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度报告 法》明确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 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以立法形式对中医药从业行为进行规范,为中药材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公司在中药原材料采购中,拥有对中药材具备高水平甄别能力的专业队伍和国内先进水平的 检测仪器,并着重加强对中药材人才的吸收与培养:公司派出专业队伍每年赴主要产地实地考察 市场情况,并对于中药材市场价格的跟踪分析作为药材采购的重点工作开展,以争取合理价位购 进优质药材;此外,公司持续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实行定期审计、资质审核,确保药材供应质 量合规 3、市场风险 2016年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总体保持缓中趋稳,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仍然不减。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去库存、减产能、补短板、调结构仍将是经济工作的主 旨。政府多措并举推进医改,着力推动医药市场格局调整,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配置,提高产业 集中度。公司需要积极应对当前环境下消费格局的改变,有效调动企业资源以实现对市场需求的 及时对接;此外,还需充分考虑目前货币政策下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运营成本的上涨给企业 利润空间带来的压力,做好控本降耗将更加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紧推进产业园区的建设与认证等有关工作,加速做好对产能瓶颈补短板,充分协调 现有资源,确保产品的市场供应;此外,及时做妤成本分析与精耕细作品种群、优化库存结构与 提升企业管理同期落实,在保证盈利增长点的同时也狠抓经营质量与资产质量,确保对风险的防 范能力 总体而言,按照《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部署与《中医药振兴意见》 的指引,公司在新的一年将继续立足中药主业,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各项经 营管理工作,夯实基础、实干兴企。 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注重对股东的长期、稳定、持续回报。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公司所处发展 阶段及未来资金支出预计安排,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出具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对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项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于2016年8月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6/166
2016 年年度报告 26 / 166 法》明确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 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以立法形式对中医药从业行为进行规范,为中药材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公司在中药原材料采购中,拥有对中药材具备高水平甄别能力的专业队伍和国内先进水平的 检测仪器,并着重加强对中药材人才的吸收与培养;公司派出专业队伍每年赴主要产地实地考察 市场情况,并对于中药材市场价格的跟踪分析作为药材采购的重点工作开展,以争取合理价位购 进优质药材;此外,公司持续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实行定期审计、资质审核,确保药材供应质 量合规。 3、市场风险 2016 年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总体保持缓中趋稳,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仍然不减。 2017 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去库存、减产能、补短板、调结构仍将是经济工作的主 旨。政府多措并举推进医改,着力推动医药市场格局调整,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配置,提高产业 集中度。公司需要积极应对当前环境下消费格局的改变,有效调动企业资源以实现对市场需求的 及时对接;此外,还需充分考虑目前货币政策下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运营成本的上涨给企业 利润空间带来的压力,做好控本降耗将更加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紧推进产业园区的建设与认证等有关工作,加速做好对产能瓶颈补短板,充分协调 现有资源,确保产品的市场供应;此外,及时做好成本分析与精耕细作品种群、优化库存结构与 提升企业管理同期落实,在保证盈利增长点的同时也狠抓经营质量与资产质量,确保对风险的防 范能力。 总体而言,按照《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的部署与《中医药振兴意见》 的指引,公司在新的一年将继续立足中药主业,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各项经 营管理工作,夯实基础、实干兴企。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对股东的长期、稳定、持续回报。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公司所处发展 阶段及未来资金支出预计安排,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出具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对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项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8 月 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6年年度报告 占合并报表 分红每10送每10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中归属于上 红股数 派息数每10股转现金分红的数额表中归属于上市市公司普通 年度 (股)(元)(含增数(股)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股股东的净 税) 净利润利润的比率 2016年 2.4 329,152,862.88933,165,391.02 35.27 2015年 315,438,160.26875,179,501.87 36.04 2014 年 301,723,457.64763,669,171.31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屐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如未能 及时履如未能 承诺背景/承诺 承诺时是否有是否及行应说及时履 类型/承诺方 承诺 内容 间及期履行期|时严格明未完行应说 限 限 履行成履行明下 的具体步计划 原因 其他中国北同仁堂集团承诺,其所持有本公2014年是 京同仁司的719,308,540股流通股,于11月作 堂(集2014年11月30日自愿锁定承出承 其他对公 团)有诺期满。自2014年12月1日起诺,期 司中小股 限责任继续自愿锁定三年,至2017年限为3 东所作承 公司11月30日。若在承诺锁定期间年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 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27/166
