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法定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 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 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 2依据法定 (法律、法规和规章) 3程序法定
1.主体法定 ▪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 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 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 2.依据法定 (法律、法规和规章) 3.程序法定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 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 四周岁不满十八 周罗的人看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基他法从或者减仁政处塑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 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 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 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 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
三)公正、公开原则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 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 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三)公正、公开原则 ▪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 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 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四)处罚救济原则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 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 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 赔偿要求
(四)处罚救济原则 ▪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 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 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 赔偿要求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 1涵义 当妻人的回二个违法行为,不得根据同一事实和 2.具体情形 n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 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四条)。 在行度机关已套处的情况下,被处罚人继续实施 违法行为,可以再次处罚。 ■行政机关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依据同一事实和同 依据并处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应理解为两种以上 的一次性行政处罚 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两个以 七个 行政法律规范,被给予 以则罷的政处的,不连反该质则若是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 1.涵义 ▪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根据同一事实和 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2.具体情形 ▪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 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四条) 。 ▪ 在行政机关已经查处的情况下,被处罚人继续实施 违法行为,可以再次处罚。 ▪ 行政机关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依据同一事实和同一 依据并处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应理解为两种以上 的一次性行政处罚。 ▪ 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两个以上行政法律规范,被给予 两次以上非罚款的行政处罚,不违反该原则。若是 罚款,则只能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