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 此案由长沙市西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审级:二审。 长沙市西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对人犯将汽 油带入监舍査禁不严,给监舍及被监禁人员带来隐患,有一定责仼。但第 看守所并未直接致伤杨金刚,杨金刚也无证据表明第一看守所直接对自 己实施了人身伤害,故对杨金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 杨金刚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杨金刚不服上诉。诉称原审法院在认定 事实和责任性质及判决方面均有错误,要求二审法院改判由长沙市公安局 赔偿生活补助费、治疗费、整容及假肢费等共8万元。被上诉人长沙市公 安局辩称:看守所在事发前已对人犯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申明监规并全 面搜查了违禁品,肇事者是囚犯刘某而非长沙市公安局。事发后,因肇事 者刘某身无分文,长沙市公安局出于人道主义,积极做了善后工作,除花 费上万元为杨金刚治病外,还为其联系安排了工作。杨金刚为达到让长沙 市公安局长期供养的目的,在第一看守所养伤时即有自残的想法和作法, 并且因此不按时治疗,故意违反医嘱,导致伤势恶化而截肢。对此后果, 杨金刚应自负其责
[审理] ➢ 此案由长沙市西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审级:二审。 ➢ 长沙市西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对人犯将汽 油带入监舍查禁不严,给监舍及被监禁人员带来隐患,有一定责任。但第 一看守所并未直接致伤杨金刚,杨金刚也无证据表明第一看守所直接对自 己实施了人身伤害,故对杨金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 杨金刚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杨金刚不服上诉。诉称原审法院在认定 事实和责任性质及判决方面均有错误,要求二审法院改判由长沙市公安局 赔偿生活补助费、治疗费、整容及假肢费等共8万元。被上诉人长沙市公 安局辩称:看守所在事发前已对人犯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申明监规并全 面搜查了违禁品,肇事者是囚犯刘某而非长沙市公安局。事发后,因肇事 者刘某身无分文,长沙市公安局出于人道主义,积极做了善后工作,除花 费上万元为杨金刚治病外,还为其联系安排了工作。杨金刚为达到让长沙 市公安局长期供养的目的,在第一看守所养伤时即有自残的想法和作法, 并且因此不按时治疗,故意违反医嘱,导致伤势恶化而截肢。对此后果, 杨金刚应自负其责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审理后认为:1992年11月23 日,犯人杨金刚被犯人刘某不慎烧伤,事故的肇事者是刘某。 长沙市公安局对此负有监管责任,但不是此次事故的侵害行 为人。杨金刚以人身伤害赔偿为由,要求长沙市公安局负侵 权的民事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其请求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民 事诉讼范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裁定:(1) 撤销长沙市西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2)驳回原审原眚 杨金刚的起诉在二审中,法院对此案有三种处理意见。第 种是同意原审法院的观点,主张对本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第二种认为本案应以肇事者刘某和监管者长沙市公安 局为共同被告,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种则认为本案不 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应裁定撤销原判,驳 回原审原告的起诉。法院最终以第三种处理意见结案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审理后认为:1992年11月23 日,犯人杨金刚被犯人刘某不慎烧伤,事故的肇事者是刘某。 长沙市公安局对此负有监管责任,但不是此次事故的侵害行 为人。杨金刚以人身伤害赔偿为由,要求长沙市公安局负侵 权的民事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其请求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民 事诉讼范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裁定:(1) 撤销长沙市西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 (2)驳回原审原告 杨金刚的起诉在二审中,法院对此案有三种处理意见。第一 种是同意原审法院的观点,主张对本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第二种认为本案应以肇事者刘某和监管者长沙市公安 局为共同被告,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种则认为本案不 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应裁定撤销原判,驳 回原审原告的起诉。法院最终以第三种处理意见结案
●[提示与讨论]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之所以采纳上述不同观点中的 第三种,除认定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监管犯人不严的失 职行为与杨金刚被烧伤的损害事实并无直接的、必然的因果 关系外,更重要的理由是:长沙市公安局与被其监管的犯人 之间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两者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 安局监管犯人是执行国家法定职责的行为,而非一般的民事 行为。故杨金刚在被监管过程中被烧伤,不属于民事活动中 的人身伤害。就本案所涉及的事故而言,长沙市公安局第 看守所在监管犯人的工作中确实存在失误,应当为此承担相 应的责任,但该责任并非民事赔偿责任
⚫[提示与讨论]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之所以采纳上述不同观点中的 第三种,除认定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监管犯人不严的失 职行为与杨金刚被烧伤的损害事实并无直接的、必然的因果 关系外,更重要的理由是:长沙市公安局与被其监管的犯人 之间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两者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公 安局监管犯人是执行国家法定职责的行为,而非一般的民事 行为。故杨金刚在被监管过程中被烧伤,不属于民事活动中 的人身伤害。就本案所涉及的事故而言,长沙市公安局第一 看守所在监管犯人的工作中确实存在失误,应当为此承担相 应的责任,但该责任并非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基本原则是其有效力贯彻民法始终的民法根本规则, 它是一种克服法律局限性的立法技术 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非规范性 2、不确定性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立法准则的功能 2、行为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 3、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基本原则是其有效力贯彻民法始终的民法根本规则, 它是一种克服法律局限性的立法技术。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非规范性 2、不确定性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立法准则的功能 2、行为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 3、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
第二节各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二、公平原则 意思自治原贝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利不得滥用原贝 ●案例分析
第二节 各民法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意思自治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 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