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台湾地区一般大专学校都还未开设有关死亡问题或死亡教 育的课程。有关部门最近终于批准,各大学可以设立宗教系与宗教学研究 所,我们当可期待此后数年会有“死亡与死亡过程”之类的大学课程出现。 我在美国学府的上述教学经验,或可提供给中国教育界人士一些有益的参 考资料,稍尽抛砖引玉之劳
只3 死亡的尊严 有时候我想到自己的死亡,想到自己停止生存。我 想到,我怎能呼吸生命最后片刻的一口气呢?我还在过 我的人生之时,我怎么能离开它?我觉得有太多的事等 待我去做,我总在想我还活得太少。《活下去》这部电影 就是从这些想法中产生出来的。 黑泽明(日本著名电影导演) 伊凡·伊里奇的(往日)生活最是单纯,且最为平 凡,故是最恐怖可怕的。”托尔斯泰的这句名言蕴涵着两 层意思:在下层,一大半人从来不顾自己的生死问题,从 早到晚只是醉生梦死,因而无法参透“最单纯平凡”的日 常生活本身所涵盖的“最恐怖可怕”的“向死的存在”这 事实;在上层,我们要在平常的日子里找到一种高度精神 性的东西,借以建立自己的人生信念与生死态度。 傅伟勋(本书作者)
普鲁东:《灵魂离开大地》,1823年,油画 我现在知道了,当我们选择告别的时候我们能够随时 告别,心平气和地、安静地、带有尊严地死去。死并不是 生命冒险活动的结束而不过是身体的终结而已
死亡的尊严 的1自杀与安乐死的问题考察⑧ 前面已说过,随着经济繁荣、科技发展与生活水准的提高,现代人逐渐 注意到“生活品质”的重要性。由于“生活品质”包括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 也就必须联系到“死亡品质”。而所谓“死亡品质”,基本上所讲求的是“死 亡的尊严”( death with dignity)。我们可就理想条件与起码条件两个方面,去 了解“死亡的尊严”的本质。就理想条件而言,我们都希望面临死亡之时不 但能够感到此生值得,问心无愧,且有安身立命之感(不论是儒教意味的还 是其他宗教或哲学意味的)。同时也都希望能够避免恐惧、悲叹、绝望等负 面精神状态,能够死得自然,没有痛苦。如果可能,还有亲属或好友在旁照 顾,给予临终的本人精神安慰与人间温暖,则更好不过。就起码条件而言, 就算没有宗教信仰或没有找到高度精神性的生死意义,至少能够依照本人 (或本人所信任的家属友朋)的意愿,死得“像个样子”,无苦无乐,心平气和。 在目前的美国,一般所强调的是起码条件意义的死亡的尊严,这当然与涉及 法律问题的自杀、安乐死等死亡问题息息相关,可以说是人人关注的一项 “热门”课题。 涉及法律问题的死亡问题,除了自杀与安乐死之外,还有堕胎与死刑, 美国人之中赞成与反对的意见参半,几乎势均力敌。这几年来已造成极具 敏感性且相当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此刻我们还无法预测美国法律如何彻 底解决。我在这里暂且撇开堕胎与死刑,存而不论,专就自杀与安乐死予以 讨论,因为这两个问题与我上面所提到的起码条件意义的死亡的尊严较有 切身关系之故。 自古以来,几乎所有的社会(日本等社会算是极少数的例外)都谴责自 杀为一种逃避自我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反伦理道德的负面行为。几乎所有的 宗教都反对自杀,认为自杀是反常而无意义的生命逃避,这种行为解决不了 人生的根本问题。耶教(尤其天主教)根据“生命神圣原理”( the principle of sanctity of life),认为人的生命是神所赐予,因此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没 有资格剥夺生命,遑论自己的宝贵生命。因此,自杀不但是反伦理道德的行 为,更是反神的行为。印度教与传统佛教由于主张人与其他一切众生的轮 623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