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为自己供给新的制度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需要进一 步的案例分析。于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转向了第二批案例 分析,专门讨论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制度的供给问题。这 就是第四章案例分析的任务。 第四章的案例分析主要涉及制度供给问题。对此,需要 回答许多问题,如“多少参与者?群体的内部结构如何?创新 行动的成本由谁来支付?参与者拥有何种类型的有关他们境 况的信息?各种参与者面临着怎样的危机和风险?参与者在 制定规则时涉及到何等广泛的制度背景?”而既有的制度分析 案例研究文献对此并未给出适当的回答。带着这一问题,奥 斯持罗姆考察了美国大洛杉玑地区南部一系列地下水流域的 制度的起源。她分析了该地区发生的抽水竞赛导致的地下水 资源退化、因此而引起的诉讼博弈以及企业家的努力。在这 些案例中,奥斯特罗姆看到,水资源生产者为了摆脱恶劣的抽 水竞赛,在大量的诉讼无法解决问题之后,终于自主地建立了 公共企业,对地下水资源进行适当的管理。在多个公共企业 基础上,终于形成了“多中心公共企业博奔”的格局。 制度分析学者一般认为,抽水者无法终止抽水竞赛(一阶 困境),自然也难以为终止抽水竞赛提供制度安排(二阶困 境)。但是,现实表明,加州的抽水者却给子制度供给提供了 大量的投入。“他们创建了新的民间协会。他们为分配抽水 量而提起的诉讼支付了大笔费用。他们起草了法案,把它介 绍给州立法机构,并在其他水生产者那里寻求到了足够的支 持,使法案得以通过。他们创立了特别行政区,向所有在那些 流城抽取的地下水收税,也向所有在地下水之上的财产收税。 他们花费了似平是无穷无尽的时间向他们自己提供有关流域
中文版译序11 地质结构的信息,以及各种热点问题、各方打算和未来可能性 的信息。” 那么,为什么会如此呢?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这与地 方自治的政治制度的类型有关。这种政治制度有许多制度设 施减少地方制度供给的成本,而抽水者就是因为对新制度供给 进行了浙进而持续的投资,各个地区之间相互仿效、学习,各个 流域建立民间性的协会,开发适当的信息,了解各种策略所可 能引起的成本收益。在此基础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为 理解这些地下水流域渐进、连续和自主转化的制度变迁过程, 制度分析家们应该重新考虑将制度供给问题理论化的方法。 它“涉及若干徽妙而又重复的变化,即要考虑到制度的规则及 其起源和变迁”。把制度供给与制度变革统一在同一个分析框 架中,把宪法选择与集体选择统一起来思考问题。 第三、第四章以成功的案例为基础,分析了公共池塘资游 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制度何以能够长期持续,并且这些制 度何以能够由当事人自主地供给的问题。但是,从现实来看, 许多公共池塘资源的当事人却没有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安排,或者所提供的制度安排难以持续,从而导致了公共池塘 资源的退化。这又是什么道理呢?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详细 地分析了土耳其近海渔场、加利福尼亚的部分地下水流城、斯 里兰卡渔场、斯里兰卡水利开发工程和新斯科舍近海渔场制 度失败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与前文所分析的成功的案例 相比较,得出了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失败的制度原因。对于土 耳其的两个渔场来说,它们在制度上缺乏第三章所概括的8 项原则。·斯里兰卡的科林迪奥亚灌溉工程只符合一条原则, 即边界清晰。1938年租金散失成为严重问题后的马维尔渔
