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公法与私法的意义(续2) (三)私法的优越性 1、私法的优越地位(理论与实践) 2、私法的人格与决策的自由,令私法地位 重要,其某些范围进一步扩展(行政契 约、市政建设社会化等) 3、来自公法及权力扩张的威胁
22 三、区分公法与私法的意义(续2) (三)私法的优越性 1、私法的优越地位(理论与实践) 2、私法的人格与决策的自由,令私法地位 重要,其某些范围进一步扩展(行政契 约、市政建设社会化等) 3、来自公法及权力扩张的威胁
第2节民法典与民商合 民法典的历史沿革 民法的构造及其立法技术 关于中国民法典 四、民商分立与合
第2节 民法典与民商合一 一、民法典的历史沿革 二、民法的构造及其立法技术 三、关于中国民法典 四、民商分立与合一
民法典( CIVIL CODE)的历史沿革 >1804年,拿破仑法典/2281A >1900年,德国民法典/2385A >1898年,日本民法典/1044A 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 >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典96A >1987年,民法通则/56A >2002年,民法典草案/1924A梁版l;1209A[人 大版]
24 一、民法典(CIVIL CODE)的历史沿革 ➢ 1804年,拿破仑法典/2281A ➢ 1900年,德国民法典/2385A ➢ 1898年,日本民法典/1044A ➢ 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 ➢ 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典/966A ➢ 1987年,民法通则/156A ➢ 2002年,民法典草案/1924A[梁版];1209A[人 大版]
二、民法的构造及其立法技术 (-)传统民法的构造 口总则 口物权与债权 口亲属与继承
25 二、民法的构造及其立法技术 (一)传统民法的构造 ❑总则 ❑物权与债权 ❑亲属与继承
德国民法典 第1编总则 第2编债务关系法 第3编物权法 第4编亲属法 第5编继承法
26 德国民法典 第1编 总则 第2编 债务关系法 第3编 物权法 第4编 亲属法 第5编 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