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马克思、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CONTENTS一、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司法保障三、刑事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一四、刑事司法的民众参与K五、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要求
一、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 二、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司法保障 三、刑事审判权的独立行使 四、刑事司法的民众参与 第一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 CONTENTS 五、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要求
-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
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 1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马克思正确地回答了这些问题,深刻地揭示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辩证关系。马克思认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本质上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实体法是内容,而程序法则是表达内容的形式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马克思正确地回答了这些问题,深 刻地揭示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辩证关系。马克思认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本质上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实体法是内容,而程序法则是表达内容的形式
二、程序法为实体法服务按马克思的理解,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就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形式为内容的实现服务。因而实体法作为内容,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形式即程序法
二、程序法为实体法服务 按马克思的理解,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就是决定与 被决定的关系,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 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形式为内容的实 现服务。因而实体法作为内容,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形 式即程序法
三、程序法具有独立价值◆第一,肯定“公开的自由的诉讼”;第二,承认资产阶级国家民主的诉讼原则与诉讼形式:第三,揭露和批判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违法行为
三、程序法具有独立价值 u第一,肯定“公开的自由的诉讼” ; u第二,承认资产阶级国家民主的诉讼原则与诉讼形式; u第三,揭露和批判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