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也曾有人修史,姚氏不乏依据。高祖纪、世祖纪末有“陈吏部尚书姚察 曰”,知是根据姚察旧本。但《陈书》却是二十四史中最小的一部,叙述颇 为简略。可能因为姚思廉父子都曾仕陈朝,时世较近,旧人存者尚多,难免 顾虑,故宁从简以免纠纷。《南史》于宋齐书都有增删,《陈书》过简,删 节很少,但也没有多少增添的史料。所以陈代历史主要还要依靠《陈书》 关于《陈书》的补表补志有: 万斯同:《陈诸王世表》。 万斯同:《陈将相大臣年表》。 臧励和:《补陈疆域志》。 《南史》 《南史》唐李延寿撰。记述宋、齐、梁、陈四朝史事,包括本纪十卷, 列传七十卷。李延寿字遐龄,陇西著姓,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阳)。延寿父 大师曾计划用编年体综合南北朝写一部通史,未完成而卒。延寿曾三入史馆, 参加《隋书》和《五代史志》的编纂,过目的杂史达千余卷。他追终父志, 用了十六年时间,参酌诸书,合宋齐梁陈书为南史,合魏北齐北周隋书为北 史。显庆四年(659),《南史》先成,《北史》较晚。 《南史》编纂目的在求简明扼要,对南朝四都史书都加以删节。《宋书》 所载诏书表文等较多,所以删略尤甚。为掌握南朝历史大略,《南史》便于 省览,但从史料角度看,不能代替四朝正史。在南朝地方官制的处理上,如 刺史同时“都督某某几州诸军事”或“都督某州之某几郡军事”,《南史》 律简化为“某州刺史加都督”或“都督某州刺史”。这就不但使加督的刺 史其军事职权范围模糊不清,而且混淆了刺史及都督的官职,制造出当时根 本不存在的名称。都督诸州军事有都督、监和督三级的区别,《南史》或者 一律称为加都督,或者略去监字督字。这些都是利用《南史》资料时必须注 意的。有些不出于四朝正史,而是另有来源的史料,《南史》也有删节失当 之处。如《通典·食货》可能据梁代旧史收录梁时沈约上书,其中建议两事 一是用晋宋时代比较可靠的旧黄籍,来核对当时的黄籍,以查出在户籍册上 冒充士族规避徭役的庶族。另一建议是利用晋宋旧籍来检查后来伪造以冒充 高门士族的家谱。第二条建议前冠以“臣又以为云云”,《通典》在沈约建 议之后结尾说,梁武帝因此留意谱籍,设立了谱局。《南史·王僧孺传》亦 载沈约奏议,但删去“臣又以为云云”一段,而结尾仍云“武帝以是留意谱 籍云云”,把检查黄籍事与谱局连到一起,前后不相衔接,令人不解了。 《南史》另一特点,是仿效何法盛《晋中兴书》中以一氏族为一篇(如 琅玡王录,陈郡谢录等)的精神,把南朝各代一姓祖孙父子的列传合在一起。 这样便于考见门阀制度下一个家族的发展,作为史料也有其方便之处。 《南史》对四朝正史也有不少订正和补充,给后人提供了有用的史料。 例如宋代檀道济初与谢晦等同预废立之事,后来文帝用道济讨代谢晦,《宋 书》未作任何交代。《南史·檀道济传》有这样一段:“上将诛徐羡之等, 召道济欲使西讨。王华曰:‘不可。’上曰,道济从人者也,曩非创谋,抚 而使之,必将无虑”,事情便首昆明白。南齐明帝往往命典签杀高武子孙之 在外者,《南齐书》语焉不详,而《南史·巴陵王子伦传》详细叙述了典签 权势。《南史·梁武帝纪》比《梁书》多出四五百字。赵翼《廿二史札记》
当时也曾有人修史,姚氏不乏依据。高祖纪、世祖纪末有“陈吏部尚书姚察 曰”,知是根据姚察旧本。但《陈书》却是二十四史中最小的一部,叙述颇 为简略。可能因为姚思廉父子都曾仕陈朝,时世较近,旧人存者尚多,难免 顾虑,故宁从简以免纠纷。《南史》于宋齐书都有增删,《陈书》过简,删 节很少,但也没有多少增添的史料。所以陈代历史主要还要依靠《陈书》。 关于《陈书》的补表补志有: 万斯同:《陈诸王世表》。 万斯同:《陈将相大臣年表》。 臧励和:《补陈疆域志》。 《南史》 《南史》唐李延寿撰。记述宋、齐、梁、陈四朝史事,包括本纪十卷, 列传七十卷。