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经营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 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发股利。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5-10%作为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五、公司的公积金(指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仅能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发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六、任意公积金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利润中另外提取 七、资本公积金包括下列款项 (一)超过股票面额所发行的溢价款 (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 八、于《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四十一条的限制下,每年度股利将按股东持股比例在每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6个月内分配,但董事会宣派中期股息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九、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的形式派发股利(或同时采取两种形式)。普通股股利或其它分配应以人民币宣布及计算。内资 股股利或其应支付分配应以人民币支付。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利或其它应支付分配应以港币支付。以人民币宣派 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的外资现金股息,以港币支付,所用的港币汇率为本公司宣布派股息之日前一个星期中国人民银行每 天公布的市场汇率的平均值 十、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时,应按中国税法规定代扣股东股利收入之应纳税金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经营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 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发股利。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5-10%作为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五、公司的公积金(指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仅能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发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六、任意公积金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利润中另外提取。 七、资本公积金包括下列款项: (一)超过股票面额所发行的溢价款; (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 八、于《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四十一条的限制下,每年度股利将按股东持股比例在每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6个月内分配,但董事会宣派中期股息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九、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的形式派发股利(或同时采取两种形式)。普通股股利或其它分配应以人民币宣布及计算。内资 股股利或其应支付分配应以人民币支付。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利或其它应支付分配应以港币支付。以人民币宣派 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的外资现金股息,以港币支付,所用的港币汇率为本公司宣布派股息之日前一个星期中国人民银行每 天公布的市场汇率的平均值。 十、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时,应按中国税法规定代扣股东股利收入之应纳税金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公司须为持有境外上市的外资股股份的股东委任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须代该等股东收取公司就该种股份分配的股 利及其他应付的款项。 十二、公司委任的收款代理人,应符合上市地区法律或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为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股东委托的收款代理人须为按香港《受托人条例》注册的信托公司。 十三、公司有权终止以邮递方式向某境外上市的外资股股东发送股息单,如该等股息单连续两次未予提现。然而,在该等股 息单初次未能送达收件人而遭退回后,公司亦可行使该项权力。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一是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适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493,7541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70846040元,该报告 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057643.19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4,142,303.59元,该报告 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960764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9,154,19771元,本报告 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总额 现金分红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分红年度合并 (含其他方 占合并报表中以其他方式金分红金额占 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总额式)占合并报 分红年度金分红金额 (含税)上市公司普通 归属于上市公(如回购股合并报表中归 (含其他方表中归属于上 股股东的净利 司普通股股东份)现金分红属于上市公司 市公司普通股 的净利润的比的金额普通股股东的 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的比例 的比率 2018年 0014.9607643 0.00% 0.00% 3970576431 2017年 0.00% 0.00% 0.00-99,493,754l1 0.009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十一、公司须为持有境外上市的外资股股份的股东委任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须代该等股东收取公司就该种股份分配的股 利及其他应付的款项。 十二、公司委任的收款代理人,应符合上市地区法律或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为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股东委托的收款代理人须为按香港《受托人条例》注册的信托公司。 十三、公司有权终止以邮递方式向某境外上市的外资股股东发送股息单,如该等股息单连续两次未予提现。然而,在该等股 息单初次未能送达收件人而遭退回后,公司亦可行使该项权力。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493,754.1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7,084,660.40元,该报告 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057,643.19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4,142,303.59元,该报告 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96,076.4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9,154,197.71元,本报告 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现金分红金额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红 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8 年 0.00 14,596,076.43 0.00% 0.00 0.00% 2017 年 0.00 -397,057,643.1 9 0.00% 0.00 0.00% 2016 年 0.00 -99,493,754.11 0.00% 0.00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报告全文 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a不适用 承诺时承诺期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间限|情 股改承诺 、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东北电气及东北电气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 务而与东北电气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东北电 批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免同业竞争他气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东北电气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按或问接的克争,3、本公司回月 将不利用对东北电气的股东身份进行损害东北电气及东北电气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日 常履行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东北电气造成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A司木公司制的八司在作 为持有东北电气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 共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东北电气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减少和规范关业与东北电气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 联交易 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 常履行 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 涉及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北电气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 承诺期 限 履 行 情 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 1、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东北电气及东北电气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 务而与东北电气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东北电 气及东北电气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东北 电气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东北电气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3、本公司 将不利用对东北电气的股东身份进行损害东北电气及东北电气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如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东北电气造成 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2017 年 01 月 24 日 正 常 履 行 中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 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在作为持有东北电气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东北电气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东北电气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 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 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 涉及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北电气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017 年 01 月 24 日 正 常 履 行 中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阱并将督促东北电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北电气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 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东北电气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损害东北电气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 比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收购后保持上与东北电气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P0 常 市公司独立性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东北电气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01月24 行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 本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受让的东北电气的股 公司 减持股份 0l月242月13 份 完 关于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1、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遭漏 不存在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3、不存在本 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4、不存在本公司的现任董事 东北电气、海航集团有限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 公司、北京海鸿源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5、不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要yl74 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監会立案调査的情形 理有限公司及东北电气全其他承诺 不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月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履行完毕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身 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有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的情形:7、不存在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8、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其他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己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 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2017年 东北电气 其他承诺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9月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并将督促东北电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北电气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 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东北电气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收购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损害东北电气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 与东北电气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 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东北电气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 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2017 年 01 月 24 日 正 常 履 行 中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减持股份 本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受让的东北电气的股 份。 2017 年 01 月 24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履 行 完 毕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东北电气、海航集团有限 公司、北京海鸿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及东北电气全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其他承诺 关于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1、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3、不存在本 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4、不存在本公司的现任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5、不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6、 不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有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的情形;7、不存在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8、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 年 09 月 17 日 履 行 完 毕 东北电气 其他承诺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 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 2017 年 09 月 17 日 履 行 完 毕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 种定整在承相应的法任,2会司次中请什进行了保木次中义 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申请文件真实、淮确和完整的承 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相关内 容已经公司审阅,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东北电气及其全体董事、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其他承诺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或控制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p9月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完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日 其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镜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交易所和中 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保证已经对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阅,保证本次交易 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内容不存在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北 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或控制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017 他承诺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镜定:9月 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控股股 履行完毕 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井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投权交易所和中 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殷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关于同业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及本基金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201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对本次重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保证本次申请文 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东北电气及其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承诺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 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相关内 容已经公司审阅,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或控制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其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交易所和中 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017 年 09 月 17 日 履 行 完 毕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保证已经对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阅,保证本次交易信 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或控制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控股股 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交易所和中 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2017 年 09 月 17 日 履 行 完 毕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关于同业竞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及本基金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 2017 年 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