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药理学总论绪言 基本要求 重点难点 讲授学时 内容提要 1基本要求ToP 1.1掌握药物及药理学的概念、药理学的性质与任务。 1.2熟悉新药的开发与研究。 1.3了解药物与药理学的发展史。 2重点难点TOPl 2.1重点 药物及药理学的概念、药理学的性质与任务。 2.2难点 新药的开发与研究。 3讲授学时TOP 建议1学时 4内容提要TOP 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及作用规律的学科,既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 制,即药物效应动力学,也研究药物在机体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及其规律,即药物代谢 动力学。 药物是指可以改变或查明机体的生理卫生功能及病理状态,可用以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 的化学物质。 药理学的学科任务是 (1)阐明药物的作用及作用机制,为临床合理用药、发挥药物最佳疗效、防治不良反应 提供理论依据; (2)研究开发新药,发现药物新用途; (3)为其他生命科学的研究探索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研究方法。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 适应症亦属新药范围。 新药研发可分为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上市后药物监测三个阶段
第一章药理学总论-绪言 基本要求 重点难点 讲授学时 内容提要 1 基本要求[TOP] 1.1掌握药物及药理学的概念、药理学的性质与任务。 1.2熟悉新药的开发与研究。 1.3了解药物与药理学的发展史。 2 重点难点[TOP] 2.1 重点 药物及药理学的概念、药理学的性质与任务。 2.2 难点 新药的开发与研究。 3 讲授学时[TOP] 建议 1 学时 4 内容提要[TOP] 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及作用规律的学科,既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 制,即药物效应动力学,也研究药物在机体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及其规律,即药物代谢 动力学。 药物是指可以改变或查明机体的生理卫生功能及病理状态,可用以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 的化学物质。 药理学的学科任务是: (1)阐明药物的作用及作用机制,为临床合理用药、发挥药物最佳疗效、防治不良反应 提供理论依据; (2)研究开发新药,发现药物新用途; (3)为其他生命科学的研究探索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研究方法。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 适应症亦属新药范围。 新药研发可分为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上市后药物监测三个阶段
临床前研究主要由药学和药理学两部分内容组成,前者包括药物制备工艺路线、理化性质 及质量控制标准等,后者包括以实验动物为研究对象的药效学、药动学及毒理学研究。 临床研究一般分为四期。1期临床试验是在20~30例正常成年志愿者身上进行初步的药 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试验:川期临床试哈为随机双言对照临床试哈.观察病不少干100 对,主要是对新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并推荐临床给药剂量;川期临床试验 是新药批准上市前,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目的在于对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进行社会 性考察,观察例数一般不应少于300例;V期临床试验是上市后在社会人群大范围内继续 进行的受试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在广泛长期使用的条件下考察疗效和不良反应。也 叫售后调研。 拓展阅读 药品 什么是药品,它有哪些特性,如何进行分类,如何进行管理等等问题,在不同的社会阶 段,从不同的角度或观点,将有不同的解释。本节是从法律管理和社会学的角度来阐述这 些问题。 一、药品的定义 20世纪以来,各国政府为了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均在该国的药品法、药事法中,规定 了药品的定义,以明确管理对象。我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药品的定义是:“药品:指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 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 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上述定义包含以下 要点。 第一,使用目的和使用方法是区别药品与食品、毒品其他物质的基本点。没有任何物质其 本质就是药品,只有当人们为了防治疾病,遵照医嘱或说明书,按照一定方法和数量使用 该物质,达到治疗或预防或诊断人的某种疾病时,或能有目的的调节某些生理功能时,才 称它为药品。而食品或毒品的使用目的显然与药品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 第二,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传统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和现代药(化学药品 等)均是药品,这和一些西方国家不完全相同。这一规定有利于继承、整理、提高和发扬 中医药文化,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医药资源为现代医疗保健服务。这一定义反映了对21世 纪药品研究开发方向的高瞻远瞩。 第三,明确了《药品管理法》管理的是人用药品。这一点和日本、美国、英国等许多国家 的药事法、药品法对药品的定义不同,他们的药品定义包括了人用药和兽用药。 第四,确定了以"药品”作为药物、原料药、制剂、药材、成药、西药、医药等用语的总 称。"药品"一词与美国的drugs、英国的medicines、日本的"医莱品"同义。在《药品管理 法》英译本中,药品的对应英文是"durgs
临床前研究主要由药学和药理学两部分内容组成,前者包括药物制备工艺路线、理化性质 及质量控制标准等,后者包括以实验动物为研究对象的药效学、药动学及毒理学研究。 临床研究一般分为四期。Ⅰ期临床试验是在 20~30 例正常成年志愿者身上进行初步的药 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试验;Ⅱ期临床试验为随机双盲对照临床试验,观察病例不少于 100 对,主要是对新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并推荐临床给药剂量;Ⅲ期临床试验 是新药批准上市前,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目的在于对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进行社会 性考察,观察例数一般不应少于 300 例;Ⅳ期临床试验是上市后在社会人群大范围内继续 进行的受试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在广泛长期使用的条件下考察疗效和不良反应,也 叫售后调研。 拓展阅读 药品 什么是药品,它有哪些特性,如何进行分类,如何进行管理等等问题,在不同的社会阶 段,从不同的角度或观点,将有不同的解释。本节是从法律管理和社会学的角度来阐述这 些问题。 一、药品的定义 20 世纪以来,各国政府为了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均在该国的药品法、药事法中,规定 了药品的定义,以明确管理对象。我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药品的定义是:"药品:指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 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 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上述定义包含以下 要点。 第一,使用目的和使用方法是区别药品与食品、毒品其他物质的基本点。没有任何物质其 本质就是药品,只有当人们为了防治疾病,遵照医嘱或说明书,按照一定方法和数量使用 该物质,达到治疗或预防或诊断人的某种疾病时,或能有目的的调节某些生理功能时,才 称它为药品。而食品或毒品的使用目的显然与药品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 第二,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传统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和现代药(化学药品 等)均是药品,这和一些西方国家不完全相同。这一规定有利于继承、整理、提高和发扬 中医药文化,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医药资源为现代医疗保健服务。这一定义反映了对 21 世 纪药品研究开发方向的高瞻远瞩。 第三,明确了《药品管理法》管理的是人用药品。这一点和日本、美国、英国等许多国家 的药事法、药品法对药品的定义不同,他们的药品定义包括了人用药和兽用药。 第四,确定了以"药品"作为药物、原料药、制剂、药材、成药、西药、医药等用语的总 称。"药品"一词与美国的 drugs、英国的 medicines、日本的"医薬品"同义。在《药品管理 法》英译本中,药品的对应英文是"durgs
