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六福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事故2015年4月6日18时56分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的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受伤,另有13名周边群众陆续到医院检查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由富能控股有限公司、华利财务有限公司各45.4%,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5.5%和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3.7%合资组建,注册资金54.31亿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液化石油气及相关石化产品,总投资约138亿元,共16套装置,核准对二甲苯80万吨/年。2013年5月20日,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按规定向省安监局报送80万吨)年对二甲苯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热电厂2"、3锅炉和2*机组除外)试生产方案及《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PX项自热电2、3锅炉及2机组承诺函》等有关材料,省安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生产期限为2013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1日。2013年7月30日,由于管件材质存在缺陷和违规操作,该公司发生加氢裂化装置爆燃事故后停产整顿,省安监局于2013年8月16日向漳州市政府下达了《关于责令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暂停试生产的函》,要求该公司查明事故原因,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待整改到位、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试生产。2014年11月7日,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重新按规定向省安监局报送了80万吨/年对二甲苯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热电厂2、3锅炉和2机组除外)试生产方案及《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PX项目热电厂2"、3*炉及2机承诺函》等有关材料,同时,漳州市政府向省安监局提交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古雷腾龙芳烃PX项目试生产前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函》、《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古雷腾龙芳烃PX项目800米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承诺的函》,省安监局依照有关规定,对该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建
典型事故六 福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事故 2015年4月6日18时56分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的腾龙芳烃 (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受伤,另有13名周 边群众陆续到医院检查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由富能控股 有限公司、华利财务有限公司各45.4%,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5.5%和腾龙 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3.7%合资组建,注册资金54.31亿元,主要从事生产 销售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液化石油气及相关石化产品,总投资约138亿元, 共16套装置,核准对二甲苯80万吨/年。 2013年5月20日,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按规定向省安监局报送80万吨/ 年对二甲苯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热电厂2 #、3 #锅炉和2 #机组除外) 试生产方案及《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PX项目热电厂2 #、3 #锅炉及2 #机组承诺 函》等有关材料,省安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 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生产期限为2013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1日。2013年7 月30日,由于管件材质存在缺陷和违规操作,该公司发生加氢裂化装置爆燃事故 后停产整顿,省安监局于2013年8月16日向漳州市政府下达了《关于责令腾龙芳 烃(漳州)有限公司暂停试生产的函》,要求该公司查明事故原因,并全面开展隐 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待整改到位、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试生产。 2014年11月7日,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重新按规定向省安监局报送了 80万吨/年对二甲苯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热电厂2 #、3 #锅炉和2 #机 组除外)试生产方案及《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PX项目热电厂2 #、3 #炉及2 #机 承诺函》等有关材料,同时,漳州市政府向省安监局提交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 于古雷腾龙芳烃PX项目试生产前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函》、《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古雷腾龙芳烃PX项目800米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承诺的函》,省 安监局依照有关规定,对该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建
设项目(热电厂2、3锅炉和2机组除外)试生产方案重新予以备案,试生产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但企业实际上按对二甲苯160万吨/年进行设计、建设和试生产,没有按核准的规模和经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方案进行施工,违反规定超核准规模建设、试生产。二、事故简要经过2015年4月6日18时56分,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在停产检修后开车时,装置管线焊缝开裂,管线内泄漏出的物料扩散后被鼓风机吸入风道,经空气预热器后进入炉膛,被炉膛内高温引爆,此爆炸力量以及空间中泄漏物料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力量撞裂储罐,爆炸导致二甲苯装置西侧约67.5米外的607号、608号重石脑油储罐和609、610号轻重整液储罐爆裂燃烧。4月7日16时40分,607、608、610号储罐明火全部被扑灭;之后,610号储罐于4月7日19时45分和4月8日2时9分两次复燃,均被扑灭;607储罐于4月8日2时9分复燃,4月8日20时45分被扑灭;609号储罐于4月8日11时5分起火燃烧,4月9日2时57分被扑灭。图1事故后的PX装置
