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2019年11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并于2019年11月29日被沈阳中院指定破产重整 管理人,管理人已接管沈阳利源,公司已不再控制沈阳利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1、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沈阳中院的《通知书》。《通知书》提到,2019年11月8日,沈阳中院 收到申请人辽源市兴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兴业”或“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辽源 兴业以沈阳利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沈阳利源进行破产重整。具体详见2019 年11月1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2、全资子公司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 年11月14日,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沈阳利源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 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本次裁定受理未指定管理人,后续公司及沈阳利源将积极配合沈阳中院推进重整相关工 作。如收到沈阳中院指定管理人的相关决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2019年11月1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 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3、全资子公司被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 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收到沈阳利源通知,沈阳利源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沈阳中院的《决定书》,《决定书》称,沈 阳中院已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沈阳中院已指 定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公司已不再控制沈阳利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2019年12月3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全资子公 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4、全资子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收到沈阳利源管理人通知,沈阳中院于2019年12月2日出具了(2019)辽01破272号《公告》,《公 告》称,沈阳利源债权人应自2020年2月28日前,向沈阳利源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 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沈阳中院公告((2019)辽01破27-5号)称“经部分债权人的申请,由于受新冠肺 炎疫情管控的影响,本院决定延后召开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 地点另行通知。会议延期期间,债权申报正常进行。”截至目前,公司债权申报仍在进行中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十分严峻,公司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将持续推进司法重整工作,扭转被动局面、稳定员工队伍、 全面恢复生产,尽早摆脱困难局面 (二)经营计划 是稳定公司局面、稳定员工队伍。在争取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公司的努力保证公司平稳运行,保证市场和 客户少流失、不流失,尽最大努力保证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主要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流失。不断壮大员工队伍,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2019年11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并于2019年11月29日被沈阳中院指定破产重整 管理人,管理人已接管沈阳利源,公司已不再控制沈阳利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1、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沈阳中院的《通知书》。《通知书》提到,2019年11月8日,沈阳中院 收到申请人辽源市兴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兴业”或“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辽源 兴业以沈阳利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沈阳利源进行破产重整。具体详见2019 年11月1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2、全资子公司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 2019年11月14日,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沈阳利源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 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本次裁定受理未指定管理人,后续公司及沈阳利源将积极配合沈阳中院推进重整相关工 作。如收到沈阳中院指定管理人的相关决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2019年11月1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 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3、全资子公司被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 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收到沈阳利源通知,沈阳利源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沈阳中院的《决定书》,《决定书》称,沈 阳中院已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沈阳中院已指 定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公司已不再控制沈阳利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2019年12月3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全资子公 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4、全资子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收到沈阳利源管理人通知,沈阳中院于2019年12月2日出具了(2019)辽01破27-2号《公告》,《公 告》称,沈阳利源债权人应自2020年2月28日前,向沈阳利源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 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沈阳中院公告((2019)辽01破27-5号)称“经部分债权人的申请,由于受新冠肺 炎疫情管控的影响,本院决定延后召开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 地点另行通知。会议延期期间,债权申报正常进行。”截至目前,公司债权申报仍在进行中。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十分严峻,公司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将持续推进司法重整工作,扭转被动局面、稳定员工队伍、 全面恢复生产,尽早摆脱困难局面。 (二)经营计划 一是稳定公司局面、稳定员工队伍。在争取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公司的努力保证公司平稳运行,保证市场和 客户少流失、不流失,尽最大努力保证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主要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流失。不断壮大员工队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砥砺前行,蓄势待发。二是全力以赴做好生产运行。积极争取流动资金支持,争取全面恢复生产,使公司步入正常的生产经 营状态。三是竭尽全力推进脱困战略。大力推进司法重整工作,在辽源市人民政府支持下,继续推动引进重组方工作,积极 探索脱困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公司走出困境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因 1、司法重整风 2019年9月9日,公司收到辽源中院《通知书》。《通知书》提到,2019年9月6日,辽源中院收到申请人刘明英、李春霖 向辽源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辽源中院决定自2019年9月9日启动对本公司的预重整程 序,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2、土地、房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风险 由于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公司被债权人起诉,公司主要土地、房产和大部分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若公司上述资产被 司法强制执行,公司生产经营将会受到重大影响 3、诉讼风险 公司受资金流动性问题的影响,无法偿还多项到期债务,从而导致诉讼事项频发,银行账户及相关资产被冻结,对公 日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4、退市风险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人员变动风险 0年以来,公司先后发生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这些变动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有利于加快推进 公司重整进展的需要,核心管理层人事变动可能不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计划的执行,可能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有效执行风险 6、疫情影响风 自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先后在国内外爆发,对国内外汽车、电力设备、轨道交通等领域产业链造成影响, 导致公司下游市场的生产及消费稳定性下降。