李延寿字遐龄,陇西著姓,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阳)。延寿父 大师曾计划用编年体综合南北朝写一部通史,未完成而卒。延寿曾三入史馆, 参加《隋书》和《五代史志》的编纂,过目的杂史达千余卷。他追终父志, 用了十六年时间,参酌诸书,合宋齐梁陈书为南史,合魏北齐北周隋书为北 史。显庆四年(659),《南史》先成,《北史》较晚。 《南史》编纂目的在求简明扼要,对南朝四都史书都加以删节。《宋书》 所载诏书表文等较多,所以删略尤甚。为掌握南朝历史大略,《南史》便于 省览,但从史料角度看,不能代替四朝正史。在南朝地方官制的处理上,如 刺史同时“都督某某几州诸军事”或“都督某州之某几郡军事”,《南史》 一律简化为“某州刺史加都督”或“都督某州刺史”。这就不但使加督的刺 史其军事职权范围模糊不清,而且混淆了刺史及都督的官职,制造出当时根 本不存在的名称。都督诸州军事有都督、监和督三级的区别,《南史》或者 一律称为加都督,或者略去监字督字。这些都是利用《南史》资料时必须注 意的。有些不出于四朝正史,而是另有来源的史料,《南史》也有删节失当 之处。如《通典·食货》可能据梁代旧史收录梁时沈约上书,其中建议两事。 一是用晋宋时代比较可靠的旧黄籍,来核对当时的黄籍,以查出在户籍册上 冒充士族规避徭役的庶族。另一建议是利用晋宋旧籍来检查后来伪造以冒充 高门士族的家谱。第二条建议前冠以“臣又以为云云”,《通典》在沈约建 议之后结尾说,梁武帝因此留意谱籍,设立了谱局。《南史·王僧孺传》亦 载沈约奏议,但删去“臣又以为云云”一段,而结尾仍云“武帝以是留意谱 籍云云”,把检查黄籍事与谱局连到一起,前后不相衔接,令人不解了。 《南史》另一特点,是仿效何法盛《晋中兴书》中以一氏族为一篇(如 琅玡王录,陈郡谢录等)的精神,把南朝各代一姓祖孙父子的列传合在一起。 这样便于考见门阀制度下一个家族的发展,作为史料也有其方便之处。 《南史》对四朝正史也有不少订正和补充,给后人提供了有用的史料。 例如宋代檀道济初与谢晦等同预废立之事,后来文帝用道济讨代谢晦,《宋 书》未作任何交代。《南史·檀道济传》有这样一段:“上将诛徐羡之等, 召道济欲使西讨。王华曰:‘不可。’上曰,道济从人者也,曩非创谋,抚 而使之,必将无虑”,事情便首昆明白。南齐明帝往往命典签杀高武子孙之 在外者,《南齐书》语焉不详,而《南史·巴陵王子伦传》详细叙述了典签 权势。《南史·梁武帝纪》比《梁书》多出四五百字。赵翼《廿二史札记》
十有“南史增齐书处”、“南史增梁书有关系处”两条,列举了《南史》补 充两书的资料。只有对于《陈书》,《南史》增删甚少。《南史》所增还有 些比较琐碎或神奇怪异的故事,自来为史学家所诟病。但今天作为史料来看 保存下来仍然是有益的 有关《南史》的考订著作,见《北史》条下。 《魏书》 《魏书》北齐魏收(506-572)撰,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二卷, 志二十卷(天象、地形、律历、礼、乐、食货、刑罚、灵征、官氏、释老) 魏收字伯起,钜鹿下曲阳(今河北平乡)人,历仕魏齐两朝。北魏原有邓渊 所撰《代记》、崔浩所撰《国书》等编年史,和李彪、崔光改修的纪传体史 书等,为魏收取材所资,今皆亡佚。南朝著作如沈约《宋书》等,魏收当亦 得见。他于天保二年(551)奉诏撰魏史,五年(554)完成。虽有高隆之任 总监,房延祐等六人协助斟酌,主要由魏收执笔。 魏收在《官氏志》中除职官之外兼载鲜卑氏族的改易名称及分布方位, 别立《释老志》,记述有关佛教道教的史事。这两篇志旧史所无,是《魏书》 特色。《魏书》是正史中第一部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的断代史,魏收采取《序 纪》方式,迫叙道武帝以前的世系和大事,处理恰当。