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 现代西方哲学 之作为认识来源等问题上也竭力发表一些貌似不违背常识的 议论。 在外表上,新托马斯主义者强调感性和理性之间有密切 联系,承认感觉是一切科学认识的来源。人们关于事物的思 想、观念都发源于感觉,理性认识依赖感性认识。马利坦说: 观念事实上是我们从感觉和形象中抽出来的……,我们除了 通过与事物直接接触的感官外,是没有别的办法从事物引出 观念来的。我们只要注意一下一个小孩的心理发展,就会深 信我们的一切认识都是从感官开始。所以理智认识(通过观 念的认识)毫无疑问必定是得自感觉认识的。”0他甚至声称 反对先验论。例如在谈到认识起源问题时,认为新托马斯主 义者不仅不同于洛克、穆勒等感觉主义者,也不同于柏拉图、 笛卡儿、莱布尼茨、康德等先验论者。因为先验论者割断了 观念与感觉的联系。波亨斯基也宣布:“康德意义上的先天知 识是不存在的 在外表上,新托马斯主义者承认感觉经验与理性思维在 对事物的认识的深度上有着本质的区别。马利坦说:“作为感 觉对象的对象,或者通过一个形象再现的对象,乃是作为个 体被感知的对象”,而人们“通过观念直接认识到的东西不是 个体的”。“我们的观念来自影象,但是比影象高一级”。③波 ①马利坦:《哲学概论》,引自《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4 页。 ②波亨斯基:(现代欧洲哲学》,第244页 ③马利坦:《哲学概论》,引自《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425 426页
之 作 为 认 识 来 源 等 问 题 上 也 竭 力 发 表 一 些 貌 似 不 违 背 常 识 的 议 论 。 在 外 表 上 , 新 托 马 斯 主 义 者 强 调 感 性 和 理 性 之 间 有 密 切 联 系 , 承 认 感 觉 是 一 切 科 学 认 识 的 来 源 。 人 们 关 于 事 物 的 思 想 、 观 念 都 发 源 于 感 觉 , 理 性 认 识 依 赖 感 性 认 识 。 马 利 坦 说 : “ 观 念 事 实 上 是 我 们 从 感 觉 和 形 象 中 · 抽 · 出 · 来 · 的 … … , 我 们 除 了 通 过 与 事 物 直 接 接 触 的 感 官 外 , 是 没 有 别 的 办 法 从 事 物 引 出 观 念 来 的 。 我 们 只 要 注 意 一 下 一 个 小 孩 的 心 理 发 展 , 就 会 深 信 我 们 的 一 切 认 识 都 是 从 感 官 开 始 。 所 以 理 智 认 识 ( 通 过 观 念 的 认 识 ) 毫 无 疑 问 必 定 是 得 自 感 觉 认 识 的 。 ” ① 他 甚 至 声 称 反 对 先 验 论 。 例 如 在 谈 到 认 识 起 源 问 题 时 , 认 为 新 托 马 斯 主 义 者 不 仅 不 同 于 洛 克 、 穆 勒 等 感 觉 主 义 者 , 也 不 同 于 柏 拉 图 、 笛 卡 儿 、 莱 布 尼 茨 、 康 德 等 先 验 论 者 。 因 为 先 验 论 者 割 断 了 观 念 与 感 觉 的 联 系 。 波 亨 斯 基 也 宣 布 : “ 康 德 意 义 上 的 先 天 知 识 是 不 存 在 的 。 ” ② 在 外 表 上 , 新 托 马 斯 主 义 者 承 认 感 觉 经 验 与 理 性 思 维 在 对 事 物 的 认 识 的 深 度 上 有 着 本 质 的 区 别 。 