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庙为中心,可以称之为“分散型”村庄。如果把它们看 作社会体系,四川的分散型村庄和较普遍存在于中国其他地 区的聚居型村庄都可以被视为“村庄”。零星存在于四川的么 店,在某些情况下就是分散型村庄的“杂货店”。因而等同于 中国其他地方最大的聚居型村庄中常有的店铺群其他么店, 特别是那些由几个店铺组成,并位于与两个或三个集镇等距 离的交叉路口的么店,其职能等同于中国其他地方的小市。可 以把它们看作初期的基层市场,实际上,在为我提供四川资 料的一些知情人的记忆中,就有一些重新建立的基层市场是 由名店发展而来的。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把“村庄”这个术语用来专指没有 设立市场的聚居型的居民点。8]对于居民的社会体系来说, “村社”是一个更广泛的聚居型或分散型居民点的名称,它不 涉及任何形式的市场。没有一个一般性的术语可以代表小市 或幺店,它们是村社和基层集镇之间的中间和过渡。“集镇”, 这里作为专用名词,限于代表经济中心等级体系中层次毗连 的三种中心地,其中每一种中心地都相当于一种市场。我们 已经描述过的基层市场是这三个层次中最低的一种。按照上 升的顺序,另两种分别命名为“中间市场”(intermediate market)和“中心市场”(central market).。先描述一下后者: 中心市场通常在流通网络中处于战略性地位,有重要的批发 职能。它的设施,一方面,是为了接受输人商品并将其分散 到它的下属区域去;另一方面,为了收集地方产品并将其输 往其他中心市场或更高一级的都市中心。至于中间市场,只 要说一句话就够了,它在商品和劳务向上下两方的垂直流动 中都处于中间地位。这里还要说明一个术语:一个中间市场 7
所在的居民点(但并不同时也是一个高一缴市场所在的居民 点)称为“中间集镇”。“中心集镇”也同样定义。 传统中国的等级中较高层次的中心地类型由于“自然”经 济中心和“人为”行政中心之间可能出现的差异而复杂化了。 在中国,都市的概念一直与衙和城墙紧密联系。〔9)在传统 的中国人的观念中,一座真正的城市是建有城墙的县治、府 治或省治,10)当中华帝国行政系统的等级结构一确定时,行 政中心地的三分法的分类实际上是自动形成的。但这种行政 中心等级与由经济职能决定的较高层次的中心地等级之间有 什么联系呢? 可能有两种简单而片面的答案。一种认为这两个系列的 中心地可以重合,另一种则认为它们完全不同。这两种观点 都出现于学术著作中,并且,我认为都是错误的。张盛涛 〔音)实际上给出了第一种回答.11)他的较低层次中心地分 类法来源于杨庆堃的开拓性的实地研究。杨在分析了山东邹 平县市场的建立之后,推论出三种中心地,相当于我所说的 小市、基层集镇和中间集镇,123邹平县碰巧没有较高层次的 市场,并且该县县治相当独特地应归类于中间集镇,张同意 把杨庆堃的实例作为典型,并进而把这个行政等级中的政区 首府等同于经济等级中的中间集镇。13)然后,贝利和普雷德 在他们对中心地研究的颇有影响的评论中,14们贸然肯定张 的论文确定了传统中国中心地的“经典等级”,并引证了一个 御莽的分类法,把较高层次的行政首府移植到一系列经济等 级中较低层次的中心地中。 两种可能片面的答案中的第二个由费孝通提出.15)按 照费的分析、有两种类型的城市中心一一“驻防镇”和“集 ·8✉