二、药品管理的分类 药品的分类方法很多,这里介绍的是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中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类别。 (一)现代药与传统药 《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 1.现代药(modern medicines)"现代药"一般是指19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化学药品、抗 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其特点是用现代医学的理论和 方法筛选确定其药效,并按照现代医学理论用以防治疾病。一般是用合成、分离提取、化 学修饰、生物技术等方法制取的物质,结构基本清楚,有控制质量的标准和方法。现代药 发展很快,已有数万品种。因为这类药最初在西方国家发展起来,后传入我国,又称西 药。 2.传统药(traditionalmedicines)"传统药"一般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药物,主要是动、 植物和矿物药,又称天然药物。我国的传统药又称中药。中药治病的经验和理论,如性 味、归经、功效、应用、用法、用量、禁忌,都是在中医辩证理论的指导下,根据药物的 性能组合在方剂中使用。中药最本质的特点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中医药是 体。中药不仅历史悠久,至今仍是我国人民防治疾病不可缺少的药物,而且在世界各国影 响很大。 (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药品管理法》第37条明确”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分类管 理的目的是有效地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合理利用医疗卫生与药品 资源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提高人们自我保健意识。 药品分类是根据安全有 效、使用方便的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分别按处方药和 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1.处方药的定义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s)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 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其他国家处方药法定使用名称有:英国称prescription-only medicine,即POM;美国称 egend drugs;日本称"医疗用医燕品。 2.非处方药定义非处方药(nonprescription drugs,.over-the-counter drugs,OTCdrugs)是指 “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 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其他国家非处方药法定使用名称有“英国的非处方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必须在注册药房 卖的,称pharmacy medicine,.[P];一类可以在任何商店卖的,称generalsaleslist medicines,.GSL medicines。美国常称为OTC(over-the-counter)drugs。.加拿大称 proprietary medicines,.GP,译作大众药。日本称"一般用医莱品
二、药品管理的分类 药品的分类方法很多,这里介绍的是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中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类别。 (一)现代药与传统药 《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 1.现代药(modern medicines)"现代药"一般是指 19 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化学药品、抗 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其特点是用现代医学的理论和 方法筛选确定其药效,并按照现代医学理论用以防治疾病。一般是用合成、分离提取、化 学修饰、生物技术等方法制取的物质,结构基本清楚,有控制质量的标准和方法。现代药 发展很快,已有数万品种。因为这类药最初在西方国家发展起来,后传入我国,又称西 药。 2.传统药(traditional medicines)"传统药"一般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药物,主要是动、 植物和矿物药,又称天然药物。我国的传统药又称中药。中药治病的经验和理论,如性 味、归经、功效、应用、用法、用量、禁忌,都是在中医辩证理论的指导下,根据药物的 性能组合在方剂中使用。中药最本质的特点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中医药是一个整 体。中药不仅历史悠久,至今仍是我国人民防治疾病不可缺少的药物,而且在世界各国影 响很大。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药品管理法》第 37 条明确"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分类管 理的目的是有效地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合理利用医疗卫生与药品 资源,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提高人们自我保健意识。药品分类是根据安全有 效、使用方便的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分别按处方药和 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1.处方药的定义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s)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 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其他国家处方药法定使用名称有:英国称 prescription-only medicine,即 POM;美国称 legend drugs;日本称"医疗用医薬品。" 2.非处方药定义非处方药(nonprescription drugs, over-the-counter drugs, OTC drugs)是指 "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 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其他国家非处方药法定使用名称有"英国的非处方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必须在注册药房 卖的,称 pharmacy medicine,[P];一类可以在任何商店卖的,称 general sales list medicines, GSL medicines。美国常称为 OTC(over-the-counter)drugs。加拿大称 proprietary medicines, GP,译作大众药。日本称"一般用医薬品