马 利 坦 说 : “ 作 为 感 觉 对 象 的 对 象 , 或 者 通 过 一 个 形 象 再 现 的 对 象 , 乃 是 作 为 个 体 被 感 知 的 对 象 ” , 而 人 们 “ 通 过 观 念 直 接 认 识 到 的 东 西 不 是 个 体 的 ” 。 “ 我 们 的 观 念 来 自 影 象 , 但 是 比 影 象 高 一 级 ” 。 ③ 波 6 0 0 现 代 西 方 哲 学 ① ② ③ 马 利 坦 : 《 哲 学 概 论 》 , 引 自 《 西 方 现 代 资 产 阶 级 哲 学 论 著 选 辑 》 , 第 4 2 5 — 4 2 6 页 。 波 亨 斯 基 : 《 现 代 欧 洲 哲 学 》 , 第 2 4 4 页 。 马 利 坦 : 《 哲 学 概 论 》 , 引 自 《 西 方 现 代 资 产 阶 级 哲 学 论 著 选 辑 》 , 第 4 2 5 — 4 2 6 页
现代西方哲学 601 亨斯基也说:“在感性认识和精神认识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 别。因为前者只能把握物质性的、具体的东西,把握感性的 偶然性质,决不能认识存在之作为存在或任何可理解的内容。 相反,精神的认识则指向存在,唯有它才能直接把握一般,唯 有一般才是完全可知的。”①新托马斯主义者的这类论调,也 是企图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他们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 系看作是个别和一般、现象和本质的关系。 然而,如果对他们的观点进一步加以考察,就会发现他 们仍然是在把人们的认识引向信仰主义。 首先,他们否认物质世界不以精神为转移而独立存在,否 认社会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认 识的客观来源,也从根本上割断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现 实关系。 其次,当他们谈到感觉的对象是个别,理性(精神)的 对象是一般时,他们把个别和一般完全割裂开,把它们看作 属于两个根本对立的领域。感觉的对象是没有一般内容的个 别,即只能作为非存在、潜能的东西的质料(物质性的东 西);理性的对象是没有个别(特殊)内容的一般、“存在之 作为存在”,即离开具体的、个别的事物并凌驾于它们之上成 为它们的精神本质、范型的东西,就象柏拉图的理念一样。因 此,尽管他们口口声声讲一切知识起源于感性经验,却又不 得不自相矛盾地说,理智中的东西同感觉经验中的东西没有 任何相似之处。马利坦在谈到一般观念是从感觉“抽出来”的 ①波亨斯基:《现代欧洲哲学》,第243
亨 斯 基 也 说 : “ 在 感 性 认 识 和 精 神 认 识 之 间 存 在 着 根 本 的 区 别 。 因 为 前 者 只 能 把 握 物 质 性 的 、 具 体 的 东 西 , 把 握 感 性 的 偶 然 性 质 , 决 不 能 认 识 存 在 之 作 为 存 在 或 任 何 可 理 解 的 内 容 。 相 反 , 精 神 的 认 识 则 指 向 存 在 , 唯 有 它 才 能 直 接 把 握 一 般 , 唯 有 一 般 才 是 完 全 可 知 的 。 ” ① 新 托 马 斯 主 义 者 的 这 类 论 调 , 也 是 企 图 给 人 一 种 印 象 , 似 乎 他 们 把 感 性 认 识 与 理 性 认 识 的 关 系 看 作 是 个 别 和 一 般 、 现 象 和 本 质 的 关 系 。 然 而 , 如 果 对 他 们 的 观 点 进 一 步 加 以 考 察 , 就 会 发 现 他 们 仍 然 是 在 把 人 们 的 认 识 引 向 信 仰 主 义 。 