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u1111对于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考虑到各地现有条件的不同情况,目前还不具备统一规定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条件,因此,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可以要求对本辖区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有关规划,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至于县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主要属于执行上级有关规划的安排,不再要求对其进行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E1111111111111森1-111
▪ 对于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考虑到各地 现有条件的不同情况,目前还不具备统一规定都 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条件,因此,本法第三十 六条规定,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可以要求对本辖区县级人 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有关规划,参照本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至于县级人民政府所属部 门及乡、镇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主要属于执行 上级有关规划的安排,不再要求对其进行专门的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已经2009年8月12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福拉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已经2009年8 月12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 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 第五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 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 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第七条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综合性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编写环境影响篇香章或者说明。雾1福
▪ 第七条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 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编制综合性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 境造成的影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 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 规划,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编写环境影响篇 章或者说明
第十五条夫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综合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1森
▪ 第十五条 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综合 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草 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作为 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 关。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 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 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六条夫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酒
▪ 第十六条 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专项 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 附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 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