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萤会报告 研发部门为出口产品在境外的审査、注册提供关键文献资料支持,五子衍宗丸已获得韩国 注册批件;六类新药清脑宣窍滴丸和八类新药坤宝片的临床试验进展顺利;此外,公司对 部分品种的工艺完善也在进行中。 公司持续进行工艺改进、技术革新,以提高机械化水平,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提高 生产效率。工业单位严抓质量管理,除对质量管理制度做出修订外,在质量测定方面,也 总结出了更为高效的含量检测方法,加强了质量控制。公司北分厂散剂车间和前处理车间 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其中散剂车间成为北京市首个通过新版认证检查的制药车间。公 司生产基地在上半年顺利通过有关胶囊剂的专项检査和北京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 行动的专项检査,彰显了公司质量管理与诚信经营的良好素养。 上半年公司所属子公司运营情况良好,通过近年来对子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各相关 制度的建立健全,其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从而推动了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 升。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商业零售平台面对胶囊剂产品下架检査、保健品消费意愿下降等 不利因素,努力克服,积极应对,千方百计确保经营质量。 2012年,是同仁堂“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在“专 业化”的前提下,“先规范、后发展”,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深化和提升资产质量、经营 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同时,公司还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激发员 工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来保障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有效执行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落 实 2、占公司销售收入10%以上主营行业或产品的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年 (万元) (万元) 比上年同比上年同 (%) 期增减(%)期增减(%) 同期增减 药品 387,449.64211,202.4345.49 2.19 19.11上升1.41个百分点 3、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4、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5、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参股公司 6、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2012年上半年,涉及中医药事业、医药行业的十二五规划也相继出台,同期政府发布 了多项涵盖药品安全、药品流通、药品定价等相关环节的政策,对中医药在医疗体系中的 服务能力、在今后发展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医改的不断深化也令市场 结构发生改变。公司既要面对政策导向下的市场结构调整、消费需求变化,同时还要及时 跟进政策对制药企业在生产工艺、检测标准等方面的新要求。公司不仅需要正确理解政策, 及时把握市场需求,不断完善营销模式并组建符合长远发展目标的品种结构,同时还要做 到对生产、经营的上下游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公司的安全、平稳运营。 在政策的管制下,报告期内中药原材料价格虽有回调,但整体较以往相比仍处历史高 位;而气候变化所导致的部分中药材歉收,也将让公司面对市场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原材料 成本上涨问题。 今年以来,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结构、稳增长,国内经济虽然趋稳,但増 速已开始回落,市场的消费动力下降明显。而相较经济的维稳,企业仍然面临人工成本上 升、以及其他生产要素价格上行所带来的压力 面对上述诸多影响因素,公司认真部署积极应对。公司将深入硏究相关行业政策,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 11 研发部门为出口产品在境外的审查、注册提供关键文献资料支持,五子衍宗丸已获得韩国 注册批件;六类新药清脑宣窍滴丸和八类新药坤宝片的临床试验进展顺利;此外,公司对 部分品种的工艺完善也在进行中。 公司持续进行工艺改进、技术革新,以提高机械化水平,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提高 生产效率。工业单位严抓质量管理,除对质量管理制度做出修订外,在质量测定方面,也 总结出了更为高效的含量检测方法,加强了质量控制。公司北分厂散剂车间和前处理车间 已经通过新版 GMP 认证,其中散剂车间成为北京市首个通过新版认证检查的制药车间。公 司生产基地在上半年顺利通过有关胶囊剂的专项检查和北京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 行动的专项检查,彰显了公司质量管理与诚信经营的良好素养。 上半年公司所属子公司运营情况良好,通过近年来对子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各相关 制度的建立健全,其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从而推动了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 升。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商业零售平台面对胶囊剂产品下架检查、保健品消费意愿下降等 不利因素,努力克服,积极应对,千方百计确保经营质量。 2012 年,是同仁堂“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在“专 业化”的前提下,“先规范、后发展”,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深化和提升资产质量、经营 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同时,公司还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激发员 工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来保障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有效执行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落 实。 2、占公司销售收入 10%以上主营行业或产品的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万元) 营业成本 (万元)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药品 387,449.64 211,202.43 45.49 22.19 19.11 上升 1.41 个百分点 3、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4、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5、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参股公司。 6、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2012 年上半年,涉及中医药事业、医药行业的十二五规划也相继出台,同期政府发布 了多项涵盖药品安全、药品流通、药品定价等相关环节的政策,对中医药在医疗体系中的 服务能力、在今后发展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医改的不断深化也令市场 结构发生改变。公司既要面对政策导向下的市场结构调整、消费需求变化,同时还要及时 跟进政策对制药企业在生产工艺、检测标准等方面的新要求。公司不仅需要正确理解政策, 及时把握市场需求,不断完善营销模式并组建符合长远发展目标的品种结构,同时还要做 到对生产、经营的上下游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公司的安全、平稳运营。 在政策的管制下,报告期内中药原材料价格虽有回调,但整体较以往相比仍处历史高 位;而气候变化所导致的部分中药材歉收,也将让公司面对市场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原材料 成本上涨问题。 今年以来,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结构、稳增长,国内经济虽然趋稳,但增 速已开始回落,市场的消费动力下降明显。而相较经济的维稳,企业仍然面临人工成本上 升、以及其他生产要素价格上行所带来的压力。 面对上述诸多影响因素,公司认真部署积极应对。公司将深入研究相关行业政策,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萤会报告 面分析其所带来的影响,通过调研掌握市场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营销模式,组建既能满 足市场需求又可确保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品种梯队,保障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公司仍将 持续关注中药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把握购进良机,充分协调采购与生产、营销之间的 关系,不断优化库存结构以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继续以确保四个质量——资产质 量、经营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为核心,对更为先进且适合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进 行探索和尝试,更加合理的配置企业资源,更为充分的发挥员工的创新才能与工作热情, 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亦无延续至报告期内使用的前期募集资金。 2、自有资金投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工程项目建设投入为8,3390.17万元。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称“《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提升公司分红的透明度,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预案中严格按照《通 知》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第二百零六条至第二百一十条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 修订,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明确了公司应当制定现金分配计划的 条件与现金分配的具体比例,还明确了公司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多方吸取投资者的意 见,并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本次预案修订内容已于2012年6 月28日进行了披露。 自上市至今,公司每一年度都执行现金分红,且近四年来每一年的现金分红占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达到40%以上。