西方国家文献中常用的一些药品名称易与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淆,说明于下。① proprietary drugs- 一专卖药,美国在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以前,所有药品均可 不凭医生处方自由购买,药商为了获得专卖权对药品成份保密,故有proprietary drugs.后 被划为非处方药。日本将其译为"大众药”,成为非处方药的用语,如目前"世界非处方药生 产商联合会(The World Feder ion of Proprietary Medicine Manufacturers,WFPMM)" 此语为非处方药。有的国家或地区组织使用它时又有其他定义。②genericdrugs-. 仿制 药品,既有处方药也有非处方药。③ethicaldrugs- 一处方药。 (三)新药、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医疗机构制剂 新药(new drugs))"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 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drugsto bemarketed in china for the first time)是指"国内或国外 药品生产企业第一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包括不同药品产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 医疗机制制剂(pharmaceuticalpreparations dispensed by medical institutions)是指"医疗机 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 售。 (四)国家基本药物、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特殊管理的药品 1.国家基本药物(nationalessentialdrugs)1975年WH0向会员国建议,根据其国家的 卫生需求选择并以合理的价格采购质量合格的基本药物。W0对基本药物的定义是:“基 本药物就是那些能够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求的药物。因此.在任何时候部应当能多 以充足的数量和合适的剂型提供应用。"WO还提出了基本药物示范目录 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合 理控制药品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由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组织制定并发 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是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和 进口药品,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保证供应"的原 则。《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西药和中成药列基本医疗保险 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采用诵用名称并标明剂型。中药饮片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 品目录。《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纳入“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 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纳入“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 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 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省级)可适当调整。 3.特殊管理的药品(the drugs of special control)国家对麻醉药品(narcoticdrgus)、精神 药品(psychotropicsubstances)、医疗用毒性药品(medicinaltoxic drugs)、 放射性药品 (radioactive pharmaceuticals)实行特殊管理。这4类药品被称为特殊管理的药品。 三、药品的质量特性和商品特征 (一)药品质量特性
西方国家文献中常用的一些药品名称易与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淆,说明于下。① proprietary drugs——专卖药,美国在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以前,所有药品均可 不凭医生处方自由购买,药商为了获得专卖权对药品成份保密,故有 proprietary drugs 后 被划为非处方药。日本将其译为"大众药",成为非处方药的用语,如目前"世界非处方药生 产商联合会(The World Federation of Proprietary Medicine Manufacturers, WFPMM)"便用 此语为非处方药。有的国家或地区组织使用它时又有其他定义。②generic drugs——仿制 药品,既有处方药也有非处方药。③ethical drugs——处方药。 (三)新药、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医疗机构制剂 新药(new drugs)"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 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drugs to be marketed in china for the first time)是指"国内或国外 药品生产企业第一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包括不同药品产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 医疗机制制剂(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dispensed by medical institutions)是指"医疗机 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 售。 (四)国家基本药物、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特殊管理的药品 1.国家基本药物(national essential drugs)1975 年 WHO 向会员国建议,根据其国家的 卫生需求选择并以合理的价格采购质量合格的基本药物。WHO 对基本药物的定义是:"基 本药物就是那些能够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求的药物。因此,在任何时候都应当能够 以充足的数量和合适的剂型提供应用。"WHO 还提出了基本药物示范目录。 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合 理控制药品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由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组织制定并发 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是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和 进口药品,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保证供应"的原 则。《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西药和中成药列基本医疗保险 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采用通用名称并标明剂型。中药饮片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 品目录。《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纳入"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 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纳入"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 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 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省级)可适当调整。 3.特殊管理的药品(the drugs of special control)国家对麻醉药品(narcotic drgus)、精神 药品(psychotropic substances)、医疗用毒性药品(medicinal toxic drugs)、放射性药品 (radioactive pharmaceuticals)实行特殊管理。这 4 类药品被称为特殊管理的药品。 三、药品的质量特性和商品特征 (一)药品质量特性
