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批集装箱、矿石、煤炭等专业化泊位,完善重点港区 集疏运体系,加快港区后方物流园区和临港产业发展。 以泸州、宜昌、荆州、黄石、长沙、岳阳、南昌、九江、 合肥、安庆、芜湖、马鞍山、蚌埠、徐州、无锡等主要港口 及云南省水富港为重点,进一步加快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建 设,促进港口结构优化和功能拓展 (四)贯彻落实《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 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促进运力结构优化。 根据《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要求,按照 立足现状、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工作思路, 加快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进程,促进运力结构优化。严格执 行《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加快推进 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方案(试行)》,实现中央与地方, 运政与海事、船检、港政、船闸等部门联动。2012年底前完 成通过三峡船闸的小吨位船舶拆解,三峡库区单壳油船、单 壳化学品船和老旧客船拆解以及非老旧客船的生活污水处 理装置加装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长江干线老旧单壳油船和 单壳化学品船拆解,其他老旧运输船舶力争逐步予以拆解 加快推进长江中下游标准化船型和江海直达标准化船型研 发工作 (五)加快推进长江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和信息化建设, 不断提升安全应急和行业管理能力。 加快出台和落实《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 (2011-2020年)》,加大航道养护资金投入,提升航道养护 设施和设备能力,提高长江流域主要高等级航道养护水平。 促进长江干线航道维护船舶更新升级,加快建设水路抢通应 急设施和物资储备库,提升长江干线航道维护和应急抢通能 力 加快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
6 建设一批集装箱、矿石、煤炭等专业化泊位,完善重点港区 集疏运体系,加快港区后方物流园区和临港产业发展。 以泸州、宜昌、荆州、黄石、长沙、岳阳、南昌、九江、 合肥、安庆、芜湖、马鞍山、蚌埠、徐州、无锡等主要港口 及云南省水富港为重点,进一步加快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建 设,促进港口结构优化和功能拓展。 (四)贯彻落实《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 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促进运力结构优化。 根据《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要求,按照 “立足现状、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工作思路, 加快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进程,促进运力结构优化。严格执 行《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加快推进 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方案(试行)》,实现中央与地方, 运政与海事、船检、港政、船闸等部门联动。2012 年底前完 成通过三峡船闸的小吨位船舶拆解,三峡库区单壳油船、单 壳化学品船和老旧客船拆解以及非老旧客船的生活污水处 理装置加装工作。2013 年底前完成长江干线老旧单壳油船和 单壳化学品船拆解,其他老旧运输船舶力争逐步予以拆解。 加快推进长江中下游标准化船型和江海直达标准化船型研 发工作。 (五)加快推进长江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和信息化建设, 不断提升安全应急和行业管理能力。 加快 出台 和落 实《 全国 航道 管理 与养 护发 展纲 要 (2011-2020 年)》,加大航道养护资金投入,提升航道养护 设施和设备能力,提高长江流域主要高等级航道养护水平。 促进长江干线航道维护船舶更新升级,加快建设水路抢通应 急设施和物资储备库,提升长江干线航道维护和应急抢通能 力。 加快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
系统布局规划》,完善长江干线甚高频(VHF)安全通信系统 及重点水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建设覆盖长江干线和 主要支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重点航段、桥梁、港口 以及渡口等水域的电视监控系统(CCTV),加强长江干线及 其他高等级航道“四客一危”船舶的监控和监管,基本实现 危化品船舶GPS动态跟踪。积极推进航路改革,在重点航段 实施分道通航和船舶报告制。加强长江水系水上应急保障体 系建设。 加快长江干线等数字航道建设,推进船闸联合调度系统 建设,提高航道管理水平。推进长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 和主要港口交通电子口岸系统建设,支持上海和重庆航交所 发展,推动长江航运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长江水运综合服务 能力 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 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长江干线航道总 体规划纲要》及内河水运“十二五”规划等为指导,加快“十 二五”期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规划编制工 作,加强水运发展规划、航道发展规划、港口布局规划和总 体规划等工作,做好与国土、城市、水利等相关规划及其他 运输方式的衔接与协调。强化规划实施监管,严格港口岸线 使用审批,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 (二)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作用,建立长江黄金水 道建设资金的保障体系,加大西部地区扶持力度。“十二五” 期国家将继续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重点加强长江干线航道 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其他高等级航道和中西 部地区内河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沿江地区各级
7 系统布局规划》,完善长江干线甚高频(VHF)安全通信系统 及重点水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建设覆盖长江干线和 主要支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重点航段、桥梁、港口 以及渡口等水域的电视监控系统(CCTV),加强长江干线及 其他高等级航道“四客一危”船舶的监控和监管,基本实现 危化品船舶 GPS 动态跟踪。积极推进航路改革,在重点航段 实施分道通航和船舶报告制。加强长江水系水上应急保障体 系建设。 加快长江干线等数字航道建设,推进船闸联合调度系统 建设,提高航道管理水平。推进长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 和主要港口交通电子口岸系统建设,支持上海和重庆航交所 发展,推动长江航运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长江水运综合服务 能力。 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 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长江干线航道总 体规划纲要》及内河水运“十二五”规划等为指导,加快“十 二五”期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规划编制工 作,加强水运发展规划、航道发展规划、港口布局规划和总 体规划等工作,做好与国土、城市、水利等相关规划及其他 运输方式的衔接与协调。强化规划实施监管,严格港口岸线 使用审批,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 (二)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作用,建立长江黄金水 道建设资金的保障体系,加大西部地区扶持力度。“十二五” 期国家将继续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重点加强长江干线航道 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其他高等级航道和中西 部地区内河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沿江地区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