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度≥100毫米。按主要元素的原子数分数计,通常含硅 3-10%,通常含硼10-15%,通常可含有少于4%的碳、磷或 过渡族金属,其余成分为铁;按主要元素的重量计,通常含 硅1-6%,通常含硼2-5%,通常可含有少于1%的碳、磷或过 渡族金属,其余成分为铁。 主要用途: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可用于生产配电变压器、 电抗器、电机、中高频变压器用铁芯等行业 在立案公告中,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 则》:72029999、72249090、72269199。2016年6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 定(ⅠV)的公告(2016年第38号),明确非晶合金带材归 入税则号72269199,并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因此, 在终裁中,调查机关认定,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税则》:72269199。该税则号项下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以 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三、倾销和倾销幅度 (一)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调整项目的认定。 日本 1美特格拉斯安来工厂。 ( Metglas Yasugi Works) 2015年11月18日,调查机关立案对被调查产品发起反 倾销调查。当日,调查机关通知了日本驻华使馆,并将立案
6 宽度≥100 毫米。按主要元素的原子数分数计,通常含硅 3-10%,通常含硼 10-15%,通常可含有少于 4%的碳、磷或 过渡族金属,其余成分为铁;按主要元素的重量计,通常含 硅 1-6%,通常含硼 2-5%,通常可含有少于 1%的碳、磷或过 渡族金属,其余成分为铁。 主要用途: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可用于生产配电变压器、 电抗器、电机、中高频变压器用铁芯等行业。 在立案公告中,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 则》:72029999、72249090、72269199。2016 年 6 月 23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公布 2016 年商品归类决 定(IV)的公告(2016 年第 38 号),明确非晶合金带材归 入税则号 72269199,并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因此, 在终裁中,调查机关认定,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税则》:72269199。该税则号项下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以 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三、倾销和倾销幅度 (一)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调整项目的认定。 日本 1.美特格拉斯安来工厂。 (Metglas Yasugi Works) 2015 年 11 月 18 日,调查机关立案对被调查产品发起反 倾销调查。当日,调查机关通知了日本驻华使馆,并将立案
公告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在商务部网 站上查阅本案立案公告。美特格拉斯安来工厂是申请书中列 明的日本生产商。调查机关在立案当天将立案情况通知了该 公司。立案后,调查机关给予各利害关系方20天的时间参 加调查登记,给予所有利害关系方合理的时间获知立案有关 情况。调查机关将调查问卷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并通知使 馆。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本案调查 问卷 调查机关尽最大能力通知了美特格拉斯安来工厂,也尽 最大能力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醒不配合调查的后果,调查机 关已尽通知义务,但该公司未参加和配合调查活动,未提供 任何信息。在初裁中,对于调查机关已尽通知义务但没有提 供任何信息配合调查的公司,调查机关根据《反倾销条例》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可获得事实的基础上裁定其倾销幅度 本案中,申请人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确定日本出口产品倾销幅 度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产业学会和网站的信息等,未有其他 利害关系方提交其他信息。调查机关调查核实了中国海关和 公开获得的产业信息,查阅了相关网站、公开刊物。初裁中, 调查机关比较分析在调查中可获得的事实,认定申请人提供 的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申请人主张,采用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 确定正常价值,采用非关联客户购买进口产品的价格作为确
7 公告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在商务部网 站上查阅本案立案公告。美特格拉斯安来工厂是申请书中列 明的日本生产商。调查机关在立案当天将立案情况通知了该 公司。立案后,调查机关给予各利害关系方 20 天的时间参 加调查登记,给予所有利害关系方合理的时间获知立案有关 情况。调查机关将调查问卷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并通知使 馆。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本案调查 问卷。 调查机关尽最大能力通知了美特格拉斯安来工厂,也尽 最大能力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醒不配合调查的后果,调查机 关已尽通知义务,但该公司未参加和配合调查活动,未提供 任何信息。在初裁中,对于调查机关已尽通知义务但没有提 供任何信息配合调查的公司,调查机关根据《反倾销条例》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可获得事实的基础上裁定其倾销幅度。 本案中,申请人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确定日本出口产品倾销幅 度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产业学会和网站的信息等,未有其他 利害关系方提交其他信息。调查机关调查核实了中国海关和 公开获得的产业信息,查阅了相关网站、公开刊物。初裁中, 调查机关比较分析在调查中可获得的事实,认定申请人提供 的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申请人主张,采用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 确定正常价值,采用非关联客户购买进口产品的价格作为确
定出口价格和CIF价格的基础。初裁中,调查机关审查了申 请人确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CIF价格、相关调整项目的 方法和计算过程,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信息。初裁中, 调查机关决定,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价 格调整和CIF价格信息,确定该公司的倾销幅度 初裁后,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在终裁中,经 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机关决定维持初裁裁定。 2其他日本公司。 2015年11月18日,调查机关立案对日本和美国进口铁 基非晶合金带材发起反倾销调查。当日,调查机关通知了日 本驻华使馆,并将立案公告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 关系方均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本案立案公告。立案后,调 查机关给予各利害关系方20天的时间参加调查登记,给予 所有利害关系方合理的时间获知立案有关情况。调查机关将 调查问卷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并通知使馆。任何利害关系 方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本案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尽最大能力通知了所有利害关系方,也尽最大 能力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醒了不配合调查的后果。在初裁中, 对于调查机关已尽通知义务但没有提供必要信息配合调查 的公司,调查机关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在可获得事实的基础上裁定其倾销幅度。本案中,申请人向 调查机关提交了确定日本出口产品倾销幅度所依据的事实