设项目(热电厂2 #、3 #锅炉和2 #机组除外)试生产方案重新予以备案,试生产时间 为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但企业实际上按对二甲苯160万吨/年进行 设计、建设和试生产,没有按核准的规模和经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方案进行施 工,违反规定超核准规模建设、试生产。 二、事故简要经过 2015年4月6日18时56分,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在停产检修后 开车时,装置管线焊缝开裂,管线内泄漏出的物料扩散后被鼓风机吸入风道,经 空气预热器后进入炉膛,被炉膛内高温引爆,此爆炸力量以及空间中泄漏物料形 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力量撞裂储罐,爆炸导致二甲苯装置西侧约67.5米外的 607号、608号重石脑油储罐和609、610号轻重整液储罐爆裂燃烧。4月7日16时40 分,607、608、610号储罐明火全部被扑灭;之后,610号储罐于4月7日19时45分 和4月8日2时9分两次复燃,均被扑灭;607储罐于4月8日2时9分复燃,4月8日20 时45分被扑灭;609号储罐于4月8日11时5分起火燃烧,4月9日2时57分被扑灭。 图 1 事故后的 PX 装置
图2事故后的中间罐区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在二甲苯装置开工引料操作过程中装置管道内出现压力和流量波动,引发液击,存在焊接质量问题的管道焊口作为最薄弱处断裂。管线开裂泄漏出的物料扩散后被鼓风机吸入风道,经空气预热器后进入炉膛,被炉膛内高温引爆,此爆炸力量以及空间中泄漏物料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力量撞裂储罐,爆炸火焰引燃罐内物料,造成爆炸着火事故。即:有焊接缺陷的管线41-8”-PL-03040-A53F-H受开工引料操作波动引起的液击冲击,21号焊口断裂,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1)重效益、轻安全。“7·30”事故后,拒不执行省安监局下发的停产指令,违规试生产:超批准范围建设与试生产。(2)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不到位。未落实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责任,对施工过程中的分包、无证监理、无证检测等现象均未发现:工艺管道存在焊接缺陷,形成重大事故隐患
图 2 事故后的中间罐区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在二甲苯装置开工引料操作过程中装置管道内出现压力和流量波动,引发液 击,存在焊接质量问题的管道焊口作为最薄弱处断裂。管线开裂泄漏出的物料扩 散后被鼓风机吸入风道,经空气预热器后进入炉膛,被炉膛内高温引爆,此爆炸 力量以及空间中泄漏物料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力量撞裂储罐,爆炸火焰引 燃罐内物料,造成爆炸着火事故。即:有焊接缺陷的管线 41-8" -PL-03040-A53FH 受开工引料操作波动引起的液击冲击,21 号焊口断裂,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 因。 (二)间接原因 1.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重效益、轻安全。“7·30”事故后,拒不执行省安监局下发的停产指 令,违规试生产;超批准范围建设与试生产。 (2)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不到位。未落实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责任,对施工过 程中的分包、无证监理、无证检测等现象均未发现;工艺管道存在焊接缺陷,形 成重大事故隐患
(3)工艺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二甲苯单元工艺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操作人员工艺操作不当产生液击。二是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制度不落实,解除工艺联锁未办理报批手续。三是试生产期间,事故装置长时间处于高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运行。2.施工单位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合同规定,未经业主同意,将项目分包给扬州市扬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没有有效运行,质检员对管道焊接质量把关不严,存在管道未焊透等问题。3.分包商扬州市扬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专业工程师无证上岗,对焊接质量把关不严:焊工班长对焊工管理不严;焊工未严格按要求施焊,未进行氩弧焊打底,焊接口未焊透、未熔合,焊接质量差,埋下事故隐患。4.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内部管理混乱,招收的监理工程师不具备从业资格,对施工单位分包、管道焊接质量和无损检测等把关不严。5.岳阳巨源检测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检测机构的职责,管理混乱,招收12名无证检测人员从事芳烃装置检测工作,事故管道检测人员无证上岗,检测结果与此次事故调查中复测数据不符,涉嫌造假6.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严格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存在监管“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1)漳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和试生产期间,督促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漳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够到位。(2)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开发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不力: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人员不足、执法不落实等问题未予以重视和解决。(3)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未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督促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3)工艺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二甲苯单元工艺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根据 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操作人员工艺操作不当产生液击。二是工艺联锁、报警管理 制度不落实,解除工艺联锁未办理报批手续。三是试生产期间,事故装置长时间 处于高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运行。 2.施工单位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合同规定,未经业主同意,将项目 分包给扬州市扬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没有有效运行,质检员 对管道焊接质量把关不严,存在管道未焊透等问题。 3.分包商扬州市扬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专业 工程师无证上岗,对焊接质量把关不严;焊工班长对焊工管理不严;焊工未严格 按要求施焊,未进行氩弧焊打底,焊接口未焊透、未熔合,焊接质量差,埋下事 故隐患。 4.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内部管理混乱,招 收的监理工程师不具备从业资格,对施工单位分包、管道焊接质量和无损检测等 把关不严。 