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 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则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 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 (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 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其他综合收益。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 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见第十二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叶估计、29、(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8年1月1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会(2019)6号文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2018年度财务报表(合并) 2018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 项目 变更前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6,261,973,287.83 应收票据 16,134,641,950.86 应收账款 127,331,336.9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56,293,179.8 175,000.00 应付票据 413,918,369.11 应付账款 3,152,374,810.72 175,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10,879,427 143,797.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10,879,427 -143,797.8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的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重分类 十量 重新计 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 16,134,641,950.86-2,269,711,750.31 13,864,930,200.55 应收款项融资 2,269,711,750.3 2,269,711,750.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00,000.00 1,2000.00 母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9年1月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00,000.00 1,2000.00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本报告期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无需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 26 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9〕1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 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 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 响详见"第十二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29、(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财会〔2019〕6 号文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 目 2018年度财务报表(合并) 2018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6,261,973,287.83 应收票据 16,134,641,950.86 应收账款 127,331,336.9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566,293,179.83 175,000.00 应付票据 413,918,369.11 应付账款 3,152,374,810.72 175,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10,879,427.89 143,797.8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10,879,427.89 -143,797.84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的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 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 16,134,641,950.86 -2,269,711,750.31 13,864,930,200.55 应收款项融资 2,269,711,750.31 2,269,711,750.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0,000.00 -1,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00,000.00 1,200,000.00 母公司财务报表: 项目 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9年1月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0,000.00 -1,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00,000.00 1,200,000.00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本报告期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无需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2019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五粮液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宜宾五粮浓 香系列酒有限公司”,五粮浓香系列酒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500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95%;五粮液集团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浓香系列酒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 司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32万元(未含内控审计费)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敏、刘均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李敏先生第4年、刘均先生第2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口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费用为6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是基本情况/涉案金额是否形成|诉讼仲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判决执行情 披露披露 (万元)预计负债进展 日期索引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 27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五粮液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宜宾五粮浓 香系列酒有限公司”,五粮浓香系列酒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9,5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95%;五粮液集团公司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浓香系列酒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 司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32 万元(未含内控审计费)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敏、刘均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李敏先生第 4 年、刘均先生第 2 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费用为 60 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情 况 披露 日期 披露 索引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 鉴于滨河公司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 公司诉北京谭氏瑞丰 履行给付义务,公司于2019年10月 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滨 11日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北 河食品工业(集团)有7,000否 结案京一中院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中执行完毕 限责任公司侵犯五粮 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了本判决书主 液"商标专用权纠纷 要内容,于2020年1月4日将执行款 482,250元汇到公司账户 鉴于滨河公司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 公司诉北京谭氏瑞丰 履行给付义务,本公司于2019年10 贸有限公司、甘肃滨 月11日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品工业(集团)有6 否 结案北京一中院于2019年12月27日在执行完毕 责任公司侵犯”五粮 《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了本判决 春商标专用权纠纷 书主要内容,于2020年1月4日将 行款4,465,800元汇到本公司账户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口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2015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年6月22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 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8年4月19日发行上市,8月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 有人大会,设立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共计2,428人,认购股数为23,696,2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1% 本报告期末,公司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党委委员(李曙光、陈林、 邹涛、杨韵霞、吴国平、朱忠玉、唐伯超、唐圣云、罗伟、赵东、吴建军、彭智辅)通过国泰君安资管计 划间接持有约1,898,683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约2.22%。