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簟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 程》及其审议程序,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为:以2016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383,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 元(含税),共计分配119,150.00元(占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99,800,805元的119%),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2日执行完毕。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占合并报表中 年度 红股数 息数(元0)/每10股转/现金分红的报表中归属于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 (股) (含税)增数(股) 数额上市公司普通司普通股股东 (含税)股股东的净利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7年 023830000 260.647851 2016年 011915000099800805 11 0.5 119150.000 30,371,119 392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21/191
2017 年年度报告 21 / 19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 程》及其审议程序,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于2017 年 4月 11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为:以 2016 年度末公司总股本 2,38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 119,150,000 元(占 2016 年度可分配利润 99,800,805 元的 119%),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2 日执行完毕。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 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7 年 0 1.0 0 238,300,000 260,647,851 91 2016 年 0 0.5 0 119,150,000 99,800,805 119 2015 年 0 0.5 0 119,150,000 30,371,119 392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017年年度报告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是否是否 承诺背景承诺承诺方 承诺 承诺时间及有履及时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 如未能及时履 内容 期限 行期严格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行应说明下 限‖履行 步计划 控股股东关于不竞争的承诺:根据公司与控 股股东西矿集团于2014年9月签订的《避免 同业竞争协议》,西矿集团承诺,其本身及 其控股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外从 与首次公解决同|控股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业竞争东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无否|是 活动,并授予本公司优先购买西矿集团有关 竞争业务的权利。该承诺函自签署至西矿集 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低于本公司 发行股本20%且不再实际控制本公司当日失 根据控股股东西矿集团出具的《关于进一步 其他对公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关于延期履行2014年6月 司中小股解决同控股股承诺的函》,承诺在207年12月31日之前26日至是是 东所作承业竞争东彻底解决关于会东大梁的同业竞争,并在彻2017年12 底解决同业竞争之前,采用继续托管的方式月31日 22/191
2017 年年度报告 22 / 191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控股股 东 控股股东关于不竞争的承诺:根据公司与控 股股东西矿集团于 2014 年 9 月签订的《避免 同业竞争协议》,西矿集团承诺,其本身及 其控股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外从 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活动,并授予本公司优先购买西矿集团有关 竞争业务的权利。该承诺函自签署至西矿集 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低于本公司 发行股本 20%且不再实际控制本公司当日失 效。 无 否 是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解决同 业竞争 控股股 东 根据控股股东西矿集团出具的《关于进一步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关于延期履行 承诺的函》,承诺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彻底解决关于会东大梁的同业竞争,并在彻 底解决同业竞争之前,采用继续托管的方式 避免会东大梁的同业竞争。 2014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是 是
017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资产成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 报告期内发生的 报告期内已清久情况 期初金额 报告期内 期末余额「预计偿还万 期间占用、期末「报告期内清 清欠时间 归还的总金额 欠总额 清欠方式清欠金额 (月份 1,366165665556328,3521,922494.017现金 贷款或贴现 198600003,562636,358现金偿还3.562636,3582017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向西矿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放贷款,此关联交易由公司2017年 3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批同意。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西矿财务向西矿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放贷款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贷款及贴现业务尚未到期 已采耳 预计完成清欠的时间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情况的其他 无
2017 年年度报告 23 / 191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 报告期内发生的 期间占用、期末 归还的总金额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期初金额 报告期内 发生额 期末余额 预计偿还方 式 清偿时间 报告期内清 欠总额 清欠方式 清欠金额 清欠时间 (月份) 1,366,165,665 556,328,352 1,922,494,017 现金 贷款或贴现 到期 1,986,000,000 3,562,636,358 现金偿还 3,562,636,358 2017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向西矿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放贷款,此关联交易由公司 2017 年 3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批同意。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西矿财务向西矿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放贷款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报告期末尚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原因 贷款及贴现业务尚未到期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 无 预计完成清欠的时间 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情况的其他 说明 无
2017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资产处置损益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集团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 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集团相应追溯重述 了比较利润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政府补助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由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报改为在“其他收益”中列报;按照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 团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7 年6月1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度和2016年度的“其他收益”、“营 业利润”以及“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和2016年 度合并及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 24/191
2017 年年度报告 24 / 191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资产处置损益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集团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 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集团相应追溯重述 了比较利润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政府补助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由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报改为在“其他收益”中列报;按照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 团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7 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度和2016年度的“其他收益”、“营 业利润”以及“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和2016年 度合并及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2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0
2017年年度报告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经公司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 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为人民币400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口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25/191
2017 年年度报告 25 / 191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为人民币 400 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