8 定出口价格和 CIF 价格的基础。初裁中,调查机关审查了申 请人确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CIF 价格、相关调整项目的 方法和计算过程,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信息。初裁中, 调查机关决定,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价 格调整和 CIF 价格信息,确定该公司的倾销幅度。 初裁后,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在终裁中,经 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机关决定维持初裁裁定。 2.其他日本公司。 2015 年 11 月 18 日,调查机关立案对日本和美国进口铁 基非晶合金带材发起反倾销调查。当日,调查机关通知了日 本驻华使馆,并将立案公告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 关系方均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本案立案公告。立案后,调 查机关给予各利害关系方 20 天的时间参加调查登记,给予 所有利害关系方合理的时间获知立案有关情况。调查机关将 调查问卷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并通知使馆。任何利害关系 方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本案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尽最大能力通知了所有利害关系方,也尽最大 能力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醒了不配合调查的后果。在初裁中, 对于调查机关已尽通知义务但没有提供必要信息配合调查 的公司,调查机关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在可获得事实的基础上裁定其倾销幅度。本案中,申请人向 调查机关提交了确定日本出口产品倾销幅度所依据的事实
包括产业学会和网站的信息等,未有其他利害关系方提交其 他信息。调查机关调查核实了中国海关和公开获得的产业信 息,查阅了相关网站、公开刊物。初裁中,调查机关比较分 析在调查中可获得的事实,认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可获得 的最佳信息。 申请人主张,采用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 确定正常价值,采用非关联客户购买进口产品的价格作为确 定出口价格和CIF价格的基础。初裁中,调查机关审查了申 请人确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CIF价格、相关调整项目的 方法和计算过程,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信息。初裁中, 调查机关决定,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价 格调整和CIF价格信息,确定日本公司的倾销幅度。 初裁后,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在终裁中,经 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机关决定维持初裁裁定 美国 1美特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 Mets tglas, Inc) 2015年11月18日,调查机关立案对日本和美国进口铁 基非晶合金带材发起反倾销调查。当日,调查机关通知了美 国驻华使馆,并将立案公告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 关系方均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本案立案公告。美特格拉斯
9 包括产业学会和网站的信息等,未有其他利害关系方提交其 他信息。调查机关调查核实了中国海关和公开获得的产业信 息,查阅了相关网站、公开刊物。初裁中,调查机关比较分 析在调查中可获得的事实,认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可获得 的最佳信息。 申请人主张,采用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 确定正常价值,采用非关联客户购买进口产品的价格作为确 定出口价格和 CIF 价格的基础。初裁中,调查机关审查了申 请人确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CIF 价格、相关调整项目的 方法和计算过程,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信息。初裁中, 调查机关决定,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价 格调整和 CIF 价格信息,确定日本公司的倾销幅度。 初裁后,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在终裁中,经 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机关决定维持初裁裁定。 美国 1.美特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Metglas, Inc.) 2015 年 11 月 18 日,调查机关立案对日本和美国进口铁 基非晶合金带材发起反倾销调查。当日,调查机关通知了美 国驻华使馆,并将立案公告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 关系方均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本案立案公告。美特格拉斯
股份有限公司是申请书中列明的美国生产商。调查机关在立 案当天将立案情况通知了该公司。立案后,调查机关给予各 利害关系方20天的时间参加调查登记,给予所有利害关系 方合理的时间获知立案有关情况。调查机关将调查问卷登载 在商务部网站上,并通知使馆。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 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本案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尽最大能力通知了美特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也尽最大能力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醒不配合调查的后果,调 查机关已尽通知义务,但该公司未参加和配合调查活动,未 提供任何信息。初裁中,调查机关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 十一条的规定,在可获得事实的基础上裁定该公司倾销幅度 本案中,申请人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确定美国出口产品倾销幅 度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产业学会和网站的信息等,未有其他 利害关系方提交其他信息。调查机关调查核实了中国海关和 公开获得的产业信息,查阅了相关网站、公开刊物。初裁中, 调查机关比较分析在调查中可获得的事实,认定申请人提供 的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申请人主张,采用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 确定正常价值,采用非关联客户购买进口产品的价格作为确 定出口价格和CIF价格的基础。初裁中,调查机关审查了申 请人确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CIF价格、相关调整项目的 方法和计算过程,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信息。初裁中
10 股份有限公司是申请书中列明的美国生产商。调查机关在立 案当天将立案情况通知了该公司。立案后,调查机关给予各 利害关系方 20 天的时间参加调查登记,给予所有利害关系 方合理的时间获知立案有关情况。调查机关将调查问卷登载 在商务部网站上,并通知使馆。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 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本案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尽最大能力通知了美特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也尽最大能力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醒不配合调查的后果,调 查机关已尽通知义务,但该公司未参加和配合调查活动,未 提供任何信息。初裁中,调查机关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 十一条的规定,在可获得事实的基础上裁定该公司倾销幅度。 本案中,申请人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确定美国出口产品倾销幅 度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产业学会和网站的信息等,未有其他 利害关系方提交其他信息。调查机关调查核实了中国海关和 公开获得的产业信息,查阅了相关网站、公开刊物。初裁中, 调查机关比较分析在调查中可获得的事实,认定申请人提供 的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申请人主张,采用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 确定正常价值,采用非关联客户购买进口产品的价格作为确 定出口价格和 CIF 价格的基础。初裁中,调查机关审查了申 请人确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CIF 价格、相关调整项目的 方法和计算过程,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信息。初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