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本章是对民法总体概貌的阐述。学习本章要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 对象、性质、基本原则、渊源、效力;了解民法的不同含义、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民法基本原则的表现,民法的任务。 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涵义 (二)民法的语源 (三)实质民法和形式民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三、民法的调整方法 (一)事前调整 (二)事后调整 第二节民法的性质 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二、民法为权利法 三、民法为私法 四、民法为市民法 五、民法为实体法 第三节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民法与商法 二、民法与经济法 民法与婚姻家庭法 第四节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民法的渊源 二、民法的效力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即地域上的适用范围 (三)民法对人的效力即对人的适用范围 考核目标 考核知识点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三)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二、考核要求
1 民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对民法总体概貌的阐述。学习本章要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 对象、性质、基本原则、渊源、效力;了解民法的不同含义、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民法基本原则的表现,民法的任务。 学时数:3 学时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涵义 (二)民法的语源 (三)实质民法和形式民法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三、民法的调整方法 (一) 事前调整 (二) 事后调整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一、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二、民法为权利法 三、民法为私法 四、民法为市民法 五、民法为实体法 第三节 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民法与商法 二、民法与经济法 三、民法与婚姻家庭法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一、民法的渊源 二、民法的效力 (一) 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二) 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即地域上的适用范围 (三) 民法对人的效力即对人的适用范围 考核目标 一、考核知识点 (一)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 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三) 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二、考核要求
(一)识记 1、民法的概念概念2、民法的对象;3、财产关系;4、人身关系 5、民法的性质6、民法时间上、空间上和对人的效力 (二)领会 1、民法的历史沿革;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特点3、民法的任务; (三)应用 1、说明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2、分析说明民法的效力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为今后学好民法打下坚实的基 学时数:1学时 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各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意思自治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考核目标 考核知识点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民法基本原则 二、考核要求 (一)识记 1、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 (二)领会 1、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和功能;2、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表现和理论根据 (三)应用 1、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分析案例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学习目的与要求】民事法律关系是学习民法的基本线索和总纲。民法问题说到底是民 事法律关系问题。学习本章应重点掌握民事关系的概念、特征、要素;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与法律事实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分类的意义,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及分类; 会分析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义务;明确民事权利的行使原则和保护方法,民事 责任的承担方式。 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2 (一) 识记 1、民法的概念概念;2、民法的对象; 3、财产关系;4、人身关系; 5、民法的性质;6、民法时间上、空间上和对人的效力。 (二) 领会 1、民法的历史沿革;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特点;3、民法的任务; (三) 应用 1、说明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2、分析说明民法的效力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为今后学好民法打下坚实的基 础。 学时数:1学时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 各民法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意思自治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考核目标 一、考核知识点 (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 民法基本原则 二、考核要求 (一) 识记 1、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 (二) 领会 1、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和功能; 2、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表现和理论根据。 (三) 应用 1、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分析案例。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学习目的与要求】民事法律关系是学习民法的基本线索和总纲。民法问题说到底是民 事法律关系问题。学习本章应重点掌握民事关系的概念、特征、要素;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与法律事实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分类的意义,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及分类; 会分析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义务;明确民事权利的行使原则和保护方法,民事 责任的承担方式。 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事件 (二)行为 三、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第四节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 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含义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三)民事权利的行使 (四)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三)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考核目标 、考核知识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 (四)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概念 (五)民事权利的分类、行使原则和保护方法 (六)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承担方式 、考核要求 (一)识记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4、民 事法律关系的内容;5、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6、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7、法律事 实构成的概念,8、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概念,9、民事权利的分类;10、民事权利行使 的方式和原则;1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12、承担民事责任的十种方式。 (二)领会 1、民事法律关系分类的意义2、民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关系;3、民事 法律事实的种类4、权利滥用的构成条件;5、民事权利保护方式;6、民事责任的分类。 (三)应用 1、举例说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2、分析不同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