充分体现了公司坚持善待投资者, 并以持续、稳定的业绩增长回报投资者的责任意识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 12 面分析其所带来的影响,通过调研掌握市场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营销模式,组建既能满 足市场需求又可确保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品种梯队,保障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公司仍将 持续关注中药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把握购进良机,充分协调采购与生产、营销之间的 关系,不断优化库存结构以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继续以确保四个质量——资产质 量、经营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为核心,对更为先进且适合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进 行探索和尝试,更加合理的配置企业资源,更为充分的发挥员工的创新才能与工作热情, 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亦无延续至报告期内使用的前期募集资金。 2、自有资金投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工程项目建设投入为 8,330.17 万元。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称“《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提升公司分红的透明度,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预案中严格按照《通 知》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第二百零六条至第二百一十条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 修订,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明确了公司应当制定现金分配计划的 条件与现金分配的具体比例,还明确了公司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多方吸取投资者的意 见,并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本次预案修订内容已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进行了披露。 自上市至今,公司每一年度都执行现金分红,且近四年来每一年的现金分红占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达到 40%以上。充分体现了公司坚持善待投资者, 并以持续、稳定的业绩增长回报投资者的责任意识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五、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巩固前期的治理工作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公司按照中国证 监会[2011]30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补 充了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 于主板上市公司2012年起执行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继续深化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工作。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经认真讨论编制了《公 司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并按照要求进行了相关的披露和备案工作。内部控制的建立健 全,不仅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推进,同时也是对公司内控体系顺利运行的重要保证,也 将更加有利于公司运营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对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2012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1,302,065,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 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2012年6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了2011年分红派息实施公告,除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 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已于7月10日发放完毕。 2、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于2012年6月28日披露了201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除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流通股 股东现金红利已于7月10日发放完毕。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 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同类算 交易 交易 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 内容 定价原则 价格交易金额额%式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购货原材料的价格由双方在不超市场 483.06 0.25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13 五、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巩固前期的治理工作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公司按照中国证 监会[2011]30 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补 充了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 于主板上市公司 2012 年起执行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继续深化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工作。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经认真讨论编制了《公 司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并按照要求进行了相关的披露和备案工作。内部控制的建立健 全,不仅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推进,同时也是对公司内控体系顺利运行的重要保证,也 将更加有利于公司运营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对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2012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1,302,065,6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201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了 2011 年分红派息实施公告,除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 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已于 7 月 10 日发放完毕。 2、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 201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除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流通股 股东现金红利已于 7 月 10 日发放完毕。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 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方 交易 内容 定价原则 交易 价格 交易金额 占同类 交易 额% 结 算 方 式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购货 原材料的价格由双方在不超 市场 483.06 0.25 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开发有限公司 过市场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价 172.87 0.09/金 定。同仁堂集团(含其附属公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福州)有限公司 司)不得以高于其向任何独立 484.77 0.25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的第三方销售相同产品的价 21,797.6111.40 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有限公司 格或市场每季度平均价格(以 4,900 北京御本堂药业有限公司 两者较低为准)作为向同仁堂 0.02 股份公司供应原材料的价格。 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同仁堂股份公司按照对其他市场1,068800.28 独立第三方销售产品的价格价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给予同仁堂集团(含其附属公 61.46 0.02 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有限公司 司)及其他关联方。 393.350.10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5,638.67 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3.14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4 截至本报告期末,购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910.28万元,销售发生关联交易金 额为7,171.46万元。 根据本公司上市之初与同仁堂集团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2007年4月26日签订 的补充协议、2008年2月28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随后的补充协议、2004年 2月27日签订并于2010年3月16日续签的《仓储保管合同》、以及2012年子公司同仁堂 商业与同仁堂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使用协议》,本公司支付集团公司以下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2年1-6月2011年16月依据 商标使用费 1,440,849.98 1,440,849.98 协议约定 土地租金 2,767,447.66 2,767,447.66 协议约定 仓储费 4,410,499.98 4,410,499.98 协议约定 房租 183,000.00 协议约定 报告期内上述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未发生显著变化。