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进山2005年深圳注协CP会计辅导笔记 仅由于与企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性的单个购买者、供 应商或代理商。 ⑥、在判断关联关系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关联方关系的披露原则 1、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时,无论有无交易,均需披露 ①、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 其变化 ②、企业的主营业务。 ③、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在 发生交易时,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即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第二节关联方交易及其披露 关联方交易及类型: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 价款。 关联方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购买或销售商品、购销其他资产、提供 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倛资金、担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 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原则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分别情况处理 1、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对企业的贴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或几乎没有影响的,可以不披露
孙进山 2005 年深圳注协 CPA 会计辅导笔记 ⑤、仅由于与企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性的单个购买者、供 应商或代理商。 ⑥、在判断关联关系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三、关联方关系的披露原则 1、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时,无论有无交易,均需披露: ①、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 其变化。 ②、企业的主营业务。 ③、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在 发生交易时,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即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第二节 关联方交易及其披露 一、关联方交易及类型: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 价款。 关联方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购买或销售商品、购销其他资产、提供 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担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 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原则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分别情况处理: 1、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或几乎没有影响的,可以不披露
孙进山2005年深圳注协CP会计辅导笔记 2、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影响的关联方交 易,如果属于重大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 类型披露;如果属于非重大交易,类型相同的非重 大交易可以合并披露。 披露内容 ①、交易金额和相应比例 ②、未结算金额及其相应比例 ③、定价政策 ④、交易涉及多个期间的,在交易的各个期间均要求披露合同内 容及进度 ⑤、资本公积中的关联交易差价,分明说明其性质、产生原因、 金额 不需要披露的关联方交易有: 1、合并会计报表中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可以不披露。 2、与合并会计报表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 可以不披露。 总之,判断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应视其关系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 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需要披露,不以交易金额的大小作为标准,而应以交 易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景响程度来确定。尽可能充分披露关联方的 关系及其交易,以增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节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
孙进山 2005 年深圳注协 CPA 会计辅导笔记 2、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影响的关联方交 易,如果属于重大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 类型披露;如果属于非重大交易,类型相同的非重 大交易可以合并披露。 披露内容: ①、交易金额和相应比例 ②、未结算金额及其相应比例 ③、定价政策 ④、交易涉及多个期间的,在交易的各个期间均要求披露合同内 容及进度。 ⑤、资本公积中的关联交易差价,分明说明其性质、产生原因、 金额 不需要披露的关联方交易有: 1、合并会计报表中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可以不披露。 2、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 可以不披露。 总之,判断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应视其关系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 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需要披露,不以交易金额的大小作为标准,而应以交 易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程度来确定。尽可能充分披露关联方的 关系及其交易,以增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节 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
孙进山2005年深圳注协CP会计辅导笔记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 公允的,应按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 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在"资本公积"科目下 单独设置"关联交易差价"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部分差价不得用于转增资 本或弥补亏损。 二、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将债权转移(含岀售债权,下同)给关联方,如 果实际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所出售资产或转移债权账面价值的,仍按有关 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相关资产账 面价值的,除市场上存在更客观明确、公允的价格外,应按以下规定进 行处理: (一)正常商品销售(含提供劳务,下同) 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的,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 下,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 1.当期对非关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较大比例的(通常为 20%及以上)应按对非关联方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对关联方之间同类 交易的计量基础,并将按此价格确定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关联方之间实际 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在确定 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交易价格时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并提供有关证据。 2.商品的销售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或者与非关联方之间的 商品销售末达到商品总销售量的较大比例的(通常为20%以下),应按以
孙进山 2005 年深圳注协 CPA 会计辅导笔记 一、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 公允的,应按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 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在"资本公积"科目下 单独设置"关联交易差价"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部分差价不得用于转增资 本或弥补亏损。 二、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将债权转移(含出售债权,下同)给关联方,如 果实际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所出售资产或转移债权账面价值的,仍按有关 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相关资产账 面价值的,除市场上存在更客观、明确、公允的价格外,应按以下规定进 行处理: (一)正常商品销售(含提供劳务,下同) 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的,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 下,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 1.当期对非关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较大比例的(通常为 20%及以上),应按对非关联方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对关联方之间同类 交易的计量基础,并将按此价格确定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关联方之间实际 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在确定 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交易价格时,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并提供有关证据。 2.商品的销售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或者与非关联方之间的 商品销售未达到商品总销售量的较大比例的(通常为 20%以下),应按以
孙进山2005年深圳注协CP会计辅导笔记 下规定进行处理 (1)实际交易价格不超过商品账面价值120%的,按实际交易价格确 认为收入 (2)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商品账面价值120%的,将商品账面价值的 120%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关联交易差价〉如果有确凿证据(如历史资料、冋行业同类商品销售资 料等)表明销售该商品的成本利润率高于20%的,应按合理的方法计算。 例如,按商品账面价值加上按最近2年历史资料等确定的加权平均成本利 润率与账面价值的乘积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 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本规定所称的成本利蔣率, 是指按商品销售毛利与商品销售成本计算的比率 (二)非正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 非正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是指除正常商品销售以外的商品销售、 转移应收债权、出售其他资产等。 1非正常商品销售 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非正常商品销售的,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昉交 易价格是公允的,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应按出售商品的账面价 值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岀售商品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 积(关联交易差价 2,转移应收债权 上市公司将其应收债权转移给关联方,应按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应收债 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孙进山 2005 年深圳注协 CPA 会计辅导笔记 下规定进行处理: (1)实际交易价格不超过商品账面价值 120%的,按实际交易价格确 认为收入; (2)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商品账面价值 120%的,将商品账面价值的 120%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关联交易差价)。如果有确凿证据(如历史资料、同行业同类商品销售资 料等)表明销售该商品的成本利润率高于 20%的,应按合理的方法计算。 例如,按商品账面价值加上按最近 2 年历史资料等确定的加权平均成本利 润率与账面价值的乘积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 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本规定所称的成本利润率, 是指按商品销售毛利与商品销售成本计算的比率。 (二)非正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 非正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是指除正常商品销售以外的商品销售、 转移应收债权、出售其他资产等。 1.非正常商品销售 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非正常商品销售的,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 易价格是公允的,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应按出售商品的账面价 值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出售商品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 积(关联交易差价)。 2.转移应收债权 上市公司将其应收债权转移给关联方,应按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应收债 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