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扶桑,日本总名也。此后,松下见林则认为是指比日本更广 泛的东方地区。而平田笃胤《大扶案国考》仍取日本说。至于荻生 徂徕则认为兼指日本与东方。十八世纪中叶以后德国与法国的东 祥学者也有所论及。明治时代,三宅米吉提出不同于松下见林之 异说。至白鸟荤吉始论定扶桑国乃是中国东方的幻想国度之名。 此说遂被普遍认同。” 根据《日本历史大辟典上述释文,我们可以得出这样儿点认 识:一、自当以来相沿以扶桑为日本的并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人。 这才是于史有征的。二、日本某些人以扶桑指口本,实乃以日出处 自况,含有自大之意。如隋大业三年日本致隋炀帝国书就显示了 这种心态。三、日本学人经反复深讨,认定扶桑乃是中国人的东方 幻想国,并得到了普遍的承认。我认为,《日本历史大辞典》的说法 是持平的,也是比较科学的。 比《日本历史大辞典》早出的《大汉和辞典》释扶桑及扶桑国则 兼取东方国名及日本之说。但将东方国名置于日本之前,列为第 一·义,第二义始指日本。因而,同样含有扶桑指东方国是普遍认同 之意的。这也比我们《辞海》的释文要持平些,科学些。不过,《大汉 和辞典》第二义释文中引王冕的《送顾上人归日本诗》“上人住近扶 桑国,我家亦在蓬莱丘”,是不能作为扶榮国是指甘本的证据的。王 冕诗中既谓“往近扶桑国”,则日本非扶桑国可知。此与王维诗中 所调“乡树(国)扶桑外”及卡庄诗中所谓“家在扶桑东更东”是一样 的。为什么把“近扶桑”、“扶桑外”、”扶桑东更东”都解释作就是扶 桑呢?月本的《天汉和辞典》与我们的《辞海》错到一块去了。我不 谊是他们受了我们的影响,还是我们受了他们的影响?不过这 我们现在探讨的问题已是无关紧要的了。 附注:本文对最初发较稿进行了修订和墩补,并改正了点排成误杭污锴宁。 。7·
公孙潭编钟编缚铭文考释 陈奇猷 《文物》1987年第12期载山东诸城博物馆《山东诸城减家庄 战国墓》(以下简称《馆文)(其实,此墓是春秋晚期墓,不是战国, 详后)报道,出土编钟九件,编缚七件,其铭文于下: 噻旅立事岁十月己玄黛公孙淖子造器 钟、缚铭文相同,仅钟文末多一“九”字,示编钟之数。 《馆文》释“旅”为”潮”、“淖”为“朝”,不确。 “淖”字,铭文作草,从水从草,明是“淖”字。“淖”即“潮”字,详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馆文》认为钟、缚等为公孙淖生前所用礼乐器,死后随葬,因 而此墓应为公孙潭的墓葬。这是对的。 此墓有两个随葬坑,其一坑出土器物有列鼎、组豆、编钟、编 罐、编磬等成套礼乐器,另一坑出土大量牛马骨髂。主墓早期被 盗,一定有很多贵重的随葬品被盗去。葬礼如此隆盛,墓主公孙蒋 无疑是一位高贵而又重要的人。 公孙淖究竟是何等人?不言而喻,此人一定要配得上享用上 述隆盛葬礼,而且要符合铭文所说历史惠实。当然,也一定是齐国 的公族,因为他是葬在齐国的国土上(诸城吉时属齐国,详后),而 且又是以“公孙”为氏的人(公孙是诸侯之孙,故是公族)。执此以 求,我以为就是《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所说的“公孙灶,字子雅”其 人。此人完全符合上述条作。 《说文》云:“淖,水朝宗于海也。从水,朝省”。段注云:“《说 ,8
文》无涛’篆,盖涛即‘淖’之异体。涛,古当音稠。淖者,颜声 即舟声”。据此,“淖“是幽部字,与“灶”同部,自可通假。可知公孙淖 即公孙灶。公孙灶是齐惠公之孙,齐景公之弟,当然是公族。不仅 是公族,而且是一位封君。《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说:“公与子雅 邑,辞多受少”。可知齐景公曾以邑封公孙灶。铭文“第(诸的通假 字,详后)公孙淖子”更可为证:能显然是公孙淖的封邑,子是他的 爵位,故自称“郁公孙淖子”。字书无薰字,但此字从清声,古音隶 鱼部,与“诸”同部,自可通假,可以说即藤诸,也就是公孙洧的封邑 为诸。公孙墓在今诸城,那么,公孙淖生前封于诸,死后葬于诸。 《汉书·地理志》有诸县,属琅邪郡,即今诸城县境内之地,师古 日:“渚县,《春秋》‘城诸及郓’者”,则今诸城县自古即称“诸”。《春 秋·庄公二十九年》“城诸及防”,又《文公十二年》“季孙行父帅师城 诸及运”,杜注云:“以其远通外国,故帅师城之”,是春秋中期以 前,诸是齐、鲁、莒有争议之地。自此以后,《春秋》不记载,谅已为 齐所有,故春秋晚期的公孙淖受封于此。 “旅”字,铭文作蠲。考《说文云:“旅,军五百人。从就,从 从”,金、甲文“旅”字皆作湖(详《金文编》《甲骨文编》),可知“旅”字: 是多人相从前进之意。