2016 年年度报告 27 / 166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 派息数 (元)(含 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 2016 年 - 2.4 - 329,152,862.88 933,165,391.02 35.27 2015 年 - 2.3 - 315,438,160.26 875,179,501.87 36.04 2014 年 - 2.2 - 301,723,457.64 763,669,171.31 39.51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其他 中国北 京同仁 堂(集 团)有 限责任 公司 同仁堂集团承诺,其所持有本公 司的 719,308,540 股流通股,于 2014 年 11 月 30 日自愿锁定承 诺期满。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 继续自愿锁定三年,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若在承诺锁定期间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 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 2014 年 11 月作 出承 诺,期 限为 3 年 是 是 无 无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2016年年度报告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①税金及附加 12,278,292.00 的规定,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②管理费用 -12,278,292.00 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 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 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9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28/166
2016 年年度报告 28 / 166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的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 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 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①税金及附加 ②管理费用 12,278,292.00 -12,278,292.00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9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0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8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年度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晢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29/166
2016 年年度报告 29 / 166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2016年年度报告 口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交易价格 占同类交 关联交/关联 易类型/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关联交易价关联交易易金额的/关联交 与市场参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 比例易结算/ 场 考价格差 金额 内容 (3)方式/价格 异较大的 北京同仁堂健康母公司的控购买商采购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在78,265.1878,265.189.3现金78,265.18无 药业股份有限公股子公司品 不超过市场价格的范 围内协商确定。同仁堂 北京同仁堂制药母公司的控购买商采购集团(含其附属公司)1,790.511,790 0.21现金1,790.51无 有限公司 股子公司品 不得以高于其向任何 北京同仁堂生物母公司的控购买商采购独立的第三方销售相 0560.050.01现金 60.05无 制品开发有限公|股子公司|品 同产品的价格或市场 每季度平均价格(以两 者较低为准)作为向同 仁堂股份公司供应产 品的价格 北京同仁堂健康母公司的控销售商销售同仁堂股份公司按照22,021.642,021.641.82现金|22,021.64无 药业股份有限公股子公司品 对其他独立第三方销 售产品的价格给予同 北京同仁堂制药|母公司的控|销售商销售仁堂集团(含其附属公61.1866.80.0现金 61.18无 有限公司 股子公司品 司)及其它关联 北京中研同仁堂其他 销售商销售 609.78609.780.05现金 609.78无 医药研发有限公 司 北京同仁堂中医母公司的控销售商销售 11115190.0l现金 医院有限责任公股子公司品 103.523.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30/166
2016 年年度报告 30 / 166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 格 关联交易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 与市场参 考价格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北京同仁堂健康 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购买商 品 采购 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在 不超过市场价格的范 围内协商确定。同仁堂 集团(含其附属公司) 不得以高于其向任何 独立的第三方销售相 同产品的价格或市场 每季度平均价格(以两 者较低为准)作为向同 仁堂股份公司供应产 品的价格。 78,265.18 78,265.18 9.33 现金 78,265.18 无 北京同仁堂制药 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购买商 品 采购 1,790.51 1,790.51 0.21 现金 1,790.51 无 北京同仁堂生物 制品开发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购买商 品 采购 60.05 60.05 0.01 现金 60.05 无 北京同仁堂健康 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同仁堂股份公司按照 对其他独立第三方销 售产品的价格给予同 仁堂集团(含其附属公 司)及其它关联方。 22,021.64 22,021.64 1.82 现金 22,021.64 无 北京同仁堂制药 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661.18 661.18 0.05 现金 661.18 无 北京中研同仁堂 医药研发有限公 司 其他 销售商 品 销售 609.78 609.78 0.05 现金 609.78 无 北京同仁堂中医 医院有限责任公 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 115.19 115.19 0.01 现金 115.19 无 合计 / / 103,523.5 3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