从嘎仙洞的发现和《魏 书·礼志》的记载与洞中所刻祝词相一致,可以推断《序纪》的记载大体是 有事实依据的。外戚传只叙后妃家人,不包括后妃,改变了班固《汉书》体 例,亦是《魏书》首创。 魏收根据北魏旧史,而旧史鉴于崔浩国史之狱,可能忌讳甚多。平文、 穆帝、昭成、道武、太武、献文诸帝虽都非善终,而《魏书》一律不载。魏 收书成于齐文宣帝时,他虽然对魏收说过,“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 官”(《魏书·自序》),但其人粗暴凶虐,所以魏收书中关于高欢和北齐 的事,亦多曲笔回避。由于北齐继承东魂,所以魏收以东魏为正统,对于西 魏的事略去不书。《地形志》不采取北魂宣武延昌(512-515)时最大版图, 反而用东魏武定(543-549)时疆域为据,关西全付缺如,史料甚不完备。 加以魏收恃才傲物,刚愎自用,对于人物的记载和评价,时时任意高下,所 以引起许多人不满,目为秽史,曾几次奉皇帝之命作局部修改。但关于北魂 一百七十年的历史,魏收的书还是唯一丰富的史料来源。 今本《魏书》从宋时起已有二十九卷全部或部分亡佚,后人用隋魏澹撰 《魏书》、唐初李延寿《北史》、张大(作太者误)素《后魏书》和唐元和 时高峻《高氏小史》补。今天使用《魏书》史料,这些亡佚部分不宜作为魏 收的书援引。《魏书》自序称有三十五例、廿五序、九十四论。论或指纪传 未的“史臣曰”,例和序当亦亡佚了 清代以来关于魏书的补表补志有 万斯同:《魏诸帝统系图》 万斯同:《魏诸王世表》。 万斯同:《魏异姓诸王世表》。 万斯同:《魏外戚诸王世衰》。 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 万斯同:《西魏将相大臣年表》
十有“南史增齐书处”、“南史增梁书有关系处”两条,列举了《南史》补 充两书的资料。只有对于《陈书》,《南史》增删甚少。《南史》所增还有 些比较琐碎或神奇怪异的故事,自来为史学家所诟病。但今天作为史料来看, 保存下来仍然是有益的。 有关《南史》的考订著作,见《北史》条下。 《魏书》 《魏书》北齐魏收(506—572)撰,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二卷, 志二十卷(天象、地形、律历、礼、乐、食货、刑罚、灵征、官氏、释老)。 魏收字伯起,钜鹿下曲阳(今河北平乡)人,历仕魏齐两朝。北魏原有邓渊 所撰《代记》、崔浩所撰《国书》等编年史,和李彪、崔光改修的纪传体史 书等,为魏收取材所资,今皆亡佚。南朝著作如沈约《宋书》等,魏收当亦 得见。他于天保二年(551)奉诏撰魏史,五年(554)完成。虽有高隆之任 总监,房延祐等六人协助斟酌,主要由魏收执笔。 魏收在《官氏志》中除职官之外兼载鲜卑氏族的改易名称及分布方位, 别立《释老志》,记述有关佛教道教的史事。这两篇志旧史所无,是《魏书》 特色。《魏书》是正史中第一部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的断代史,魏收采取《序 纪》方式,迫叙道武帝以前的世系和大事,处理恰当。从嘎仙洞的发现和《魏 书·礼志》的记载与洞中所刻祝词相一致,可以推断《序纪》的记载大体是 有事实依据的。外戚传只叙后妃家人,不包括后妃,改变了班固《汉书》体 例,亦是《魏书》首创。 魏收根据北魏旧史,而旧史鉴于崔浩国史之狱,可能忌讳甚多。平文、 穆帝、昭成、道武、太武、献文诸帝虽都非善终,而《魏书》一律不载。魏 收书成于齐文宣帝时,他虽然对魏收说过,“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 官”(《魏书·自序》),但其人粗暴凶虐,所以魏收书中关于高欢和北齐 的事,亦多曲笔回避。由于北齐继承东魂,所以魏收以东魏为正统,对于西 魏的事略去不书。