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 30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离职、辞职等情形的处 置方案尚在研究宄过程中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和2019年3月20日,分别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和《金融服务 28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 28 公司诉北京谭氏瑞丰 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滨 河食品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侵犯"五粮 液"商标专用权纠纷 7,000 否 结案 鉴于滨河公司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 履行给付义务,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北 京一中院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中 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了本判决书主 要内容,于 2020 年 1 月 4 日将执行款 5,482,250 元汇到公司账户。 执行完毕 公司诉北京谭氏瑞丰 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滨 河食品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侵犯"五粮 春"商标专用权纠纷 6,000 否 结案 鉴于滨河公司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 履行给付义务,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一中院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 《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了本判决 书主要内容,于 2020 年 1 月 4 日将执 行款 4,465,800 元汇到本公司账户。 执行完毕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 年 6 月 22 日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 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发行上市,8 月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 有人大会,设立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共计 2,428 人,认购股数为 23,696,28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61%。 本报告期末,公司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党委委员(李曙光、陈林、 邹涛、杨韵霞、吴国平、朱忠玉、唐伯超、唐圣云、罗伟、赵东、吴建军、彭智辅)通过国泰君安资管计 划间接持有约 1,898,683 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约 2.22%。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 30 人,其中主任 1 人、副主任 1 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离职、辞职等情形的处 置方案尚在研究过程中。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和 2019 年 3 月 20 日,分别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和《金融服务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 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存贷款服务,2019年内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9亿元:2019年 贷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第十二节、十、关联方 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5)其他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其他重大合同 口适用√不适用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 29 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存贷款服务,2019 年内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9 亿元;2019 年 贷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第十二节、十、关联方 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5)其他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始终将帮扶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2019年,公司按照党的十 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聚焦“两不愁 保障”、立足“扶上马、送一程、跑得稳”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资本运营、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各 方面优势,以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基地扶贫、消费扶贫等为重要抓手,助力甘孜州理塘县、宜宾市兴文 县、屏山县等帮扶地区脱贫攻坚。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73亿元,“以购代捐”扶贫产品4,500余万元。公司先后荣 获第十二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奖年度扶贫奖”,人民日报社“精准扶贫能力建设模式推荐案例奖”,国 务院扶贫办“社会组织扶贫50佳案例”“四川省2018年先进定点扶贫省直单位”“2019年四川省脱贫攻 坚先进集体”,四川省“最具爱心捐赠企业”等殊荣。 资本化运营,构建“五粮液+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农户”模式 在甘孜州理塘县,公司捐资210万元、整合1,200余万元成立了甘孜州首个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将 股权分摊到五粮液理塘极地果蔬(香菇)基地,让农户成为全部股权持有人和实际生产经营者,激励农户 参与产业发展。在公司“以购代捐”帮扶下,通过广泛的市场营销,基地带动村集体经济实现收入710余 万元,实现分红150余万元;在宜宾市兴文县,公司捐资125万元,通过村资公司将股权分摊到五粮液青 山岩竹林(苗圃)产业示范基地,基地带动村集体经济实现收入近60万元,以股权量化方式实现分红近 10万元。通过以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为核心的创新模式,实现了传统农业生产向资本化运营的转变,产业 示范的引领作用越来越强。 产业化运营,构建“五粮液+色产业基地+农户”模式 公司始终将基地建设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通过土地流转,鼓励农户适度规模化经营,推进高标准农 田建设,打造核心示范区、标准化酿酒专用粮基地100余万亩。在宜宾市兴文县,打造五粮液青山岩竹林 (苗圃)产业示范基地1,100亩,基地以生产纸浆竹为主,产品由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宜宾纸业收购,有 效解决农户长期收入问题。同时,发展竹石盆景、林下种养殖业等辅助产业,提升土地资源使用率,解决 农户中短期收入问题。在甘孜州理塘县,公司打造的42亩五粮液理塘极地果蔬(香菇)基地,建设具有 高原特色的飞地园区,辐射带动周边7个贫困村、近400户农户,该基地生产的香菇木耳产品成为理塘县 第一个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 30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始终将帮扶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2019年,公司按照党的十 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聚焦“两不愁、 三保障”、立足“扶上马、送一程、跑得稳”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资本运营、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各 方面优势,以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基地扶贫、消费扶贫等为重要抓手,助力甘孜州理塘县、宜宾市兴文 县、屏山县等帮扶地区脱贫攻坚。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投入扶贫资金 2.73 亿元,“以购代捐”扶贫产品 4,500 余万元。公司先后荣 获第十二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奖年度扶贫奖”,人民日报社“精准扶贫能力建设模式推荐案例奖”,国 务院扶贫办“社会组织扶贫 50 佳案例”“四川省 2018 年先进定点扶贫省直单位”“2019 年四川省脱贫攻 坚先进集体”,四川省“最具爱心捐赠企业”等殊荣。 资本化运营,构建“五粮液+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农户”模式 在甘孜州理塘县,公司捐资 210 万元、整合 1,200 余万元成立了甘孜州首个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将 股权分摊到五粮液理塘极地果蔬(香菇)基地,让农户成为全部股权持有人和实际生产经营者,激励农户 参与产业发展。在公司“以购代捐”帮扶下,通过广泛的市场营销,基地带动村集体经济实现收入 710 余 万元,实现分红 150 余万元;在宜宾市兴文县,公司捐资 125 万元,通过村资公司将股权分摊到五粮液青 山岩竹林(苗圃)产业示范基地,基地带动村集体经济实现收入近 60 万元,以股权量化方式实现分红近 10 万元。通过以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为核心的创新模式,实现了传统农业生产向资本化运营的转变,产业 示范的引领作用越来越强。 产业化运营,构建“五粮液+特色产业基地+农户”模式 公司始终将基地建设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通过土地流转,鼓励农户适度规模化经营,推进高标准农 田建设,打造核心示范区、标准化酿酒专用粮基地 100 余万亩。在宜宾市兴文县,打造五粮液青山岩竹林 (苗圃)产业示范基地 1,100 亩,基地以生产纸浆竹为主,产品由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宜宾纸业收购,有 效解决农户长期收入问题。同时,发展竹石盆景、林下种养殖业等辅助产业,提升土地资源使用率,解决 农户中短期收入问题。在甘孜州理塘县,公司打造的 42 亩五粮液理塘极地果蔬(香菇)基地,建设具有 高原特色的飞地园区,辐射带动周边 7 个贫困村、近 400 户农户,该基地生产的香菇木耳产品成为理塘县 第一个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