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uro东软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综合分析国内外形势,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潜在危机增多 主要经济体政策调整及其外溢效应带来变数,保护主义加剧,中美贸易摩擦、地缘政治风险上升 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需要应对可以预料和难 以预料的风险挑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也为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不确定性。这些 因素都可能引致社会和企业的IT需求以及信息消费投入下降,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为公司发展 带来困难和挑战 为此,公司将以核心知识资产为驱动,推进核心业务、产业互联网业务和社会化互联网业务 的联动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坚定推进业务的创新与全球化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以抵御复杂的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 2、市场风险 世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围绕技术路线主导权、价值链分工、产业生态的竞争日益 激烈,来自国内同业及跨国公司的双重竞争日益加剧。随着公司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公司业务与 医疗、汽车等宏观消费能力的联动关系不断加强,同时终端消费者对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 网等新业态的需求和市场仍有待进一步培育,这些都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为此,公司将加强对产业前沿的跟踪和前瞻性研究,提高市场策划的先动性,与合作伙伴共 建健康、共赢的生态系统。同时加强业务创新活动的统筹规划与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 理和成本控制,推动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3、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及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人民币汇率升值和贬值的因素并存, 未来汇率的双向波动特征将更加显著。由于公司面向国际市场的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约20%,汇 率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入盈利水平。为此,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汇率变动的分析与研 究,继续采取适当外汇避险方法,选择合适币种报价和结算,通过与客户共担风险等措施,降低 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4、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坚信人才是战略落地与执行的核心驱动力,优质的领导团队及关键岗位人才是维持和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石。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格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业务规模化发展及 转型的严峻诉求,以及行业人力成本和人员流动性的大幅度提高,公司在面向未来业务发展的人 才结构优化、人才高地建设等方面面临压力和挑战。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对公司发展的战略影响, 不断夯实健全人才队伍,聚焦创新业务、业务转型,强化创新与价值创造。通过重构人才供应链, 持续获取及培养关键人才,持续提升人力资本准备度,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储备与保障。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31/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31 / 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综合分析国内外形势,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潜在危机增多, 主要经济体政策调整及其外溢效应带来变数,保护主义加剧,中美贸易摩擦、地缘政治风险上升。 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需要应对可以预料和难 以预料的风险挑战。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也为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不确定性。这些 因素都可能引致社会和企业的 IT 需求以及信息消费投入下降,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为公司发展 带来困难和挑战。 为此,公司将以核心知识资产为驱动,推进核心业务、产业互联网业务和社会化互联网业务 的联动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坚定推进业务的创新与全球化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以抵御复杂的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 2、市场风险 世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围绕技术路线主导权、价值链分工、产业生态的竞争日益 激烈,来自国内同业及跨国公司的双重竞争日益加剧。随着公司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公司业务与 医疗、汽车等宏观消费能力的联动关系不断加强,同时终端消费者对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 网等新业态的需求和市场仍有待进一步培育,这些都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为此,公司将加强对产业前沿的跟踪和前瞻性研究,提高市场策划的先动性,与合作伙伴共 建健康、共赢的生态系统。同时加强业务创新活动的统筹规划与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 理和成本控制,推动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3、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及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人民币汇率升值和贬值的因素并存, 未来汇率的双向波动特征将更加显著。由于公司面向国际市场的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约 20%,汇 率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入盈利水平。为此,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汇率变动的分析与研 究,继续采取适当外汇避险方法,选择合适币种报价和结算,通过与客户共担风险等措施,降低 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4、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坚信人才是战略落地与执行的核心驱动力,优质的领导团队及关键岗位人才是维持和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石。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格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业务规模化发展及 转型的严峻诉求,以及行业人力成本和人员流动性的大幅度提高,公司在面向未来业务发展的人 才结构优化、人才高地建设等方面面临压力和挑战。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对公司发展的战略影响, 不断夯实健全人才队伍,聚焦创新业务、业务转型,强化创新与价值创造。通过重构人才供应链, 持续获取及培养关键人才,持续提升人力资本准备度,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储备与保障。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Neuro东软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本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由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 划等方面的因素,公司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 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通过电 话咨询、现场调研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应主动 邀请中小股东参加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以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在公司盈利且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分红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 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公司因经营状况、资金规划和长期发展等原因 需要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由董事会提出调整议案,独立董事需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股东大会决定公司2018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未分配利润中的可支配资金,用于公司2019年度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 等核心业务的拓展及研发投入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息每10般转/现金分红的分红年度合并报占合并报表中归 表中归属于上市属于上市公司普 年度红股数(股) 数(元) (含税) 增数(股) 数额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通股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9年 2018年 110,117,245 2017年 0.90 011,841,0201,058,48436 10.57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度 现金分红的金额 比例(%) 019年 178,796,218.19 「2018年 274,632,876.09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 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口不适用 32/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32 / 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本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由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 划等方面的因素,公司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 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通过电 话咨询、现场调研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应主动 邀请中小股东参加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以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在公司盈利且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分红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 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公司因经营状况、资金规划和长期发展等原因 需要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由董事会提出调整议案,独立董事需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股东大会决定公司 2018 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未分配利润中的可支配资金,用于公司 2019 年度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 等核心业务的拓展及研发投入。