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内容最根本效力最高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内容最根本 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效力最高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宪法通常宪法部门除了宪法典外,还包括一些宪法性法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宪法 通常宪法部门除了宪法典外,还包括一些宪法性法律, 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基本 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 等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行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对行政活动过程,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加以规范,监督与救济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称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行政法法律部门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 系,对行政活动过程,特别是行政权力运 行过程,加以规范,监督与救济的法律规 范和法律原则的总称。 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民商法法律部门民商法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自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核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民商法法律部门 民商法 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 而是以《民法通则》为核心法律, 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 。 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经济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经济法法律部门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 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 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