3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一) 事件 (二) 行为 三、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第四节 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民事权利 (一) 民事权利的含义 (二) 民事权利的分类 (三) 民事权利的行使 (四) 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三、民事责任 (一)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事责任的分类 (三)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考核目标 一、考核知识点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分类 (三) 民事法律事实 (四)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概念 (五) 民事权利的分类、行使原则和保护方法 (六) 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承担方式 二、考核要求 (一) 识记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4、民 事法律关系的内容;5、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6、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7、法律事 实构成的概念;8、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概念;9、民事权利的分类;10、民事权利行使 的方式和原则;1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12、承担民事责任的十种方式。 (二) 领会 1、民事法律关系分类的意义;2、民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关系;3、民事 法律事实的种类;4、权利滥用的构成条件;5、民事权利保护方式;6、民事责任的分类。 (三) 应用 1、举例说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2、分析不同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
产生、变更、消灭;3、用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分类的理论分析具体民事法律关系 和民事权利 第四章自然人 【学习目的与要求】本章是关于自然人的基本知识。学习本章要掌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 力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分类,住所的概念、监护的概念、宣告失踪和宣告 死亡的概念;了解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监护的确定, 住所的确定,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理解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民 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的更换与撤换,宣告失踪与宣告 死亡的法律后果。 学时数:4个学时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 、住所的含义 二、住所的确定 第四节监护 、监护的概念和特征 二、监护的设立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人的更换、撤换和终止 第五节宜告失踪和宜告死亡 、宣告失踪 (一)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意义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四)失踪宣告的撤销 宣告死亡 考核目标 考核知识点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自然人的住所 (四)、监护制度
4 产生、变更、消灭;3、用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分类的理论分析具体民事法律关系 和民事权利。 第四章 自然人 【学习目的与要求】本章是关于自然人的基本知识。学习本章要掌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 力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分类,住所的概念、监护的概念、宣告失踪和宣告 死亡的概念;了解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监护的确定, 住所的确定,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理解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民 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的更换与撤换,宣告失踪与宣告 死亡的法律后果。 学时数:4个学时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一)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第三节 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的含义 二、住所的确定 第四节 监 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特征 二、监护的设立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人的更换 、撤换和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一) 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意义 (二) 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三)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四) 失踪宣告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考核目标 一、考核知识点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自然人的住所 (四)、监护制度
(五)、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考核要求 )、识记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3、自然人 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和依据:5、住所的概念;6 监护的概念和特征:7、监护的种类和职责:8、监护人的撤换的条件;9、监护的终止: 10、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概念;11、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12、宣告 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13、撤消失踪宣告和死亡宣告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二)、领会 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 关系: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条件;4、住所的法律意义;5、监护的目的:6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意义 应用 1、说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2、说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不同的原因和 后果:3、说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人:4、举例说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的 意义。 第五章法人 【学习目的与要求】法人是自然人以外的另一类民事主体。学习本章,重点掌握法人的概 念、特征、条件、了解法人的本质和基本分类,法人的设立的程序,法人变更的情形,法人 终止的原因,法人清算的内容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的 特点,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法人财产与法人责任的关系,学会分析法人的责任与法人法 定代表人的责任,法人成员的责任与法人责任的联系。 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概述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三、法人的历史沿革和本质 四、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法人的设立 法人设立的含义 二、法人设立的原则 三、法人设立的程序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法人的机关 、法人机关的含义 二、法人机关的种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四、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 第五节法人的财产与责任 、法人的财产
5 (五)、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二、考核要求 (一)、识记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3、自然人 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和依据;5、住所的概念;6、 监护的概念和特征;7、监护的种类和职责;8、监护人的撤换的条件;9、监护的终止; 10、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概念;11、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12、宣告 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13、撤消失踪宣告和死亡宣告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二)、领会 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 关系;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条件;4、住所的法律意义;5、监护的目的;6、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意义。 (四) 应用 1、说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2、说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不同的原因和 后果;3、说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人;4、举例说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的 意义。 第五章 法 人 【学习目的与要求】法人是自然人以外的另一类民事主体。学习本章,重点掌握法人的概 念、特征、条件、了解法人的本质和基本分类,法人的设立的程序,法人变更的情形,法人 终止的原因,法人清算的内容;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的 特点,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法人财产与法人责任的关系,学会分析法人的责任与法人法 定代表人的责任,法人成员的责任与法人责任的联系。 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 概 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三、法人的历史沿革和本质 四、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设立 一、法人设立的含义 二、法人设立的原则 三、法人设立的程序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 一、法人机关的含义 二、法人机关的种类 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四、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 第五节 法人的财产与责任 一、法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