首 先 , 他 们 否 认 物 质 世 界 不 以 精 神 为 转 移 而 独 立 存 在 , 否 认 社 会 实 践 在 认 识 中 的 决 定 作 用 。 这 样 就 从 根 本 上 否 定 了 认 识 的 客 观 来 源 , 也 从 根 本 上 割 断 了 感 性 认 识 和 理 性 认 识 的 现 实 关 系 。 其 次 , 当 他 们 谈 到 感 觉 的 对 象 是 个 别 , 理 性 ( 精 神 ) 的 对 象 是 一 般 时 , 他 们 把 个 别 和 一 般 完 全 割 裂 开 , 把 它 们 看 作 属 于 两 个 根 本 对 立 的 领 域 。 感 觉 的 对 象 是 没 有 一 般 内 容 的 个 别 , 即 只 能 作 为 非 存 在 、 潜 能 的 东 西 的 质 料 ( 物 质 性 的 东 西 ) ; 理 性 的 对 象 是 没 有 个 别 ( 特 殊 ) 内 容 的 一 般 、 “ 存 在 之 作 为 存 在 ” , 即 离 开 具 体 的 、 个 别 的 事 物 并 凌 驾 于 它 们 之 上 成 为 它 们 的 精 神 本 质 、 范 型 的 东 西 , 就 象 柏 拉 图 的 理 念 一 样 。 因 此 , 尽 管 他 们 口 口 声 声 讲 一 切 知 识 起 源 于 感 性 经 验 , 却 又 不 得 不 自 相 矛 盾 地 说 , 理 智 中 的 东 西 同 感 觉 经 验 中 的 东 西 没 有 任 何 相 似 之 处 。 马 利 坦 在 谈 到 一 般 观 念 是 从 感 觉 “ 抽 出 来 ” 的 现 代 西 方 哲 学 6 0 1 ① 波 亨 斯 基 : 《 现 代 欧 洲 哲 学 》 , 第 2 4 3 页
602 现代西方哲学 时,指出这种“抽”必须使作为感觉对象的具体的、个别的 东西“一丝一毫也不进入观念”。换言之,一般观念所表示 的东西根本不可能是感觉所反映的具体物质对象,“观念必然 不能给予我们任何带有个体性的对象的认识”。既然如此, 般观念不可能是对感性经验的东西进行加工整理而来。马 利坦说:“如果通过影象再现的那种对象丝毫不进入通过观念 认识的那种对象,显然观念就不是什么对感觉或形象进行结 合或提炼的结果。” 那末这种一般的观念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在否定了一 般观念从感性表象、“影象”“提炼”出来的以后,怎样维持 理性的东西从感性“抽象”而来呢?新托马斯主义者搬出了 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后来又为托马斯等经院哲学家从神学 立场加以发挥的观念—“能动的理智”或者说“理智之 光”。马利坦说:“因此我们不得不设定一种更高级的能动主 体,亦即消遥学派所谓能动的理智——一种理智之光(我们 或许可以把它比作爱克司光),这种光应用到影象提供给我们 的对象上面时,就为我们的理解力从其中抽出某种已经包含 在其中,然而却潜藏着的东西,影象凭着自身是永远不能把 这种东西揭示出来的。象这样从对象的个体性成分里抽出来、 解放出来的这种东西因为它是从感觉认识物质性成分里解 ①马利坦:《哲学概论》,引自《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426 ②同上