12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场符合两条原则,即一致原则和监餐。制度变迁之前的雷蒙 德流域、西部流域和中部流域符合两条原则,即冲突解决机制 和被认可的组织权。莫哈韦案例符合3条原则,即集体选择 的论坛,冲突解决机制,和被认可的组织权。经过分析,奥斯 特罗姆发现,在公共池塘资源的占用者显然不能解决他们所 面临的问题的案例中,没有一个符合3条以上的设计原则。 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加拿大莱蒙隆港的公共池塘资源 制度是脆弱的,土耳其阿兰亚的制度尽管有创造力但是脆弱 的,斯里兰卡加勒亚工程的制度也是脆弱的。对此,奥斯特罗 姆的解释是:虽然在阿兰亚设计的制度提供了一条解决分配 问题的第一流方法,但他们并没有提供解决地方渔场进入限 制问题的方法。在当时,愿意到阿兰亚捕鱼的渔民数量还没 有威胁到渔场的生存,但是如果有更多的人想要进入渔场,在 马维尔发生的粗金散失问题就可能在阿兰亚重演。过去,集 体选择部分是通过当地的协调机制、部分是通过在当地咖啡 屋中的讨论决定的。但是,没有一个用于集体选择的经常性 论坛,阿兰亚的渔民要在未未条件变化时调整他们的规则就 将是困难的。 关于加勒亚,边界和成员已清楚界定,设计了合适的原 则,原则的执行情况得到监督,集体选择的论坛也已建立。然 而,由于农民权利没有得到明确的认可和保证,没有合适的冲 突解决机制,奥斯特罗姆认为这些制度也不是强有力的。在 长期中夹控制的情况下,如果水利部门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任 命那些认为农民们几乎未曾提供过任何合作的人作为水利部 的工程师,那么加勒亚的农民要继续进行有组织的努力就将 是困难的。就设计原则而言,脆弱制度的案例属于中间来例
中文版译序13 虽然这些原则足以使公共池塘资源的占用者解决他们直接面 临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但是除非有进一步的制度发展,除非 制度安排基本符合整套设计原则,否则人们仍很难预测这些 制度是否是强有力的。 四、自主治理的框架 在本书的最后一章,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又回到了理论探 讨。她认为,第一章所介绍的有关集体行动的理论模型并没 有什么错误。“当现实条件逼近模型中的假设条件时,实际的 行为和结果将与预测的行为和结果非常接近。”但是,把这些 理论模型运用于分析小规模的公共池境资源时,却显示了其 3个问题: 1.没有反映制度变迁的渐进性和制度自主转化的本质; 2.在分析内部变量是如何影响规则的集体供给时,没有 注意外部政治制度特征的重要性; 3.没有包括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 所以,现有的集体行动理论“不适于为小规模公共池塘资 源中的制度变迁提供政策分析的基础”。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教授认为,“认识到了这些问题,我们就能接下去考虑如何在 现行的集体行动理论和公共池塘资源情形中集体行动的经验 案例之间构架一座桥梁,以便为政策分析建立更为相关的制 度变迁理论。” 接下来,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开始了制度选择分析框架的 探讨。她认为,如果存在3个条件,即每一个总和变量都有准 确的汇总方法,个人能把有关净收益和净成本的信息完全而 准确地转化为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个人以直截了当的而非
14公共章物的治理之道 策略的方式行事,制度分析人员在预测个人策略时,就只需确 定总和变量的价值。但“不幸的是,对分析人员来说,几乎没 有现实场景是以这三个条件,甚至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条件为 特征的。诸如使用一套替代规则的收益或监督和执行一套规 则的成本这些变量,很少以分析人员(或进行制度选择的人) 通过简单计算便可求解的形式记载下来”。因此,埃莉诺·奥 斯特罗姆认为,“在对政策背景进行分析时,必须抛弃总和变 量而使用影响总和变重的环境变是。”她的分析框架就是以此 展开的。 一套新的制度替代旧的制度,主要取块于这两套制度的 收益一成本比较。在此,要计算制度纯粹的收益总和是不可 能的,这就需要确定影响收益评价的环境变量。埃莉诺·奥斯 特罗姆认为,要估价一套制度的总收益,需要确定9个环境变 量:占用者人数、公共池塘资源规漠、资源单位在时空上的变 动性、公共池塘资源的现有条件、资源单位的市场条件、冲突 的数量和类型、这些变量资料的可获得性、所使用的现行规则 以及所提出的规则。这些环境变量影响有关建议规则之净收 益的信息。这说明,个人了解新制度的收益,并不是一件单 的事情。埃莉诺认为,要了解一套制度规则所可能产生的收 益,取决于公共池塘资源的客观条件、当前制度安排所形成的 并对人们公开的信息的类型以及替代方案所提出的制度规 则。“规则改变后能否获得收益并不是一个简单存在于世界 上的‘事实',可以被任何希望增进福利的人一占用者、分析 人员或公共宫员一所使用。有关收益的信息必须通过搜 寻、组织和分析才能得到。”对于收益评估是如此,对于成本评 价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