呼也常使用 亲属关系的术语,如此等等,这种隐喻的引申可能使一些本来 抽象的关系变得较为易解。在某种层面上,亲属关系已被构思 为一种抽象的概念,但这种概念还可能会在其他方面同化其他 概念。 当然收养一个孩子与同朋友称兄道弟不是一可事。收继是 ·一种具有社会、法律及礼仪后果的行为。现有的资料似平告诉 我们在传统中国不同种类的收养并非相互分离的、各具特色的 制度和习俗。古德恩纳夫把亲属关系作为一个连续体考虑的观 点在这里很有用处。并不是简单地在不精确的术语 一养子 义子和螟蛉子的基上,而是要针对“真实”的收继现象作出判 断,在我看米应该考察。·下这些术语隐含的关系的转换。在传 统屮国,儿子在法律和礼仪上的义务包括继承财产及追悼死去 的双亲,并参与对祖先灵魂的祭祀。儿子将承袭父亲的姓氏,如 果有家谱的话,要被列入家谱。而收继将改变所有这些权利和 义务的形貌。融入一个家庭的程度参差不齐,如同受法律与礼 仪规范-·样,它也取决于习俗与情感。 灵芝与美酒:对遗传的看法 亲属关系是植根于生物现象的,或更确切地说是植根于对 生:物现象的了解和看法。尽管人类学家对亲属关系与生物现象 之问关系的精确性质是什么尚存较大争论,但是很明显,生物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