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股) 每 10 股派息 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 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19 年 0 0 0 0 37,181,353 0 2018 年 0 0 0 0 110,117,245 0 2017 年 0 0.90 0 111,841,020 1,058,488,436 10.57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度 现金分红的金额 比例(%) 2019 年 178,796,218.19 100 2018 年 274,632,876.09 100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 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Neuro东软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根据上交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相关比例计算。2018公司未分配利润中的可支配资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5月金,将用于公司2020年度医疗 17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 453,429,094.28元,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联、智慧城市等核心业务的拓展 达到最近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及研发投入 策要求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是否「是否如未能及时履如未能及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 承诺 承诺时间有履及时行应说明未完时履行应 内容 及期限行期严格成履行的具体说明下一 限履行原因 大连东软控 东软控股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 解决|股有限公司/发展的原则支持东软集团,在其2017年否 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涉及到同业 竞争(简称“东竞争的投资项目及其他可能涉及月18日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软控股”) 情形时,保持中立 东软控股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 权益变动报告 公司监管法规,若东软控股与上 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大连东软控市公司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将 关联|股有限公司 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 2017年1 交易(简称“东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月18日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软控股”) 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保证以规范 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 相关信息,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 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口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5月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会计准则本文统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于2019年年 33/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33 / 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 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根据上交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相关比例计算。2018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回 购 期限 届 满 ,公 司 累计回 购支 付 的资 金 总 额 为 453,429,094.28 元,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达到最近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 策要求。 公司未分配利润中的可支配资 金,将用于公司 2020 年度医疗 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 联、智慧城市等核心业务的拓展 及研发投入。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大连东软控 股有限公司 (简称“东 软控股”) 东软控股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 发展的原则支持东软集团,在其 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涉及到同业 竞争的投资项目及其他可能涉及 情形时,保持中立。 2017 年 1 月 18 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 关联 交易 大连东软控 股有限公司 (简称“东 软控股”) 东软控股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 公司监管法规,若东软控股与上 市公司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将 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 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 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保证以规范 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 相关信息,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 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2017 年 1 月 18 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会计准则本文统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于 2019 年年
Neuro东软 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自编制 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 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0 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 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号),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自编制2019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即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的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为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 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己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5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聘期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2019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公司 为此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5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截至本报告期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34/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34 / 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自编制 2019 年半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 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 行。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 号),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自编制 2019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即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的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为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 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5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2 年 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聘期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2019 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公司 为此支付的审计费用为 155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截至本报告期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Neuro东软 普通合伙)已经为本公司提供了十二年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 的签字会计师为姜丽君和叶帅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7年10月,公司就陕西太白山(集团)眉县景区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白山集团”) 合同欠款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白山投 资”)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2018年7月1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调解: 由太白山集团在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欠款760万元,逾期付款超过10天则承担200万元 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未付款,另行支付未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诉讼费4.9万元由太白 山集团承担,太白山投资对上述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报告期末,调解书中所述太白山集团应 支付的款项已支付到账;因太白山集团逾期付款,太白山集团应向公司支付的15万元违约金已 于2019年10有8日到账,该案件已处理结案。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35/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35 / 2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普通合伙)已经为本公司提供了十二年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 的签字会计师为姜丽君和叶帅。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5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7 年 10 月,公司就陕西太白山(集团)眉县景区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白山集团”) 合同欠款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白山投 资”)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2018 年 7 月 12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调解: 由太白山集团在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欠款 760 万元,逾期付款超过 10 天则承担 200 万元 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未付款,另行支付未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诉讼费 4.9 万元由太白 山集团承担,太白山投资对上述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报告期末,调解书中所述太白山集团应 支付的款项已支付到账;因太白山集团逾期付款,太白山集团应向公司支付的 15 万元违约金已 于 2019 年 10 有 8 日到账,该案件已处理结案。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