时 , 指 出 这 种 “ 抽 ” 必 须 使 作 为 感 觉 对 象 的 具 体 的 、 个 别 的 东 西 “ 一 丝 一 毫 也 不 进 入 观 念 ” ① 。 换 言 之 , 一 般 观 念 所 表 示 的 东 西 根 本 不 可 能 是 感 觉 所 反 映 的 具 体 物 质 对 象 , “ 观 念 必 然 不 能 给 予 我 们 任 何 带 有 个 体 性 的 对 象 的 认 识 ” ② 。 既 然 如 此 , 一 般 观 念 不 可 能 是 对 感 性 经 验 的 东 西 进 行 加 工 整 理 而 来 。 马 利 坦 说 : “ 如 果 通 过 影 象 再 现 的 那 种 对 象 丝 毫 不 进 入 通 过 观 念 认 识 的 那 种 对 象 , 显 然 观 念 就 不 是 什 么 对 感 觉 或 形 象 进 行 结 合 或 提 炼 的 结 果 。 ” ③ 那 末 这 种 一 般 的 观 念 究 竟 是 怎 样 产 生 的 呢 ? 在 否 定 了 一 般 观 念 从 感 性 表 象 、 “ 影 象 ” “ 提 炼 ” 出 来 的 以 后 , 怎 样 维 持 理 性 的 东 西 从 感 性 “ 抽 象 ” 而 来 呢 ? 新 托 马 斯 主 义 者 搬 出 了 亚 里 士 多 德 曾 经 提 出 、 后 来 又 为 托 马 斯 等 经 院 哲 学 家 从 神 学 立 场 加 以 发 挥 的 观 念 — — “ 能 动 的 理 智 ” 或 者 说 “ 理 智 之 光 ” 。 马 利 坦 说 : “ 因 此 我 们 不 得 不 设 定 一 种 更 高 级 的 能 动 主 体 , 亦 即 消 遥 学 派 所 谓 能 动 的 理 智 — — 一 种 理 智 之 光 ( 我 们 或 许 可 以 把 它 比 作 爱 克 司 光 ) , 这 种 光 应 用 到 影 象 提 供 给 我 们 的 对 象 上 面 时 , 就 为 我 们 的 理 解 力 从 其 中 抽 出 某 种 已 经 包 含 在 其 中 , 然 而 却 潜 藏 着 的 东 西 , 影 象 凭 着 自 身 是 永 远 不 能 把 这 种 东 西 揭 示 出 来 的 。 象 这 样 从 对 象 的 个 体 性 成 分 里 抽 出 来 、 解 放 出 来 的 这 种 东 西 ( 因 为 它 是 从 感 觉 认 识 物 质 性 成 分 里 解 6 0 2 现 代 西 方 哲 学 ① ② ③ 同 上 。 同 上 。 马 利 坦 : 《 哲 学 概 论 》 , 引 自 《 西 方 现 代 资 产 阶 级 哲 学 论 著 选 辑 》 , 第 4 2 6 页
现代西方哲学 603 放出来的),就是对象的形式或可理解的肖像。可以说,这种 形式或肖像是印在理智上面决定理智的认识的,因为它使理 智在自身之内凭着一种生动的反作用产生出它借以认识作为 共相的对象的那种观念。”① 马利坦的这段话包括如下几层含义:第一,“能动的理 智”使人们能够从对象中“抽出”包含于对象中却又潜藏着 的东西。这种东西正是对象的“形式”或“可理解的肖像”, 即对象的“存在之作为存在”、精神本质。第二,“能动的理 智”把这种“形式”、精神本质印在理智之上,创造出理智的 对象,它们在理智认识时便是观念。第三,在这个过程中,感 觉的影象被宣布“永远不能”把包含在对象里的形式、本质 揭示出来。感觉的作用是通过它关于对象的影象而把对象呈 现于理智面前,让“能动的理智”直接去把握这种形式、本 质。因此感觉不过起一种媒介作用,这有如柏拉图回忆说中 给感觉所规定的一样。由此可见,在新托马斯主义者那里 能动的理智”在认识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人们只要有了 “能动的理智”,就可以直接地认识一切事物和整个世界的本 质,而不需要什么社会实践,也不需要什么对感性材料进行 加工制作。关于感觉之是一切认识的来源、关于感性认识与 理性认识之间的关系,均被这个“能动的理智”取消了 这种“能动的理智”究竟从何而来呢?从上帝而来。“能 动的理智”是对从物质性的东西的“沾染”下“解放”出来 ①马利坦:《哲学概论》,引自《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426
