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目录 页次 审阅报告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和公司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7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阅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75
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45号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陆重 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17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 编制是海陆重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 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 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 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 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 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 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焕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植基 中国·上海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审 阅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45 号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陆重 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 2017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 编制是海陆重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 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 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 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 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 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 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焕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植基 中国·上海 二 O 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2007年3月31日净资产108,89189408元, 折为本公司股份8,3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注册资本(股本)8,300万元,其余 25,891,89408元作为资本公积,于2007年4月23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 注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77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 通过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发行2,7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0.46元,增 加注册资本2,77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1,070万元,其中:发起人股份为 8,300万元,占7498%,社会公众股2,770万元,占25.0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 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5.50元,增加注册资本1,840万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12,910万元 经本公司2012年5月9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1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2910万股,转 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820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5820万元。 经本公司2015年5月11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582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25,820万股,转 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640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1,64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14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4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234.524股用于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 注册资本104,234,524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20,634,524元。 本公司的注册地及总部地址:张家港市东南大道1号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 本公司下设财务部、质保部、采购部、市场部、海外部、核电项目部、技术开发部、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制造部、审计部、办公室、证券办等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普通机械制造行业,本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 炉)、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金属包装容器、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 件制造与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经 财务报表附注第1页 chint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1 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 2007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 108,891,894.08 元, 折为本公司股份 8,300 万股,每股面值一元,注册资本(股本)8,300 万元,其余 25,891,894.08 元作为资本公积,于 2007 年 4 月 23 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 注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7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通过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发行 2,7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0.46 元,增 加注册资本 2,770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1,070 万元,其中:发起人股份为 8,300 万元,占 74.98%,社会公众股 2,770 万元,占 25.0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 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4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5.50 元,增加注册资本 1,840 万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 12,910 万元。 经本公司 2012 年 5 月 9 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 2011 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12,91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2,910 万股,转 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820 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5,820 万元。 经本公司2015年5月11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5,82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25,820 万股,转 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1,640 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1,64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4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234,524 股用于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 注册资本 104,234,524 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20,634,524 元。 本公司的注册地及总部地址:张家港市东南大道 1 号。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 本公司下设财务部、质保部、采购部、市场部、海外部、核电项目部、技术开发部、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制造部、审计部、办公室、证券办等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普通机械制造行业,本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 炉)、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金属包装容器、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 件制造与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 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余热锅炉及相关配套产品、核电产品、压力容器产品,广泛 应用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及核电行业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徐元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4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上海海陆天新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聚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 Raschka Holding AG 一级控股子公司 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Raschka Engineering AG 二级全资子公司 港海陆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沙洲动力设备(香港)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润通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级控股子公司 江苏海宜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市格锐环保设各贸易有限公司 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 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广州拉斯卡工程咨询有限公 级全资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附注第2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第 2 页 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余热锅炉及相关配套产品、核电产品、压力容器产品,广泛 应用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及核电行业。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徐元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上海海陆天新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一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聚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Raschka Holding AG 一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级控股子公司 Raschka Engineering AG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海陆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 沙洲动力设备(香港)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润通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 江苏海宜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 张家港市格锐环保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 广州拉斯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级全资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