质量特性(quality characteristic)是指"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1S09000·2000)。特性是指"可区分的特征"。"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509000 2000)。药品的法律定义规定了药品必须满足的需求,药品的质量特性是指药品与满足预 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的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药品(原 料药及其制剂)的质量特性包括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等方面。 1.有效性药品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是指在规定的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条件下, 能满足预防、治疗、诊新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的要求。有效性是药品的 固有特性,若对防治疾病没有效.则不能成为药品。但必须在一定前提条件下,即有一定 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世界上不存在治百病的药品。 有效性的表示方式,在国我应明确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缓解或者辅助治疗某种疾病或 症状。在国外对治疗采用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来区别。 2,安全性药品的安全性(safety),是指按规定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后,人体 产生毒副反应的程度。大多数药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因此,只有在衡量有效性大 于毒副反应,或可解除、缓解毒副作用的情况下才使用某种药品。假如某物质对防治、诊 断疾病有效,但是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严重损害,甚至致死,则不能作为药 品。 3.稳定性药品的稳定性(stability),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能 力。这里所指的规定条件一般是指规定的有效期内,以及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的要 求。假如某物质虽然具有防治、诊断疾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但极易变质,不稳定,则至 少不能作为商品药。 4. 一性药品的均一性(uniformity),是指药物制剂的每一单位产品都符合有效性、安 全性的规定要求。药物制剂的单位产品,如一片药、一支注射药、一瓶酊水糖浆、一包冲 剂等。原料药品的单位产品,如一箱药 一袋药 一桶药。由于人们用药剂量一般与药品 的单位产品有密切关系,特别是有效成份在单位产品中含量很少的药品,若不均 可 能等于未用药,或用量过大而中毒、甚至致死。均一性是在制药过程中形成的固有特性。 (二)药品是特殊商品 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药品是一种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人们需使用药品时,将由自己或 有关单位付钱去购买。但是药品与其他商品相比有明显的特征,即可以作为标志的显著特 点.主要的有以下方面。 1生命关联性药品与其他消费品比较,其不同之处首先要强调的是,药品是与人们的生 命相关联的物质。药品的使用目的是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 功能,它是维持人们生命与健康的物质。各种药品有各不相同的适应症,以及用法用量 若没有对症下药,或用法用量不适当,均会影响人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而其他商品没有 这种与人的生命直接的相关性,故生命关联性是药品的基本商品特征
质量特性(quality characteristic)是指"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ISO9000:2000)。特性是指"可区分的特征"。"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ISO9000: 2000)。药品的法律定义规定了药品必须满足的需求,药品的质量特性是指药品与满足预 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的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药品(原 料药及其制剂)的质量特性包括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等方面。 1.有效性药品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是指在规定的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条件下, 能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的要求。有效性是药品的 固有特性,若对防治疾病没有效,则不能成为药品。但必须在一定前提条件下,即有一定 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世界上不存在治百病的药品。 有效性的表示方式,在国我应明确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缓解或者辅助治疗某种疾病或 症状。在国外对治疗采用"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来区别。 2.安全性药品的安全性(safety),是指按规定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后,人体 产生毒副反应的程度。大多数药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因此,只有在衡量有效性大 于毒副反应,或可解除、缓解毒副作用的情况下才使用某种药品。假如某物质对防治、诊 断疾病有效,但是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严重损害,甚至致死,则不能作为药 品。 3.稳定性药品的稳定性(stability),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能 力。这里所指的规定条件一般是指规定的有效期内,以及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的要 求。假如某物质虽然具有防治、诊断疾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但极易变质,不稳定,则至 少不能作为商品药。 4.均一性药品的均一性(uniformity),是指药物制剂的每一单位产品都符合有效性、安 全性的规定要求。药物制剂的单位产品,如一片药、一支注射药、一瓶酊水糖浆、一包冲 剂等。原料药品的单位产品,如一箱药、一袋药、一桶药。由于人们用药剂量一般与药品 的单位产品有密切关系,特别是有效成份在单位产品中含量很少的药品,若不均一,则可 能等于未用药,或用量过大而中毒、甚至致死。均一性是在制药过程中形成的固有特性。 (二)药品是特殊商品 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药品是一种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人们需使用药品时,将由自己或 有关单位付钱去购买。但是药品与其他商品相比有明显的特征,即可以作为标志的显著特 点,主要的有以下方面。 1.生命关联性药品与其他消费品比较,其不同之处首先要强调的是,药品是与人们的生 命相关联的物质。药品的使用目的是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 功能,它是维持人们生命与健康的物质。各种药品有各不相同的适应症,以及用法用量, 若没有对症下药,或用法用量不适当,均会影响人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而其他商品没有 这种与人的生命直接的相关性,故生命关联性是药品的基本商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