《地形志》不采取北魂宣武延昌(512—515)时最大版图, 反而用东魏武定(543—549)时疆域为据,关西全付缺如,史料甚不完备。 加以魏收恃才傲物,刚愎自用,对于人物的记载和评价,时时任意高下,所 以引起许多人不满,目为秽史,曾几次奉皇帝之命作局部修改。但关于北魂 一百七十年的历史,魏收的书还是唯一丰富的史料来源。 今本《魏书》从宋时起已有二十九卷全部或部分亡佚,后人用隋魏澹撰 《魏书》、唐初李延寿《北史》、张大(作太者误)素《后魏书》和唐元和 时高峻《高氏小史》补。今天使用《魏书》史料,这些亡佚部分不宜作为魏 收的书援引。《魏书》自序称有三十五例、廿五序、九十四论。论或指纪传 未的“史臣曰”,例和序当亦亡佚了。 清代以来关于魏书的补表补志有: 万斯同:《魏诸帝统系图》。 万斯同:《魏诸王世表》。 万斯同:《魏异姓诸王世表》。 万斯同:《魏外戚诸王世衰》。 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 万斯同:《西魏将相大臣年表》
万斯同:《东魏将相大臣年表》 吴廷燮:《元魏方镇年表》。以州为纲,每州之下按年记途任刺史之人 名,并举出处。序文中概括叙述北魏疆域之开拓,较《地形志》更为简要有 温曰鉴:《魏书地形志校录》。书名校录,实为据正史及各种古地志为 《地形志》订讹补缺。虽未能恢复拓跋氏疆域全貌,足供利用《地形志》时 参考。 卢文弨:《魏书礼志校补》。据《通典》补《礼志》第十四之缺页。 陈毅:《魏书宫氏志疏证》。 谷霁光:《补魏书兵志》。 罗振玉(1866-1940):《魏书宗室传注及表》。据出土墓志注《魏书》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至孝文五王列传,订正名字年月误字,补充世系官爵。附 宗室世系表,增补周嘉猷表之脱漏。书成于1924年,以后出土的很多墓志未 及利用。 朱祖延:《北魏佚书考》。清代谢启昆(1737-1802),字蕴山,撰《西 魏书》二十四卷,纪、传、载记之外,有三表(封爵、大事、异域)、四考 (纪象、仪制、地域、百官)。材料来源于正史及《通鉴》等,可供参阅 不宜作为史料引用。 《北齐书》 《北齐书》唐李百药(565-648)撰,包括本纪人卷、列传四十二卷。 李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深县)人。其父德林在齐时预修国史,入 隋后继续修撰齐史而未成书。百药历仕隋唐两朝,太宗时奉诏继承父业撰《齐 书》,贞观十年(636)完成。以后为区别于萧子显的《南齐书》而称《北齐 书》。 李德林父子生长于齐代,掌握资料方便,而成书又远在齐亡之后,写作 顾虑较少。隋王劭著《齐志》,记载北齐事忠实可据。多用当时口语,如实 传达时人风貌,尤为刘知几所赞赏。李百药可能也充分利用了王劭的著作, 所以《北齐书》中颇保留生动的口语。可惜的是,《北齐书》自北宋时即亡 伏约三分之二,现存李百药原书只有卷四、卷十二、卷十六至甘五、卷四十 至四十五、卷五十,其余皆后人用《北史》或《高氏小史》所补,不能作 为李百药原书引用。 《北齐书》的补表有 万斯同:《北齐诸王世表》 万斯同:《北齐异姓诸王世表》 万斯同:《北齐将相大臣年表》。 《周书》 《周书》唐令狐德棻(583-660)撰。包括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 令狐德棻宜州华原(今陕西耀县)人,唐初任秘书丞。 他曾向高祖建议:“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 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旧唐书》本传)因而提出修周