放 出 来 的 ) , 就 是 对 象 的 · 形 · 式 · 或 · 可 · 理 · 解 · 的 · 肖 · 像 。 可 以 说 , 这 种 形 式 或 肖 像 是 印 在 理 智 上 面 决 定 理 智 的 认 识 的 , 因 为 它 使 理 智 在 自 身 之 内 凭 着 一 种 生 动 的 反 作 用 产 生 出 它 借 以 认 识 作 为 共 相 的 对 象 的 那 种 观 念 。 ” ① 马 利 坦 的 这 段 话 包 括 如 下 几 层 含 义 : 第 一 , “ 能 动 的 理 智 ” 使 人 们 能 够 从 对 象 中 “ 抽 出 ” 包 含 于 对 象 中 却 又 潜 藏 着 的 东 西 。 这 种 东 西 正 是 对 象 的 “ 形 式 ” 或 “ 可 理 解 的 肖 像 ” , 即 对 象 的 “ 存 在 之 作 为 存 在 ” 、 精 神 本 质 。 第 二 , “ 能 动 的 理 智 ” 把 这 种 “ 形 式 ” 、 精 神 本 质 印 在 理 智 之 上 , 创 造 出 理 智 的 对 象 , 它 们 在 理 智 认 识 时 便 是 观 念 。 第 三 , 在 这 个 过 程 中 , 感 觉 的 影 象 被 宣 布 “ 永 远 不 能 ” 把 包 含 在 对 象 里 的 形 式 、 本 质 揭 示 出 来 。 感 觉 的 作 用 是 通 过 它 关 于 对 象 的 影 象 而 把 对 象 呈 现 于 理 智 面 前 , 让 “ 能 动 的 理 智 ” 直 接 去 把 握 这 种 形 式 、 本 质 。 因 此 感 觉 不 过 起 一 种 媒 介 作 用 , 这 有 如 柏 拉 图 回 忆 说 中 给 感 觉 所 规 定 的 一 样 。 由 此 可 见 , 在 新 托 马 斯 主 义 者 那 里 , “ 能 动 的 理 智 ” 在 认 识 中 具 有 决 定 性 的 作 用 。 人 们 只 要 有 了 “ 能 动 的 理 智 ” , 就 可 以 直 接 地 认 识 一 切 事 物 和 整 个 世 界 的 本 质 , 而 不 需 要 什 么 社 会 实 践 , 也 不 需 要 什 么 对 感 性 材 料 进 行 加 工 制 作 。 关 于 感 觉 之 是 一 切 认 识 的 来 源 、 关 于 感 性 认 识 与 理 性 认 识 之 间 的 关 系 , 均 被 这 个 “ 能 动 的 理 智 ” 取 消 了 。 这 种 “ 能 动 的 理 智 ” 究 竟 从 何 而 来 呢 ? 从 上 帝 而 来 。 “ 能 动 的 理 智 ” 是 对 从 物 质 性 的 东 西 的 “ 沾 染 ” 下 “ 解 放 ” 出 来 现 代 西 方 哲 学 6 0 3 ① 马 利 坦 : 《 哲 学 概 论 》 , 引 自 《 西 方 现 代 资 产 阶 级 哲 学 论 著 选 辑 》 , 第 4 2 6 页
604 现代西方哲学 的精神世界的直觉,是对上帝的直觉。这种直觉“是一种很 单纯的见解。高出于任何理智的推理或证明”。这种超出正 常的感性和理性之上而以超物质的精神世界为对象的直觉, 显然只能是一种神秘主义的东西。马利坦有时也称之为“和 神相见” (a vision beatifque)。新托马斯主义者虽然竭力把自 己装扮成理性的拥护者,但当他们需要用宗教神秘主义来搪 塞其理论的矛盾时,也不得不把神秘主义推到前台来。他们 承认自己的直觉是神秘莫测的。照马利坦的说法,这种直觉 “是不可下定义的”,“只能近似地加以描述或暗示”。