镇”一一它们之间肯定存在着各种差异。它们在位置、“外 貌”和职能方面都不同。前者是有城墙的市镇,从一开始就 是人为建造的,建造位置则出于防御的考虑;它们适用于行 政职能。反之,集镇没有城墙(或至多有一座不那么坚固的 非公共建筑的碉堡来保卫),在一个区域内自然增多,位置与 运输网络紧密一致;它们适合于商业职能。为支持他的观点, 费特别提出,由于很多集镇的人口和企业数都超过了邻近的 驻防镇,这两种中心地的规模顺序有相当大的重合.1们 尽管费关于驻防镇和集镇的构想很有启发性,但他关于 县治和其他行政中心通常不具有商业职能的设想是个明显的 错误。在这方面,我所调查的所有县城都至少拥有一个市场, 并且可以按照它在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归类于一种已知的中心 地。同时,必须同意费所说的,在同一等级层次的经济中心 地,既可以建立行政中心,也可以建立非行政集镇。在这个 问题上.张犯了简单化的错误。 通过参考张研究集镇所依据的杨庆堃研究过的地区,可 以更好地说明这个错误。很容易弄明白,既是县城又是中间 集镇的邹平,在经济上依赖周村这一在行政等级中毫无地位 的中心集镇。周村在行政地位上低于它所在县(长山)的县 城,而在经济方面,长山像邹平一样,只拥有一个依赖于周 村中心市场的中间市场。1)株洲,湖南湘潭县的一个河运港 口,提供了一个类似的实例,这也是一个在行政等级中没有 地位的中心集镇。还可以引证一个相关的例子:四川华阳县 在1949年拥有8个以1的中间集镇和一个中心集镇,而其中 没有一个是县城。 在我看来,行政和经济中心的这两个等级系列重合或一 。9
致的程度,只有通过分析一个具体地区的市场结构才能确定: 要把这个地区的中心地按照它们在市场体系中的经济职能和 地位进行分类,然后可以与每个中心地的行政地位作比较。我 并没有对任何地区彻底地这样分析,但通过对中国一些相当 分散的地区市场结构的分析,我把高于中心集镇的中心地分 为两个层次,并提出一些总的归纳。这里把所提出的分类和 用语概述如下, 中心地类型 市场类型 最大属地 〔小市) (小市) 〔小市场区城 基层集镇 基层市场 基层市场区域 中间集锁 中间市场 中间市场区域 中心集镇 中心市场 中涯市场区域 地方城市 域市贸易区域 18 地区城市 地区贸易区域 我的初步分析表明,只有一小部分中间集镇成为县城或较高 层次行政单位的首府,但三种最高层次的中心地中相当大部 分具有这类行政地位。在晚清,作为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都市 (但并不同时也是府城或省城)往往是中间或中心集镇,后者 更为常见,府治常常不是中心集镇就是地方性城市,而大多 数省城在上述中心地等级中应该归类于地方或地区性城市。 一般说,在这个等级分类中,当从一种中心地上升到上 一级中心地时,居民的户数就会增加1)而从事农业生产的 劳动力比重则下降。此外,从村庄到中心集镇之间,每一类 ·10
型与前一种相比都更可能建有城墙,更可能奉祀城隍 种具有种种美德的城市神。典型的中间集镇至少有一部分围 有城墙,并有一座城隍殿。传统时代的中心集镇和城市通常 完全围有城墙,并有一座正式的城煌庙,甚至那些像周村那 样没有正式行政地位的中心地也是如此。由此可以看出,中 心地等级类型中的地位通常与都市化一无论是用都市社会 学家们所熟悉的变化多墙的术语来定义,还是用中国普通人 的常识性术语来定义C26).-.-相关。 二、周期性和集期 在清代中国,如同在大多数传统的农耕社会中一样,农 村市场通常是定期而不是连续的,它们每隔几天才集会一次。 传统农村市场的这一特征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就生产者或贸易者方面说,市场的周期性与个体“商 号”的流动性相联系。用扁担挑着商品从一个市场到下一个 市场的流动小贩是中国行商的原型。但随身带着他们的“工 场”的流动手艺人和修理工,以及其他提供从写信到算命等 各种劳务的流动人员也是传统农村市场的特点。为什么会有 这些流动?实际上是由于任何单独的农村市场的市场区域所 包容的需求总量都不足以提供使业主得以维生的利润。通过 周期性间隔变换自己的位置,企业能够吸收几个市场区域的 需求,从而达到生存水平。〔21门从流动的业主的观点出发,市 场活动的周期性可以在某些特定的日子把对其产品的需求集 中在有限的地点。当一组互相联系的市场按共同的周期性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