万斯同:《东魏将相大臣年表》。 吴廷燮:《元魏方镇年表》。以州为纲,每州之下按年记途任刺史之人 名,并举出处。序文中概括叙述北魏疆域之开拓,较《地形志》更为简要有 用。 温曰鉴:《魏书地形志校录》。书名校录,实为据正史及各种古地志为 《地形志》订讹补缺。虽未能恢复拓跋氏疆域全貌,足供利用《地形志》时 参考。 卢文弨:《魏书礼志校补》。据《通典》补《礼志》第十四之缺页。 陈毅:《魏书宫氏志疏证》。 谷霁光:《补魏书兵志》。 罗振玉(1866—1940):《魏书宗室传注及表》。据出土墓志注《魏书》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至孝文五王列传,订正名字年月误字,补充世系官爵。附 宗室世系表,增补周嘉猷表之脱漏。书成于 1924 年,以后出土的很多墓志未 及利用。 朱祖延:《北魏佚书考》。清代谢启昆(1737—1802),字蕴山,撰《西 魏书》二十四卷,纪、传、载记之外,有三表(封爵、大事、异域)、四考 (纪象、仪制、地域、百官)。材料来源于正史及《通鉴》等,可供参阅, 不宜作为史料引用。 《北齐书》 《北齐书》唐李百药(565—648)撰,包括本纪人卷、列传四十二卷。 李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深县)人。其父德林在齐时预修国史,入 隋后继续修撰齐史而未成书。百药历仕隋唐两朝,太宗时奉诏继承父业撰《齐 书》,贞观十年(636)完成。以后为区别于萧子显的《南齐书》而称《北齐 书》。 李德林父子生长于齐代,掌握资料方便,而成书又远在齐亡之后,写作 顾虑较少。隋王劭著《齐志》,记载北齐事忠实可据。多用当时口语,如实 传达时人风貌,尤为刘知几所赞赏。李百药可能也充分利用了王劭的著作, 所以《北齐书》中颇保留生动的口语。可惜的是,《北齐书》自北宋时即亡 伏约三分之二,现存李百药原书只有卷四、卷十二、卷十六至甘五、卷四十 一至四十五、卷五十,其余皆后人用《北史》或《高氏小史》所补,不能作 为李百药原书引用。 《北齐书》的补表有: 万斯同:《北齐诸王世表》。 万斯同:《北齐异姓诸王世表》。 万斯同:《北齐将相大臣年表》。 《周书》 《周书》唐令狐德棻(583—666)撰。包括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 令狐德棻宜州华原(今陕西耀县)人,唐初任秘书丞。 他曾向高祖建议:“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 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旧唐书》本传)因而提出修周
隋两朝史。武德五年(622),德棻与陈叔达、庾俭负责修周史,迄未成。贞 观三年(629),又奉诏与岑文本、崔仁师修周史,十年(636)书成。 周代有柳虬、牛弘所撰国史。由于西魏北周政治文化各方面提倡复古, 当时的文字也力求古奥。《周书》沿用旧史,所以风格与同时修撰的《北齐 书》颇不相同,在此意义上也反映了北周实际情况。 《周书》从宋代即亡佚不少,非令狐德棻原本者有卷十八、二十四、二 十六、三十 十二,卷二十一、二十六亦不完全,后人用《北史》等书 所补。 《周书》的补表有 万斯同:《周诸王世表》。 万斯同:《周公卿年表》 练恕:《北周公卿表》。 近人王仲荦著《北周六典》十卷,叙述北周政府组织形式。全书分三十 目,穷尽并排比今日所能见的北周有关史料,使宇文氏一代典制粲然大备。 又有《北周地理志》及附录三种,弥补了《魏书·地形志》的严重不足,为 考究西魂北周地理沿革所必需的重要参考书。 《隋书》 《隋书》包括本纪五卷,志三十卷(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 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列传五十卷。