他又 说:“和神相见是一种这样的个人活动,是一种这样不能传达 给别人的认识,甚至享有真福的人的灵魂都不能用内心的语 言表达给自己一这个和神相见,乃是同神的最完美的、最 神秘的、最神圣的溶为一体。” 显而易见,当新托马斯主义者把他们的“能动的理智”归 结为一种神秘的直觉时,他们实际上是以信仰代替了理性。然 而,他们却不肯完全丢掉理性的面纱,认为理性和信仰并不 矛盾。马利坦说:“理性的明智不是掩盖、而是揭示上帝的仁 慈的明智”;“理智不是神秘剧的敌人,相反,它依靠后者而 存在”。④ 人们究竟怎样从上帝那里获得这种神秘的直觉呢?新托 ①马利坦:《形而上学序言》,第46页 ②同上书,第62页。 ③马利坦:《个人与公益》,第12页。 ④马利坦:《信仰的自白书》,引自《还是我的哲学》,第252页
的 精 神 世 界 的 直 觉 , 是 对 上 帝 的 直 觉 。 这 种 直 觉 “ 是 一 种 很 单 纯 的 见 解 。 高 出 于 任 何 理 智 的 推 理 或 证 明 ” ① 。 这 种 超 出 正 常 的 感 性 和 理 性 之 上 而 以 超 物 质 的 精 神 世 界 为 对 象 的 直 觉 , 显 然 只 能 是 一 种 神 秘 主 义 的 东 西 。 马 利 坦 有 时 也 称 之 为 “ 和 神 相 见 ” ( l a v i s i o n b é a t i f q u e ) 。 新 托 马 斯 主 义 者 虽 然 竭 力 把 自 己 装 扮 成 理 性 的 拥 护 者 , 但 当 他 们 需 要 用 宗 教 神 秘 主 义 来 搪 塞 其 理 论 的 矛 盾 时 , 也 不 得 不 把 神 秘 主 义 推 到 前 台 来 。 他 们 承 认 自 己 的 直 觉 是 神 秘 莫 测 的 。 照 马 利 坦 的 说 法 , 这 种 直 觉 “ 是 不 可 下 定 义 的 ” , “ 只 能 近 似 地 加 以 描 述 或 暗 示 ” 。 ② 他 又 说 : “ 和 神 相 见 是 一 种 这 样 的 个 人 活 动 , 是 一 种 这 样 不 能 传 达 给 别 人 的 认 识 , 甚 至 享 有 真 福 的 人 的 灵 魂 都 不 能 用 内 心 的 语 言 表 达 给 自 己 — — 这 个 和 神 相 见 , 乃 是 同 神 的 最 完 美 的 、 最 神 秘 的 、 最 神 圣 的 溶 为 一 体 。 ” ③ 显 而 易 见 , 当 新 托 马 斯 主 义 者 把 他 们 的 “ 能 动 的 理 智 ” 归 结 为 一 种 神 秘 的 直 觉 时 , 他 们 实 际 上 是 以 信 仰 代 替 了 理 性 。 然 而 , 他 们 却 不 肯 完 全 丢 掉 理 性 的 面 纱 , 认 为 理 性 和 信 仰 并 不 矛 盾 。 马 利 坦 说 : “ 理 性 的 明 智 不 是 掩 盖 、 而 是 揭 示 上 帝 的 仁 慈 的 明 智 ” ; “ 理 智 不 是 神 秘 剧 的 敌 人 , 相 反 , 它 依 靠 后 者 而 存 在 ” 。 ④ 人 们 究 竟 怎 样 从 上 帝 那 里 获 得 这 种 神 秘 的 直 觉 呢 ? 新 托 6 0 4 现 代 西 方 哲 学 ① ② ③ ④ 马 利 坦 : 《 信 仰 的 自 白 书 》 , 引 自 《 还 是 我 的 哲 学 》 , 第 2 5 2 页 。 马 利 坦 : 《 个 人 与 公 益 》 , 第 1 2 页 。 同 上 书 , 第 6 2 页 。 马 利 坦 : 《 形 而 上 学 序 言 》 , 第 4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