5.岳阳巨源检测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检测机构的职责,管理混乱,招收 12 名无证检测人员从事芳烃装置检测工作,事故管道检测人员无证上岗,检测结果 与此次事故调查中复测数据不符,涉嫌造假。 6.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严格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存 在监管“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 (1)漳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腾龙芳烃 (漳州)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和试生产期间,督促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 会及漳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够到位。 (2)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督促开发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不力;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人 员不足、执法不落实等问题未予以重视和解决。 (3)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未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督促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不到位
(4)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古雷办事处对监督检验单位监管不到位,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认真开展古雷项目部的监督检查,未按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重点监管,违规出具特种设备可以投入使用意见函。(5)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古雷分局在对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对该公司违规试生产行为制正不力问题此外,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对施工、检测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失察,违反规定对未出具监督检验合格报告的13个装置压力管道提出允许其运行的意见;省环保厅、省安监局、漳州市消防支队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也存在履职不够到位、工作不够认真问题。四、意见和建议(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惠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切实坚持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稳定运行。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正视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项目报批、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员工培训、作业现场、隐患排查等各个环节,狠抓管理,确保安全。要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尊重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宿感,使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形成一个团结奋进的整体。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过火及受冲击波影响的装置区、罐区的处理和重建,应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请专家评审合格后实施:需继续使用的设备、管道等应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认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2.全面校核排查所有材料材质,重点是采购与设计是否相符,特别是低价中标的材料,需由供应商确认,彻底排除材质问题。复核所有管线的设计和交工资料,对资料与现场不符的要全面审核、检测、整改,确认合格后更新交工资料,做到资料与现场相符;目前相符的也应与施工单位一起制定合理的检查确认方案,彻底排除施工质量隐患,确保风险可控
(4)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古雷办事处对监督检验单位监管不到位,未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认真开展古雷项目部的监督检查,未按规定 对建设单位实施重点监管,违规出具特种设备可以投入使用意见函。 (5)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古雷分局在对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 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对该公司违规试生产行为制止不力问题。 此外,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对施工、检测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失察,违 反规定对未出具监督检验合格报告的 13 个装置压力管道提出允许其运行的意见; 省环保厅、省安监局、漳州市消防支队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也存在履职不够到 位、工作不够认真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切实坚持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稳定运行。要建立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 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正视企业自身存在的问 题,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项目报 批、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员工培训、作业现场、隐患排查等各个环节,狠抓管 理,确保安全。要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尊重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 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宿感,使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形成一个团结奋进的整体。当前 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过火及受冲击波影响的装置区、罐区的处理和重建,应制订详细的实施方 案并请专家评审合格后实施;需继续使用的设备、管道等应委托专业机构评估, 确认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2.全面校核排查所有材料材质,重点是采购与设计是否相符,特别是低价中 标的材料,需由供应商确认,彻底排除材质问题。复核所有管线的设计和交工资 料,对资料与现场不符的要全面审核、检测、整改,确认合格后更新交工资料, 做到资料与现场相符;目前相符的也应与施工单位一起制定合理的检查确认方案, 彻底排除施工质量隐患,确保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