纪传于贞观三年(629)开 始纂修,贞观十年(636)完成。参加者有颜师古、孔颖达、敬播、许敬宗等, 总其事者为魏征。贞观十五年(641)太宗下诏,因梁陈齐周史无志,命令与 隋书的志一起纂修。参加者有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令狐德菜 等。高宗显庆元年(656)完成,以长孙无忌名义上表进呈,当时称为《五代 史志》。以后全部编进《隋书》,成为它的一部分。 隋朝没有注意修撰国史,文献又多散佚,所以唐初修史的依据较少,有 些传中径称“史失其事”。加以书出众手,纪传与志的修撰又在不同时期由 不同人执笔,所以二者之间缺乏联系,互不照应。如《晋书·牛弘传》称事 在音律志,而今本《隋书》《音乐志》与《律历志》分开。《何稠传》称事 见威仪志,《阎毗传》称见舆服志,而今本《隋书》只有《礼仪志》。《五 代史志》所保存有关典章制度的史料比较丰富。除地理、经籍两志外,都按 五代次序叙述,眉目比较清楚。经籍志是《汉书·艺文志》以后的第一次结 集,对于研究这几百年尤其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文献的存亡、学术的流变 文化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于《隋书》的表志有: 万斯同:《隋诸王世表》。 万斯同:《隋将相大臣年表》。 黄大华:《隋唐之际月表》。自大业七年(611)至贞观二年(628), 按月表列起兵者兴亡。 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地理志》以隋代统一的疆域为 纲,梁陈齐周时的沿革列于注中,时有疏漏错误,为杨氏考证重点所在。 张鹏一:《隋书经籍志补》。主要为志中失收的北魏北齐北周人著作 章宗源(?一1800):《隋书经诺志考证》。只有史部。一说此书本名
隋两朝史。武德五年(622),德棻与陈叔达、庾俭负责修周史,迄未成。贞 观三年(629),又奉诏与岑文本、崔仁师修周史,十年(636)书成。 周代有柳虬、牛弘所撰国史。由于西魏北周政治文化各方面提倡复古, 当时的文字也力求古奥。《周书》沿用旧史,所以风格与同时修撰的《北齐 书》颇不相同,在此意义上也反映了北周实际情况。 《周书》从宋代即亡佚不少,非令狐德棻原本者有卷十八、二十四、二 十六、三十一、三十二,卷二十一、二十六亦不完全,后人用《北史》等书 所补。 《周书》的补表有: 万斯同:《周诸王世表》。 万斯同:《周公卿年表》。 练恕:《北周公卿表》。 近人王仲荦著《北周六典》十卷,叙述北周政府组织形式。全书分三十 目,穷尽并排比今日所能见的北周有关史料,使宇文氏一代典制粲然大备。 又有《北周地理志》及附录三种,弥补了《魏书·地形志》的严重不足,为 考究西魂北周地理沿革所必需的重要参考书。 《隋书》 《隋书》包括本纪五卷,志三十卷(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 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列传五十卷。纪传于贞观三年(629)开 始纂修,贞观十年(636)完成。参加者有颜师古、孔颖达、敬播、许敬宗等, 总其事者为魏征。贞观十五年(641)太宗下诏,因梁陈齐周史无志,命令与 隋书的志一起纂修。参加者有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令狐德菜 等。高宗显庆元年(656)完成,以长孙无忌名义上表进呈,当时称为《五代 史志》。以后全部编进《隋书》,成为它的一部分。 隋朝没有注意修撰国史,文献又多散佚,所以唐初修史的依据较少,有 些传中径称“史失其事”。