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什么?法哲学的思辨旅程难被认为这个人的卖命是具有价值的。这个道理,在与国家的关联性上也适用。这个国家的活动本身,整体而言如果具有价值,那么为了国家努力尽义务才能说是正确的。如果这个国家的行动会招致自己人民甚至周围国家人民生命或财产上的重大危险,那么就算是自已的国家,也没有让我们效命的价值。市书的课题以上的论述和法律有什么关联呢?和公司相同,国家是由多数人(国民)构成的法人。与活生生的人不同,法人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权利主体,说到底,它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所谓国家,是通过制定法律、执行法律而活动的(亦即,基于大家的约定,形成法律并通过法律来活动)。我们为国家尽义务,不管是什么样的义务,也都是通过法律决定的。所以我们可以说,通过遵从已制定的法律,便产生与国家的联系。因此,国家的活动是否具有价值,取决于规定国家组织的存在及其活动内容的法律有什么样的价值(或没有价值)。8
序章对你而言,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再谈得深一点。首先要问:“国家”这个大家约定好的组织其本身是否具有价值?通过法律进行活动的这个组织本身是否具有价值?这些并非自明之理。由大家约定组成的国家,就算一般而言具有价值,但如前所述,也并非所有国家都具有价值。有些国家,人民为国家尽了义务所换得的却是失去了自己的人生。再往细节讲,一个国家从整体而言,就算照顾到国民生活、对维持国际和平也很有帮助,但支撑这个国家各种活动的法律,也不尽然都是良善的法。本书首先将探讨,大家对于国家存在的约定是否有价值:接着探讨纵使依约定而生的国家有价值,整体而言,国家为人民应该做什么事,就必须花费什么样的心思。因此,需要进一步思考“法律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了制定法律,现今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民主政治具有什么样的特质”等问题。从这些问题中得出大致的答案后,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因为是我们的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所以就非遵守不可吗?苏格拉底认为即使错误的裁判也应该遵守,因而接受了自已的死刑判决。他居住的雅典,从现代人的角度看,很难说是个很棒的国家。雅典虽然是个民主国家,但既不爱好和平也不9
法律是什么?法哲学的思辨旅程保障思想自由(苏格拉底的罪状之一,就是他否定国家所公认众神的存在)。当时的雅典,并不是一个严格贯彻“法支配”的国家;再者,就算成为死囚,要逃狱其实也并不困难。即使如此,苏格拉底还是接受了死刑判决。这种做法正确吗?这是本书最后要探讨的问题。「文献解题】圣一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有不同的翻译文本。笔者幼年读的是《星星王子》(内藤灌译,岩波书店,2000年),不过本书的内容是笔者自行翻译的。小王子与玫瑰花这段插曲,曾被多本哲学书籍用来作为探讨的题材。Value,Respect,andAttachment(JosephRaz,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1)的第一章,或是“ReallySeeingAnother",Conversations on Ethics (David Vellement,Oxford UniversityPress,2009)等均为其例。本书所言,通过亲密关系所获得的有价值的东西,只有在相关的另一方具有价值的情形下才能发生,这个观点就是从拉兹(JosephRaz)的论文里获得的灵感。纽约大学教授戴维·威利文(DavidVellement)在其著作中亦以这段插曲作为题材,指出依据“爱”(love)与依据“亲密关10
序章对你而言,法律是什么?系”(attachment)所造成的连结并不同。他认为,面对美丽或身材高等个人特征或个人行动产生的人性反应,是由于爱着这个人。因此,人可以爱上并不那么亲密的人,或是长期亲密交往后不一定仍然相爱。爱人的人,对于对方会毫无防备。面对良善人性时,防御心自然会下降,而“爱”会使人受伤正因如此。小王子被玫瑰的话给刺伤,其中一方面也是因为不知道对方是否确实正视并面对自己的本性。是否接受“人性本善”决定了是否接受他人的见解。至少,人为约定组成的国家,并不具有这种性善论的本性。依据威利文的见解,人不可能去爱国家,人只能通过尽到国家要求的义务和国家产生密切的连结。当然,一个国家也不可能去爱另一个国家。不少人主张,参与政治这件事不仅为参与的个人赋予了生存的意义,客观来看也是有价值的事。政治思想史家汉娜·阿伦特(HannahArendt)最为典型。社群主义者也经常主张,为自己所属的社群或国家尽义务便会产生根源性的价值。请参照阿伦特的《论革命》(志水速雄译,古<主学艺文库,1995年,第183~184页)。但是,这种主张和本书的看法不同。因为这种主张并未区11
法律是什么?法哲学的思辨旅程分“只对其本人有意义”和“从第三人角度而言,该活动亦有价值”。对于自我期许“只要努力,总有一天会有回报”的人来说,前者主张可以给人梦想,但很可惜这终究只是个梦。小王子认为照顾玫瑰有价值,是因为玫瑰很美(从只要是杂草就立刻拔掉这点看得出来);他和狐狸感情好,也是因为这只狐狸非常聪明,可以告诉他这是个怎样的世界以及如何生存这些重要的事。他们的关系因此才有价值。总之,参与政治之所以具有意义,是因为我们自觉参与了某种“重要事务”而引以为傲,这其实是很歇斯底里的幼稚想法。因此,只有当国家在整体上“做得还可以”的时候,爱国(或者爱宪法)才会是正确的。此外,社群主义者也经常主张,如同国家、民族或家族,虽非自己所能完全选择,但与偶然出生落脚的这些社群建构紧密的关系并加以维持,就已经赋予生命本身最根本的价值。如本章所述,对自己所属的组织尽义务,确实会给予自己生存的意义。但客观来说,这么做是否就是有价值的人生,还必须视自己所属的国家、民族或家族是否有价值而定。如果是个不得已面临崩坏的家族,那就没有必要对其执着。为了邪恶国家从事谍报活动而赌上性命,也无法说是伟大的事。对日本人而言,身为日本人这件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日本成为良善的国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