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所作承诺 中心、长海县獐子岛褡裢发行时所作公司资金或资产 08月30 承诺 经济发展中心、吴厚刚、承诺 日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 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 小耗经济发展中心 殷权激励承诺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厚 刚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自愿承担1 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亿元灾害损 公司股票净回收资金1 失与公司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亿元(扣除相关税费 度难关的相严格遵守 吴厚刚 其他承诺 承诺 用于承担1亿元夹害12月0 关股票减持承诺 失与公司共度难关。/ 完毕之日起 厚刚承诺自上述股票减 剩余股票锁 持完毕之日起剩余股 定3年 锁定3年。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适用 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所作承诺 中心、长海县獐子岛褡裢 经济发展中心、吴厚刚、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 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 小耗经济发展中心 发行时所作 承诺 公司资金或资产。 08 月 30 日 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 承诺 吴厚刚 其他承诺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厚 刚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净回收资金 1 亿元(扣除相关税费), 用于承担 1 亿元灾害损 失与公司共度难关。吴 厚刚承诺自上述股票减 持完毕之日起剩余股票 锁定 3 年。 2014 年 12 月 03 日 "自愿承担 1 亿元灾害损 失与公司共 度难关"的相 关股票减持 完毕之日起 剩余股票锁 定 3 年。 严格遵守 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 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其中: 名称 变更原因 大连獐子岛海钓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福建獐子岛鲍鱼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乳山时代海洋牧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大连獐子岛玻璃钢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董超、李斌 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年、3年 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口是V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V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其中: 名称 变更原因 大连獐子岛海钓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福建獐子岛鲍鱼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乳山时代海洋牧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大连獐子岛玻璃钢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3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董超、李斌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 年、3 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无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讼(仲裁)基/涉案金是否形 诉讼(仲 情况额(万成预计诉讼(仲 披露日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裁)判决执 披露索引 元)/负债/截)进展 期 情况 016年6月,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206)鲁民终617号 判决如下:一、维持青岛海事法院(2014 青海法海事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撤销青岛海事法院(2014)青海法海事截至报告 详见刊登在巨 事判决|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威海长青海洋科技股述款项公015/资讯网上的 到《民/里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三、獐子岛集期末,上 《关于重大诉 份有限公司损失款1846914元,一审案件问司已全部/月14 讼事项进展的 理费、海事强制令受理费、鉴定费合计支付完 公告》(编号 威海长青海洋 11600元,由长青公司承担710760元,毕 2015-102) 科技股份有限 子岛公司承担473840元;一审反诉案件 公司诉荣成分 受理费3935元,由獐子岛公司承担。二审 公司、本公司 1,169否 案件受理费379600元,由长青公司承担 案,要求赔偿其 22776 由獐子岛公司承担151840元 养殖物资及产 品损失 收到(民017年3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事中诗|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7)最 详见刊登在巨 再审案高法民申275号”,通知内容如下:威海长 2017年 潮资讯网上的 03月21 件应诉/青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山东省高级 《2016年年度 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鲁民终617号民事 报告》 通知书》 判决,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到(207年6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 2017年详见刊登在巨 事截定|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275号” 08月l6潮资讯网上的 通知内容如下:驳回威海长青海洋科技股份 《2017年半年 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度报告》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调查处罚类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结论(如有)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公司未及时对业绩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采取出具警 獐子岛集团股份 公司预告进行修正或进 被有权机关 有限公司 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示图的2018年02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 月10日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措施 (编号:2018-15) 吴厚刚 董事、高级公司未及时对业绩被有权机关采取出具警2018年02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管理人员预告进行修正或进调查 示函的监管|月10日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涉案金 额(万 元) 是否形 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 裁)判决执 行情况 披露日 期 披露索引 威海长青海洋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诉荣成分 公司、本公司一 案,要求赔偿其 养殖物资及产 品损失。 1,169 否 收到《民 事判决 书》 2016 年 6 月,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2016)鲁民终 617 号", 判决如下:一、维持青岛海事法院(2014) 青海法海事重字第 1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青岛海事法院(2014)青海法海事 重字第 1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三、獐子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威海长青海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损失款 1846914 元。一审案件受 理费、海事强制令受理费、鉴定费合计 1184600 元,由长青公司承担 710760 元, 獐子岛公司承担 473840 元;一审反诉案件 受理费 33935 元,由獐子岛公司承担。二审 案件受理费 379600 元,由长青公司承担 227760 元,由獐子岛公司承担 151840 元。 截至报告 期末,上 述款项公 司已全部 支付完 毕。 2015 年 11 月 14 日 详见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重大诉 讼事项进展的 公告》(编号: 2015 - 102) 收到《民 事申请 再审案 件应诉 通知书》 2017 年 3 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7)最 高法民申 275 号",通知内容如下:威海长 青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山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鲁民终 617 号民事 判决,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无 2017 年 03 月 21 日 详见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 《2016 年年度 报告》 收到《民 事裁定 书》 2017 年 6 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 275 号", 通知内容如下:驳回威海长青海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无 2017 年 08 月 16 日 详见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 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獐子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未及时对业绩 预告进行修正或进 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被有权机关 调查 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 措施 2018 年 02 月 10 日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编号:2018-15) 