出正是多人分两队相从前进之状。铭文又· 于业之土画3(人),左画(大。“大”是人正面站立之形,故亦是” “人”),右画吊(子。“子”是小儿,小儿亦是“人”)。其增画三“人”, 一方面表示相从前进者是入,另一方面又表示多人(三人为众)。 今定为“旅”字,理由是充分的,证据是确凿的。 “噻”字从土,是齐国田氏的专用字,就是说,凡是姓噻的都是田氏: 的子孙(后来书通用“陳”<陈>字)。 陈旅,即《左传·襄公二十八年》的陈莞宇,亦即《史记·齐世家 的陈桓子无字。旅、字古音皆求鱼部,自可通假。陈无宇之称陈 学,犹如申包胥之称中胥、介之推之称介推、孟施舍之称孟舍同类,· 中间一字是发音词,详见《孟子·公孙丑下赵歧注。当然,也不排斥
此人姓陈、名旅、字无宇的可能。但是陈旅必定是陈无宇,可以断 言(并详后)。据《史记·齐世家》,陈无宁是田氏在齐国第~代田 敬仲完的四世孙。陈无宇有力,事齐庄公,甚有宠。 “立事”:《韩非子说疑》举后稷、皋陶等贤臣之后,说:“有成 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劳”。立事即建立事业,指成功地建立某一事 业,有事成功立之意,故贤者不敢伐其劳。《墨子·非儒下》:“立命而 怠事,不可使守职”,就是说,只相信命运而懈惰广办举的人,不可 使他主管职务,与“立事”相反,有锄于理解“立事”之义。 铭文“陈旅立事”,意为陈无宇建立,事业。这是齐国一件十分 重大的政治事件。《吕氏春秋·镇行》说:“庆封相景公,景公苦之。 庆封出猎,景公与陈无宇、公孙灶、公孙虿诛封。庆封以其属斗,不 胜,走如鲁”,此后,厌封又走楚,为楚所杀。详情可参阅《左转·襄 公二十八年及二十九年》及《史记·齐世家》。据此,可知陈旅立事就 是陈无宇建立诛庆封安齐闲的事业。诛庆封是陈无宇、公孙灶、公 孙虿三人的功劳,而陈无宇列首位,大概是因为陈无宇有力,是打 败庆封最得力而又立功最大的人,《左传说“陈无宇济水而戕舟发 梁”,断绝庆封的救授,正是因为他有力才能做到,这是陈无宇立功 的一例,也是此役能打败庆树的关键。因此《吕氏》把他列在首位, 而铭文题为"“陈旅立事”的缘故。姜姓的齐国后来为陈氏篡夺,这 一事件是个转折点。 初时,崔杼狱齐庄公,立景公,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这时 权在崔杼。不久,崔杼家内哄,庆封乘机诛灭崔氏全家,于是政权 落在庆封之手。陈无字诛灭庆封,齐国政权渐次转入陈氏,卒致田 常弑简公专齐政,四和篡齐,绝差氏之祀。如果没有陈无宇诛灭庆 封或讨庆封失败,齐国的政局就要改观,甚至要影响以后战国局面 的变化,因为历史上不会出现陈氏夺齐,而可能是庆氏夺齐,或出 现其他局面。所以陈旅立事是齐国的重大政治事件,也是关系到 战国局面的重大事件。 .10
“陈旅立事岁”,意想是陈旅準立事业的那一年。这是以事件 记年。古人以某-一事件记年之例很多,如《逸周书·大匡解》“维周 王宅程三年”即周王宅程事件的第三年,又《文博解》“文王受命之 九年”即文玉受命事件的第九年,又《作雒解》“武王既归成岁十二 月崩镐”即武王既归成事件的那-·年十二月死于镐,背其例。 陈旅立事岁是哪一年?《左传》鲁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45 年)十一月丁亥庆封反攻,伐西门,继又伐内宫,都失败了,出奔鲁。 十二月,齐人求得崔杼的尸,戮而陈于市。次年“二月癸卯,齐人葬 庄公于北郭“。此次事件至此圆满结束。所以“陈旅立事岁”,即鲁 联公二十九年,相当于齐景公四年(公元前544年)。此年二月事件 结束,所以公孙淖于十月已亥造器以示庆祝。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公子尾(公孙虿,字子尾)、公子夏 (夏、雅字通。`子夏即子雅)者,景公之二弟也,甚得齐民,家富贵 而民说之,拟于公室”,《左传·昭公三年》(相当于齐景公九年,公元 前39年)冬“齐公孙灶卒。晏子日:姜族弱矣,而刘将始日,二惠 竞爽犹可,又弱一个,焉姜其危哉”,杜注:“妫,陈氏”。据此,可知 公孙处不但富费,拟于公室,又能得民心,且他的死还关系到姜 姓芥国的安危,可说是齐国的一位重要人物。上文说过,公孙灶不 仪是齐国贵族,而且是封君。公孙灶具备这些条件,完全配得上享 受那么隆盛的葬礼了。公孙淖即公孙灶也就无可怀疑了。 附带说明一下:《馆文》说:“此墓出土铜器,遗留春秋风格。 ‘立事岁十月己亥'的行文格式,流行于春秋晚期到战国中期。”案 公孙灶活动在齐庄公、景公之际,而这些铜器又是俦造于齐景公四 年,正是春秋晚期,所以确定公孙淖即公孙灶,十分合适。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