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其他权益 永续债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儲备盈余公职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16年1月1日年初余额 000149754101967704411263 218.58 23442920006|7160080|100953273 综合收益总额 17781 匚。其饱综合收益 17781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985.440 回购股票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四41 (1.08133)(1273275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四(58) 20.895 2.0588779052041)6993,64 2.058877(205877 对股东的分配 ⑤599164)(5999164)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分配 994000 99400 提取安全生产费 使用安全生产 2016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 3000000|149754101,9977043,131.823(1273275(200799 7054497888318696792112312658 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7 项目 附注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年初余额 30,000,000 14,975,410 1,996,770 44,117,263 - (218,580) 2,344 2,920,006 7,160,060 100,953,273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7,781 - - 20,588,773 20,606,554 净利润 - - - - - - - - 20,588,773 20,588,773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17,781 - - - 17,781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985,440) (1,273,275) - - - - (2,258,715) 回购股票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四(41) - - - (1,089,133) (1,273,275) - - - - (2,362,408)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四(58) - - - 20,895 - - - - - 20,895 其他 - - - 82,798 - - - - - 82,798 利润分配 四(45) - - - - - - - 2,058,877 (9,052,041) (6,993,164)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2,058,877 (2,058,877)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5,999,164) (5,999,164)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分配 - - - - - - - - (994,000) (994,000) 专项储备 - - - - - - 4,710 - - 4,710 提取安全生产费 - - - - - - 765,096 - - 765,096 使用安全生产费 - - - - - - (760,386) - - (760,386)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年末余额 30,000,000 14,975,410 1,996,770 43,131,823 (1,273,275) (200,799) 7,054 4,978,883 18,696,792 112,312,65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 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殷东权益合计 2015年1月1日年初余额 13000000 199677043986986|162220328216870065523018486730 合收益总额 7.513065 7513065 者投入资本 四(40)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5160000(5160000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分配 (94000(94000 (575884 (575884) 2015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 3000000149754101.998704417263(218580)234429200067160060100.9532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8 项目 附注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年初余额 30,000,000 - 1,996,770 43,986,986 162,220 328 2,168,700 6,552,301 84,867,305 综合收益总额 - - - - (380,800) - - 7,513,065 7,132,265 净利润 - - - - - - - 7,513,065 7,513,065 其他综合收益 - - - - (380,800) - - - (380,800)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975,410 - 130,277 - - - - 15,105,687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四(40) - 14,975,410 - - - - - - 14,975,410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四(58) - - - 45,539 - - - - 45,539 其他 - - - 84,738 - - - - 84,738 利润分配 四(45) - - - - - - 751,306 (6,905,306) (6,154,000)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751,306 (751,306)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5,160,000) (5,160,000)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分配 - - - - - - - (994,000) (994,000) 专项储备 - - - - - 2,016 - - 2,016 提取安全生产费 - - - - - 577,900 - - 577,900 使用安全生产费 - - - - - (575,884) - - (575,884)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末余额 30,000,000 14,975,410 1,996,770 44,117,263 (218,580) 2,344 2,920,006 7,160,060 100,953,2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于2007年12月6日以国资改革【2007】1495 号文批准,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建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 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合称“其他发起人”)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总部地址 为中国北京市。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母公司为中建总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7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于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300 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建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约1,687,907万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626%。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 安装、咨询、开发、装饰、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经营范围中主营:承担国内外 公用、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咨询;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国内外房 地产投资与开发;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勘察与设计;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与施 工;实业投资;承包境内外资工程;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 筑用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的生产与销售及金融业务。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主 要情况如下: 如本集团所属子公司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发展”)于2016年3月14 日发布之公告《有关向中信集团收购物业组合的主要交易》所述,中国海外发展与中信 泰富有限公司和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均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 “卖方”)签订协议,拟有条件收购 Tuxiana Corp.、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 关子公司(“中信目标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其欠付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贷款及垫款(“中信股东贷款”) 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9月15日完成,该收购的最终对价约为人民币3048亿元,其 中包括中国海外发展向卖方发行1,095,620,154股,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2414亿元(按 016年9月15日中国海外发展股票收盘价每股2555港币计算),及中国海外发展 向卖方转让物业组合,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634亿元。详见附注五 本年度不存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2日批准报出。 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于2007年12月6日以国资改革【2007】1495 号文批准,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建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 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合称“其他发起人”)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总部地址 为中国北京市。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母公司为中建总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7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于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300 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建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约1,687,907万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6.26%。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 安装、咨询、开发、装饰、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经营范围中主营:承担国内外 公用、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咨询;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国内外房 地产投资与开发;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勘察与设计;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与施 工;实业投资;承包境内外资工程;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 筑用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的生产与销售及金融业务。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主 要情况如下: 如本集团所属子公司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发展”)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发布之公告《有关向中信集团收购物业组合的主要交易》所述,中国海外发展与中信 泰富有限公司和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均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 “卖方”)签订协议,拟有条件收购 Tuxiana Corp.、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 关子公司(“中信目标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其欠付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贷款及垫款(“中信股东贷款”)。 本次交易已于 2016 年 9 月 15 日完成,该收购的最终对价约为人民币 304.8 亿元,其 中包括中国海外发展向卖方发行 1,095,620,154 股,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 241.4 亿元(按 2016 年 9 月 15 日中国海外发展股票收盘价每股 25.55 港币计算),及中国海外发展 向卖方转让物业组合,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 63.4 亿元。详见附注五。 本年度不存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2日批准报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式(附注二(13)、建造合同及房地产销售等收入的确认(附注二(24)的计量模 的计提方法(附注二(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1))、投资性房地 本集团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判断关键详见附注二(31)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成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 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列报货币为人民币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0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的计提方法(附注二(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1))、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 式(附注二(13))、建造合同及房地产销售等收入的确认(附注二(24))等。 本集团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判断关键详见附注二(31)。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成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 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列报货币为人民币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商誉为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 与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 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 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商誉为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 与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 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 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