吴厚刚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公司未及时对业绩 预告进行修正或进 被有权机关 调查 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 2018 年 02 月 10 日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措施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编号:2018-15)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高级管理公司未及时对业绩 被有权机关/取出具警 2018年02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 孙福君 人员 预告进行修正或进 示函的监管 行必要的风险提示{调查 月10日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措施 (编号:2018-15)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高级管理公司未及时对业绩 采取出具警 被有权机关 预告进行修正或进 2018年02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 示函的监管 人员 行必要的风险提示/查 措施 月10日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编号:2018-15) 子岛集团股份 被中国证监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公司违规 会立案调查无 208年02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有限公司 月10日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行政处罚 通知的公告》(编号:2018-14)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 1、201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獐 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2、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獐子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年9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 授予期权份数为900万份,确定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5年9月14日,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45元。 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措施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编号:2018-15) 孙福君 高级管理 人员 公司未及时对业绩 预告进行修正或进 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被有权机关 调查 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 措施 2018 年 02 月 10 日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编号:2018-15) 勾荣 高级管理 人员 公司未及时对业绩 预告进行修正或进 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被有权机关 调查 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 措施 2018 年 02 月 10 日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编号:2018-15) 獐子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 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 或行政处罚 无 2018 年 02 月 10 日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通知的公告》(编号:2018-14)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 1、201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獐 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2、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獐子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年9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 授予期权份数为900万份,确定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5年9月14日,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45元。 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已于2015年9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暨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取消何春雷、战伟、邹建3名离职员 工参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300万份。同时,根据2015年度 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90,919,452.8元,不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绩效考核目标。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对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所获授的240万份(首次授予期权总量600 万份的40%)可行权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6、2017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终 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根据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874,647.54元,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绩 效考核目标。因此,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所获授的180万份(首次授予期权总量600万份的30%)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予以注销。同时,根据公司预算目标,预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绩效考核目标亦无法 达成。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因不能达到行权条件而绝大部分的股票期权被注销,剩余 最后一期股票期权也将因不能达到行权条件而届时需要注销,继续执行该计划已无实际 意义,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7、2017年6月15日,经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将 上述9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员工持股计划 201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獐子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獐子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2日、2月26日、3月25日发布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015-08、2015-17)。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已于2015年9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暨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取消何春雷、战伟、邹建3名离职员 工参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300万份。同时,根据2015年度 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90,919,452.88元,不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绩效考核目标。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对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所获授的240万份(首次授予期权总量600 万份的40%)可行权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6、2017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终 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根据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874,647.54元,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绩 效考核目标。因此,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所获授的180万份(首次授予期权总量600万份的30%)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予以注销。同时,根据公司预算目标,预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绩效考核目标亦无法 达成。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因不能达到行权条件而绝大部分的股票期权被注销,剩余 最后一期股票期权也将因不能达到行权条件而届时需要注销,继续执行该计划已无实际 意义,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7、2017年6月15日,经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将 上述9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员工持股计划 201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獐子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獐子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2日、2月26日、3月25日发布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015-08、2015-17)。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