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食品标准必须规定的内容 1、食品卫生标准 (1)感官指标 (2)理化指标 (3)微生物指标
(三)食品标准必须规定的内容 1、食品卫生标准 (1)感官指标 (2)理化指标 (3)微生物指标
感官指标 色泽:近似原料色泽,绿色或略带浅黄 色,汁液清晰透明,允许轻微沉淀或原 料碎屑。 香气:具有榨菜叶原料的清香和酸菜特 有的发酵香气。 滋味:咸酸适度,风味鲜美,纯正爽口, 稍有甜味和鲜味,无异味。 质地:组织致密,质地细嫩,略脆,厚 薄均匀,形态完整或适当切分,大小基 本一致。 杂质:不允许杂质存在
感官指标 色泽:近似原料色泽,绿色或略带浅黄 色,汁液清晰透明,允许轻微沉淀或原 料碎屑。 香气:具有榨菜叶原料的清香和酸菜特 有的发酵香气。 滋味:咸酸适度,风味鲜美,纯正爽口, 稍有甜味和鲜味,无异味。 质地:组织致密,质地细嫩,略脆,厚 薄均匀,形态完整或适当切分,大小基 本一致。 杂质:不允许杂质存在
理化指标 固形物:≥95% 水份:≤85% 含盐量(以NaCl计):2~3% 含酸量(以乳酸计):1.2~1.5% 砷:≤0.5mg/kg 铅:≤1.0mg/kg 添加剂:按GB2760-1996执行
理化指标 固形物:≥95% 水份:≤85% 含盐量(以NaCl计):2~3% 含酸量(以乳酸计):1.2~1.5% 砷:≤0.5mg/kg 铅:≤1.0mg/kg 添加剂:按GB2760-1996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