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章病嗪书写 讲:黄爱明
主讲: 黄爱明 第十一章 病案书写
概述 ()中医“病案的含义 病案又称“病历,诊籍,是记载患者疾病发生发 展、演变预后、诊断治疗、防护调摄及其结果的原始 档案,也是复诊、转诊、会诊及解决医疗纠纷、判定 法律责任、医疗保险等事项的重要资料和依据。 (二)病案的意义 病案作为第一手信息资料,对中医医疗、保健、教 学、科研、医院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病案书写是临 床医师必要的基本功,反映着临床医务工作者医疗技 术、科学作风和文化修养的水平。 三)病案的沿革 汉·淳于意,首创“诊籍”。宋·许叔微《伤塞九十 论》是我国第一部医案专著等
概述 (一)中医“病案”的含义 病案又称“病历” ,诊籍,是记载患者疾病发生发 展、演变预后、诊断治疗、防护调摄及其结果的原始 档案,也是复诊、转诊、会诊及解决医疗纠纷、判定 法律责任、医疗保险等事项的重要资料和依据。 (二)病案的意义 病案作为第一手信息资料,对中医医疗、保健、教 学、科研、医院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病案书写是临 床医师必要的基本功,反映着临床医务工作者医疗技 术、科学作风和文化修养的水平。 (三)病案的沿革 汉·淳于意,首创“诊籍” 。宋·许叔微《伤寒九十 论》是我国第一部医案专著等
第一节病案的内容与书写要求 病案书写通则 病案的内容和要求,应依照《中医病案规范(试行)》的规定 (一)文字、格式、用语及书写要求 中医病案内容的书写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等 2、简化字的使用标准: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 月10日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3、病案书写中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4、病案书写用笔的要求 5、病案中每页均填写患者姓名、病案号和页序号 6、中医术语的正确使用 7、病案中正确的护理记录 8、病案中的数字按1995年12月13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出版物上 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 9、病案中的计量单位 10、病案书写的纸张要求
第一节 病案的内容与书写要求 一、病案书写通则 病案的内容和要求,应依照《中医病案规范(试行)》的规定 (一)文字、格式、用语及书写要求 1、中医病案内容的书写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等 2、简化字的使用标准: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 月10日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3、病案书写中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4、病案书写用笔的要求 5、病案中每页均填写患者姓名、病案号和页序号 6、中医术语的正确使用 7、病案中正确的护理记录 8、病案中的数字按1995年12月13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出版物上 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 9、病案中的计量单位 10、病案书写的纸张要求
二)病案书写的时限 1、门诊病案和急诊病案中的各种记录及住院病历中的 “首次病程记录 “抢救记录 “手术记录 转入记录”、“接班记录”、“会诊记录”、“病程 记录”等要求即时完成。 2、住院病历、住院记录、死亡记录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3、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要求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必要时及时讨论,住院病案要求在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 归档。 4、“病案首页”实行按科室(或病区)签署首页制度 要求在出院后2周内完成。 )病案书写人员资格要求 1、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书写住院病历。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可书写住院记录 3、进修医师是否书写住院记录由所在进修单位决定
(二)病案书写的时限 1、门诊病案和急诊病案中的各种记录及住院病历中的 “首次病程记录” 、 “抢救记录” 、 “手术记录” 、 “转入记录” 、 “接班记录” 、 “会诊记录” 、 “病程 记录”等要求即时完成。 2、住院病历、住院记录、死亡记录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3、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要求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必要时及时讨论,住院病案要求在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 归档。 4、 “病案首页”实行按科室(或病区)签署首页制度, 要求在出院后2周内完成。 (三)病案书写人员资格要求 1、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书写住院病历。 2、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可书写住院记录。 3、进修医师是否书写住院记录由所在进修单位决定
(四)病案的阅批 1、病案不得涂改、挖补或剪贴 2、住院医师负责指导和督促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病案,并 负责阅改住院病历,主治医师负责阅改住院记录,并负责病案质 量;正√副主任医师及科室(病区)主任应经常检查病案质量 3、住院病案在一页中阅改超过三处,须重新抄写 4、住院病案经各级医师签署首页并归档后,不得再做任何修改。 五)其他要求 1、书写病案要求做到认真、准确、客观、符合病情。 每份住院病案中必须有“住院记录 3、每份病案般应体现三级医师查房 4、各项化验、检査报告单分类粘贴,整齐有序、标记清楚。 出院前要清点患者诊疗资料是否齐全。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四)病案的阅批 1、病案不得涂改、挖补或剪贴 2、住院医师负责指导和督促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病案,并 负责阅改住院病历,主治医师负责阅改住院记录,并负责病案质 量;正、副主任医师及科室(病区)主任应经常检查病案质量。 3、住院病案在一页中阅改超过三处,须重新抄写。 4、住院病案经各级医师签署首页并归档后,不得再做任何修改。 (五)其他要求 1、书写病案要求做到认真、准确、客观、符合病情。 2、每份住院病案中必须有“住院记录” 。 3、每份病案一般应体现三级医师查房。 4、各项化验、检查报告单分类粘贴,整齐有序、标记清楚。 5、出院前要清点患者诊疗资料是否齐全。 6、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