加以书出众手,纪传与志的修撰又在不同时期由 不同人执笔,所以二者之间缺乏联系,互不照应。如《晋书·牛弘传》称事 在音律志,而今本《隋书》《音乐志》与《律历志》分开。《何稠传》称事 见威仪志,《阎毗传》称见舆服志,而今本《隋书》只有《礼仪志》。《五 代史志》所保存有关典章制度的史料比较丰富。除地理、经籍两志外,都按 五代次序叙述,眉目比较清楚。经籍志是《汉书·艺文志》以后的第一次结 集,对于研究这几百年尤其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文献的存亡、学术的流变、 文化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于《隋书》的表志有: 万斯同:《隋诸王世表》。 万斯同:《隋将相大臣年表》。 黄大华:《隋唐之际月表》。自大业七年(611)至贞观二年(628), 按月表列起兵者兴亡。 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地理志》以隋代统一的疆域为 纲,梁陈齐周时的沿革列于注中,时有疏漏错误,为杨氏考证重点所在。 张鹏一:《隋书经籍志补》。主要为志中失收的北魏北齐北周人著作。 章宗源(?—1800):《隋书经诺志考证》。只有史部。一说此书本名
《史籍考》,后人误改。注意辑录佚文,而于书之原委、撰人始末多未详考。 姚振宗(1842-1906):《隋书经籍志考证》。推寻志中所收书籍之本 末源流,补直考订志所遗漏,远较章书为详备。 北史》 《北史》唐李延寿撰。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北史》的撰 写宗旨和体裁与《南史》相同,对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 书》有删节,也有增补。删略不当之处,如“都督某几州诸军事某州刺史” 省为“都督某州刺史”,其误与《南史》同。对于《魏书》删节较多。因唐 承隋而隋又承西魏北周,所以以西魏为正统,增加了魏收书所无的西魏三帝 本纪,附见东魏诸帝,增加了西魏若干人物列传。北齐方面补充了一些可能 出于王劭《齐志》的带有口语的记载。《周书·徐招传》附赵肃传后,不足 百字。《北史》详记其离间葛荣与鲜于修礼使二人致败事。李弼等传论中 详细记述了北周军事制度,为《周书》所无。可能因为《隋书》属于本朝著 作,《北史》叙述隋事、变动《隋书》甚少。 关于南北史的补表补志有: 周嘉猷:《南北史年表》。 周嘉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 周嘉猷:《南北朝世系表》。计收一百十余姓,各姓又接不同郡望分列, 颇有用。 汪士铎(1802-1889):《南北史补志》。存天文、地理、五行、礼仪, 共十四卷。地理志以宋齐为一篇,梁陈为一篇,魏齐为一篇,周隋为一篇。 宋以大明八年为准,魏以武定之世为准,皆仍《宋书·州郡志》、《魏书·地 形志》之旧,参考价值不大。礼志依据纪传诸志及《通典》等,而未注出处, 唯五行志注明出处,征引时须检原书。 汪士铎:《南北史补志未刊稿》。存舆服、乐律、刑法、职官、氏族 道释,共十三卷,体例与天文志等相同。《甘五史补编》首次据稿本印行。 徐崇:《补南北史艺文志》。分南史、北史、载记三篇,以见于南北史 纪传者为准。不见于南北史仅见于八书者入载记。《隋书·经籍志》未收者 居十之六七。各条皆注明出处,便于利用 徐文范:《东晋南北朝舆地表》。分年表、州郡表、郡县沿革表三部分。 年表自晋惠帝太安二年(303)起至隋炀帝大业四年(608)止,按年排列 以西晋末的二十一州为纲,每州下举出当年变迁沿革,各朝重要年份举出当 时全疆域所统州郡名称数目。州郡衰接二十一州次序,每州下依朝代举出本 州及所统郡的变迁。