由于疫情发展的持续性及不确定性,对公司销售、物流等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砥砺前行,蓄势待发。二是全力以赴做好生产运行。积极争取流动资金支持,争取全面恢复生产,使公司步入正常的生产经 营状态。三是竭尽全力推进脱困战略。大力推进司法重整工作,在辽源市人民政府支持下,继续推动引进重组方工作,积极 探索脱困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公司走出困境。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 1、司法重整风险 2019年9月9日,公司收到辽源中院《通知书》。《通知书》提到,2019年9月6日,辽源中院收到申请人刘明英、李春霖 向辽源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辽源中院决定自2019年9月9日启动对本公司的预重整程 序,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2、土地、房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风险 由于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公司被债权人起诉,公司主要土地、房产和大部分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若公司上述资产被 司法强制执行,公司生产经营将会受到重大影响。 3、诉讼风险 公司受资金流动性问题的影响,无法偿还多项到期债务,从而导致诉讼事项频发,银行账户及相关资产被冻结,对公司 日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4、退市风险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人员变动风险 2020年以来,公司先后发生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这些变动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有利于加快推进 公司重整进展的需要,核心管理层人事变动可能不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计划的执行,可能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有效执行风险。 6、疫情影响风险 自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先后在国内外爆发,对国内外汽车、电力设备、轨道交通等领域产业链造成影响, 导致公司下游市场的生产及消费稳定性下降。由于疫情发展的持续性及不确定性,对公司销售、物流等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现金分红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分红年度合并 (含其他方 占合并报表中以其他方式金分红金额占 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总额式)占合并报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上市公司普通同司普通股东(份)现金分红属于上市公司 (含其他方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的净利润的比的金额普通股股东的 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的比例 的比率 019年 0.00% 0.00% 2018年 -4039,693,164. 0.00 0.00% 0.00 0.00% 2017年 0.00523,150,70443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l、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现金分红金额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红 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9 年 0.00 -9,391,633,080. 65 0.00% 0.00 0.00% 2018 年 0.00 -4,039,693,164. 66 0.00% 0.00 0.00% 2017 年 0.00 523,150,704.43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无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利源精 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利源精制 或“公司”)拟 非公开发行 资金。本人拟 以现金认购 利源精制非 公开发行的 80,994股 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 份”),现就 人认购利 精制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 锁定安排承 股份锁定承 2016年03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王民 诺及保证如 正常履行 08日 获得的标的 股份自该等 股份上市之 日起36个月 自该等股份 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 人不得解禁 持有的 ,880,994股 股份 人获得的标 的股份自该 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36 个月后,可以 转让标的股 nf乡 www.cninfocom.cn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无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王民 股份锁定承 诺 吉林利源精 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利源精制” 或“公司”)拟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本人拟 以现金认购 利源精制非 公开发行的 8,880,994 股 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 份”),现就本 人认购利源 精制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 锁定安排承 诺及保证如 下:一、本人 获得的标的 股份自该等 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即 自该等股份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 人不得解禁 持有的 8,880,994 股 股份。二、本 人获得的标 的股份自该 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可以 转让标的股 2016 年 03 月 08 日 三年 正常履行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份的100%, 即自该等股 份上市之日 起满36个月 后,本人可解 股股份。三 在上述锁定 期之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 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 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 定。四、若本 承诺,将承担 由此造成的 刃经济、法 股权激励承诺 (1)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目 前没有、将来 也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 关于同业竞有及将来从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王民、张永侠 争、关联交事的业务构 长期 常履行 易、资金占用成同业竞争 方面的承诺的任何活动 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 而给利源精 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2)对本人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份的 100%, 即自该等股 份上市之日 起满 36 个月 后,本人可解 禁 8,880,994 股股份。三、 在上述锁定 期之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 束后,由于公 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 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 定。四、若本 人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 由此造成的 一切经济、法 律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无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1)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目 前没有、将来 也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 利源精制现 有及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活动, 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 而给利源精 制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2)对本人 长期 正常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