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及向 High grade(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购买PTG38%的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风神股份将合计持有PIG100%的股权。 2、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倍利”)由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桂林轮胎”)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元人民币,2016年12月23 日,取得永福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桂林轮胎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 将桂林轮胎所持桂林倍利100%股权转让予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2017年3月20 日,桂林倍利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风神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购买桂林倍利70%的股权。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 根据风神股份与 TP Industrial Holding S pA.、 High Grade(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签署的《资产注入 协议》、于2017年9月22日签署的《资产注入补充协议》以及风神股份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 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 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PTG90%股权及桂林倍利70%股权,根据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分别为 464,491.55万元、46,83748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 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78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风神股份如有股息支付、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新股发行(本次 交易拟议的除外)等支付或调整,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的分红方案为:以2016年12月 31日总股本562,41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元(含税) 的现金红利,目前公司2016年度分红方案已实施完成,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地由978元调整为968元/股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4页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 4 页 及向 High Grad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购买 PTG38%的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风神股份将合计持有 PTG100%的股权。 2、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倍利”)由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桂林轮胎”)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2016 年 12 月 23 日,取得永福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 年 12 月,桂林轮胎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 将桂林轮胎所持桂林倍利 100%股权转让予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 20 日,桂林倍利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风神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购买桂林倍利 70%的股权。 二、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 根 据 风 神 股 份 与 TP Industrial Holding S.p.A. 、 High Grad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签署的《资产注入 协议》、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签署的《资产注入补充协议》以及风神股份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 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 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 PTG 90%股权及桂林倍利 70%股权,根据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分别为 464,491.55 万元、46,837.48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 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9.78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风神股份如有股息支付、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新股发行(本次 交易拟议的除外)等支付或调整,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6 年的分红方案为: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62,413,2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00 元(含税) 的现金红利,目前公司 2016 年度分红方案已实施完成,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地由 9.78 元调整为 9.68 元/股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968元/股和拟购买资产评估作价51132902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52.82325万股 风神股份拟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3075万元,不 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 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二)编制基础及假设 1、因本次交易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需对本公司重组后业务的财务 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本备考财务报表期初(2016 年1月1日)已经完成,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持续经营,在相关期间 内控制交易标的的全部经营活动。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事项。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支出以及所 涉及的各项税费等; 5、由于本公司及交易标的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均同受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控制 因此对交易标的的合并遵循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将交易标的资产、 负债按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成 本和费用等自相关期间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其中对PTG的资产负债按照中国化 工集团公司于2015年收购倍耐力集团股权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确认成本并持续计量的基础编制,交易标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本公司支付的对 价的差额,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对桂林倍利的资产负债从成立日开始 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6、在上述假设的经营框架下,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依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本 公司2017年1-6月未审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PTG2017年1-6月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的桂林倍利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5页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 5 页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9.68 元/股和拟购买资产评估作价 511,329.02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 52,823.25 万股。 风神股份拟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3,075 万元,不 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 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二) 编制基础及假设 1、因本次交易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需对本公司重组后业务的财务 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本备考财务报表期初(2016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持续经营,在相关期间 内控制交易标的的全部经营活动。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事项。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支出以及所 涉及的各项税费等; 5、由于本公司及交易标的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均同受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控制, 因此对交易标的的合并遵循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将交易标的资产、 负债按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成 本和费用等自相关期间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其中对 PTG 的资产负债按照中国化 工集团公司于 2015 年收购倍耐力集团股权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确认成本并持续计量的基础编制,交易标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本公司支付的对 价的差额,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对桂林倍利的资产负债从成立日开始 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6、在上述假设的经营框架下,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依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本 公司 2017 年 1-6 月未审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 PTG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的桂林倍利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基于备考财务报表的特殊目的,本备考财务报表仅编制了备考合并资产负 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本备考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等明细项目 7、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 门核准,前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与最终经批准的交易方案以及实际收购完 成后的合并财务报表会存在差异,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本次实施的重大资 产重组申报方案参考,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期会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 年1月1日至2017年06月30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PTG采用欧元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6页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 6 页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基于备考财务报表的特殊目的,本备考财务报表仅编制了备考合并资产负 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本备考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等明细项目。 7、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 门核准,前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与最终经批准的交易方案以及实际收购完 成后的合并财务报表会存在差异,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本次实施的重大资 产重组申报方案参考,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期会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PTG 采用欧元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佔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l、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7页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 7 页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己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i.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i.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8页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第 8 页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