上述交易除《房屋使用协议》外在今后还将持续发生,并且根据协议约 定,集团公司可参考市场情况提高费用标准,但年增长幅度不得超过10%。 报告期内,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利润无不良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报告期末,本公司有应付同仁堂集团555.40万元的仓储等费用尚未支付,除此之 外,本公司没有其他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租赁资产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无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九)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事项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719,308,540股流通股,于2011年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14 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开发有限公司 过市场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 定。同仁堂集团(含其附属公 司)不得以高于其向任何独立 的第三方销售相同产品的价 格或市场每季度平均价格(以 两者较低为准)作为向同仁堂 股份公司供应原材料的价格。 价 172.87 0.09 金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福州)有限公司 484.77 0.25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21,797.61 11.40 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有限公司 4,900.56 2.56 北京御本堂药业有限公司 43.92 0.02 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 27.49 0.01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 同仁堂股份公司按照对其他 独立第三方销售产品的价格 给予同仁堂集团(含其附属公 司)及其他关联方。 市场 价 1,068.80 0.28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1.46 0.02 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有限公司 393.35 0.10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5,638.67 1.46 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3.14 -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4 - 截至本报告期末,购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7,910.28 万元,销售发生关联交易金 额为 7,171.46 万元。 根据本公司上市之初与同仁堂集团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 2007 年 4 月 26 日签订 的补充协议、2008 年 2 月 28 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随后的补充协议、2004 年 2 月 27 日签订并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续签的《仓储保管合同》、以及 2012 年子公司同仁堂 商业与同仁堂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使用协议》,本公司支付集团公司以下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2 年 1-6 月 2011 年 1-6 月 依据 商标使用费 1,440,849.98 1,440,849.98 协议约定 土地租金 2,767,447.66 2,767,447.66 协议约定 仓储费 4,410,499.98 4,410,499.98 协议约定 房租 183,000.00 协议约定 报告期内上述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未发生显著变化。上述交易除《房屋使用协议》外在今后还将持续发生,并且根据协议约 定,集团公司可参考市场情况提高费用标准,但年增长幅度不得超过 10%。 报告期内,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利润无不良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报告期末,本公司有应付同仁堂集团 555.40 万元的仓储等费用尚未支付,除此之 外,本公司没有其他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租赁资产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无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九)报告期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事项: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 719,308,540 股流通股,于 2011 年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11月30日自愿锁定承诺期满。自2011年12月1日起继续自愿锁定三年,至2014年1 月30日。若在承诺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 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十)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自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主 体和工作团队都保持不变。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有受 中国证监会稽査、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十二)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0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 委员会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151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十三)已披露重要信息索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 B065版、《上海证券报》B16版、《证券时报》D29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网披露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B010版、《上海证券 报》B40版、《证券时报》D16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上网披露。 3、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 报》B042版、《上海证券报》B40版、《证券时报》D81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网披露。 4、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26日《中国证券报》B012版、《上海证 券报》19版、《证券时报》B13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上网披露 5、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于2012年6月28日《中国证券报》B016版、 《上海证券报》B25版、《证券时报》D17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se.com.cn 上网披露。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B009 版、《上海证券报》B11版、《证券时报》D36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网披露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15 11 月 30 日自愿锁定承诺期满。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继续自愿锁定三年,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若在承诺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 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十)公司 201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主 体和工作团队都保持不变。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有受 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十二)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12.0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 委员会于 201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 151 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十三)已披露重要信息索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 B065 版、《上海证券报》B16 版、《证券时报》D29 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网披露。 2、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B010 版、《上海证券 报》B40 版、《证券时报》D16 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网披露。 3、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 报》B042 版、《上海证券报》B40 版、《证券时报》D81 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网披露。 4、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5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B012 版、《上海证 券报》19 版、《证券时报》B13 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网披露。 5、公司 201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B016 版、 《上海证券报》B25 版、《证券时报》D17 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网披露。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B009 版、《上海证券报》B11 版、《证券时报》D36 版,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网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