郡县表按各州所统郡为次序,每郡及所统县下又依朝代 叙述变迁。南北朝皆有侨州郡县,大抵多在淮南、淮西、沔北、汉东。徐氏 注意考出实土所在,以免读史者为空名所惑,故详州郡之建置分合于郡县之 下,因而州郡表及郡县沿革表有重复处。此书与周嘉猷世系表为读南北朝史 的两部重要工具书。 陈乃乾有《廿四史注补表谱考证书籍简目》,载于《中国历史文献研究 集刊》第四集,其中有关魏晋南北朝正史部分可以参考。 关于正史中个别史事的考订和文字的诠释,宋代以来学者笔记中屡见。 清代学者以治经方式治史,考史益趋缜密,散见于各家笔记文集中。集中考
《史籍考》,后人误改。注意辑录佚文,而于书之原委、撰人始末多未详考。 姚振宗(1842—1906):《隋书经籍志考证》。推寻志中所收书籍之本 末源流,补直考订志所遗漏,远较章书为详备。 《北史》 《北史》唐李延寿撰。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北史》的撰 写宗旨和体裁与《南史》相同,对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 书》有删节,也有增补。删略不当之处,如“都督某几州诸军事某州刺史” 省为“都督某州刺史”,其误与《南史》同。对于《魏书》删节较多。因唐 承隋而隋又承西魏北周,所以以西魏为正统,增加了魏收书所无的西魏三帝 本纪,附见东魏诸帝,增加了西魏若干人物列传。北齐方面补充了一些可能 出于王劭《齐志》的带有口语的记载。《周书·徐招传》附赵肃传后,不足 百字。《北史》详记其离间葛荣与鲜于修礼使二人致败事。李弼等传论中, 详细记述了北周军事制度,为《周书》所无。可能因为《隋书》属于本朝著 作,《北史》叙述隋事、变动《隋书》甚少。 关于南北史的补表补志有: 周嘉猷:《南北史年表》。 周嘉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 周嘉猷:《南北朝世系表》。计收一百十余姓,各姓又接不同郡望分列, 颇有用。 汪士铎(1802—1889):《南北史补志》。存天文、地理、五行、礼仪, 共十四卷。地理志以宋齐为一篇,梁陈为一篇,魏齐为一篇,周隋为一篇。 宋以大明八年为准,魏以武定之世为准,皆仍《宋书·州郡志》、《魏书·地 形志》之旧,参考价值不大。礼志依据纪传诸志及《通典》等,而未注出处, 唯五行志注明出处,征引时须检原书。 汪士铎:《南北史补志未刊稿》。存舆服、乐律、刑法、职官、氏族、 道释,共十三卷,体例与天文志等相同。《廿五史补编》首次据稿本印行。 徐崇:《补南北史艺文志》。分南史、北史、载记三篇,以见于南北史 纪传者为准。不见于南北史仅见于八书者入载记。《隋书·经籍志》未收者 居十之六七。各条皆注明出处,便于利用。 徐文范:《东晋南北朝舆地表》。分年表、州郡表、郡县沿革表三部分。 年表自晋惠帝太安二年(303)起至隋炀帝大业四年(608)止,按年排列。 以西晋末的二十一州为纲,每州下举出当年变迁沿革,各朝重要年份举出当 时全疆域所统州郡名称数目。州郡衰接二十一州次序,每州下依朝代举出本 州及所统郡的变迁。郡县表按各州所统郡为次序,每郡及所统县下又依朝代 叙述变迁。南北朝皆有侨州郡县,大抵多在淮南、淮西、沔北、汉东。徐氏 注意考出实土所在,以免读史者为空名所惑,故详州郡之建置分合于郡县之 下,因而州郡表及郡县沿革表有重复处。此书与周嘉猷世系表为读南北朝史 的两部重要工具书。 陈乃乾有《廿四史注补表谱考证书籍简目》,载于《中国历史文献研究 集刊》第四集,其中有关魏晋南北朝正史部分可以参考。 关于正史中个别史事的考订和文字的诠释,宋代以来学者笔记中屡见。 清代学者以治经方式治史,考史益趋缜密,散见于各家笔记文集中。集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