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子 在两千多年以前的战国时代,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阳翟大贾 吕不韦在赵国经商时,偶然结识了在赵国为人质的秦國公子异人,之 后,便不做买卖了,他耗费千金帮助异人回秦继承了王位。商人一向 唯利是图,吾不韦为何竟会如此慷慨呢?《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了 他在从事此项“壮举”之前与其父的一段对话,这段十分精彩的对话 坐 引 说出了这其中的奥妙。 吕不韦问其父:“‘耕田之利几倍?'日:‘十倍。珠玉之赢几倍? 子 三 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日:‘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 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 原来如此!吕不韦花费巨资帮助异人回秦继位,并非什么侠义 之行或仗义之举,而是非一般行商为贾之人所具有的心胸和胆识在 他经商谋利中的实践。吕氏父子可谓算破“天机”,当异人回到秦国 继位成君之后,吕不韦也便一步登天,当上了丞相,并受封文信侯,食 河南洛阳10万户、蓝田12县、家僮万人,富贵可谓达人臣之极①。为 什么在当时投机政治反倒比直接从事经济活动,能更快地发财致富 呢?我们认为是由政治权力在古代中国社会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 “权力”,在社会学及政治学中最普通的定义,是指一个人根据其 意愿而对他人的行为加以控制或决定的能力。在中国古代,这种权 ①参见《史记》卷85《吕不韦列传》,《战国策·茶策五》
力常常是无所不在的。纵观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学握了政治权 力的官僚老爷还有仁么事不归他管呢?他们“为民父母”,行政事务 要管、经济财政要管、日常礼节要管、断案要管,其他诸如老百姓种什 么庄稼、盖什么样的房子、梳什么发型、穿什么服饰等等都要由他来 管,真可谓无所不管!只要他有了权,什么都得他说了算。权力这个 东西很奇轻,它虽然不能直接满足人们的生理需求,但在君主集权制 条件下,却可以支配人们生理需求的物质资料。在这里,权力实际可 以和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挂起钩来。只要有了权,土地、财富、一切东 西都可以源源而来。吕氏父子以其商人所持有的敏锐目光,发现了 古代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历史事实:即政治权力在当时是比任何有 形的东西更值得追求的无价宝。如果一个人能掌握国家的最高权 力,成了皇上君主,便可以把全国的行政、立法、司法、赏罚以至生杀 兰 各种大权集于一身,便可“以天下恭养”①,可以对天下一切人随意 引 “生之、任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②。这是古代中国社会结构最 子 重要的一个特点。而正是由于政治权力所占据的这种突出位置,以 至古代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如土地运动、社会分配、阶级构成、思想 文化,以及社会兴衰与动荡安定等等,实际上都与权力发生着密切的 关系。我们认为,考察中国古代历史,不可不留意政治权力在古代社 会中的这种特殊位置与作用。 ①《战国策·秦策四》。 ②《管子·任法》。 2
君主集权国家的形成与特点 (一)君主独栽政体的形成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战国群雄的兼并战争中取得了最后的 胜利,把中央集权制度推向全国,使如此广大的土地和众多的人民, 第一次被置于一个政权实际上准确地说是一个人的统治之下。中国古 代这种权力至上的专制制度就是于此时趋向定型的。高度专制、残 主集权 暴的秦王朝在历史上权存了十余年,便土崩瓦解了。可是“秦亡,而 家的 秦法未败”,继起的汉王朝在政体上仍继承了秦的制度,以后历朝历 代无不沿袭,遂成为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传统。 成与特 这样一种制度是如何产生的呢?同其他事物一样,高度集权的 三 君主专制制度,非一朝一夕之功。事实上,素汉时确立的这种中央集 权形式的君主专制已是一种很完善的制度了,在此之前,有一个漫长 的形成过程。我们认为,秦汉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实是中国上 古以来政治制度、政体形式发展的必然趋向。 君主专制现象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严格说,它并不自秦汉 始。早在国家形成时期的商周时代,君主便拥有极高的权威了。《书 经》中保存了不少那个时代王的诰命,透过这些诰命可以看到这些君 主大多是一副专断独裁的面孔。全国的臣民、包括贵族,都要绝对服 从王的旨意。商代盘庚迁殷的故事就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史载 商王盘庚计划迁都于殷,但许多贵族、平民留恋故土,不愿迁徙。在 这种情况下,盘庚便对他的臣民们发出了严厉的威助:违王命者不仅 3
自身要受诛,连子孙也得遭殃!①像这类一人专断的恫吓,许多史籍 中都有记载。它反映了君主在当时国家中拥有说一不二的绝对权 威,表现了君臣之间的关系显然与民主政治或贵族共和相去甚远。 时以这么说,中国古代的国家机器从文明刚刚到来之初,就走上了一 条君主专制的道路。之所以会走上这一道路,我们认为是有其特殊 原因的, 1.血缘宗法关系一一君主专制的起点 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族机构,曾长期存在于我国的阶级社会中,这 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在古代中国,当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从而使国家 成为一种社会需要时,以前的原始氏族组织、机构却仍未瓦解,它只 君主集权国家 是在功能上适应了新的需要,开始以原氏族的机构履行国家职能,即 原氏族的机构变成了国家机器。例如商代,当商人进入阶级杜会后, 其统治部族内部尚保留着氏族组织。据今人研究:在商王国内,杜会 组织内部与杜会组织之间的血缘纽带并没有切断,当时支撑商王朝 成与特点 的杜会支柱就是商族内的诸商人宗族,特别是同姓宗族,商王国的社 会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与商族共同体内的亲族组织是相统一的。② 周人的情况则更为典型。周王朝社会政治制度的形式是所渭宗 法分封制。在这一制度下,周王子自为大宗,分封出去的各诸侯则为 小宗;诸侯分封之后,又在其所辖封域内册封其子弟、亲属、功臣为卿 大夫:受封之卿大夫又依法炮制,建立“侧室”或“分族”。这也就是师 服所说的“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③,在这里, 卿大夫以邑为家,诸侯以国为家,天子以天下为家。周天子与诸候、 ①《尚书·盘庚》戟商王语:“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究,我乃则殄灭之,无遗育, 无伸易种干兹新邑。往哉】生生!” ②见朱风瀚:《论商人诸宗族与商王朝的关系》,《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殷都学 刊增刊》985年2月。 ③《左传》桓公二年。 4
诸侯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一方面固然是政治关系,另一方 面也是血缘宗族关系。作为政治上的统治者来说,周王是君主:而作 为族的统率者来说,周王则是宗主。每个在血缘关系中处于不同等 差地位的家族,同时也是国家政治结构的不同环节。由此可见,血缘 宗族关系在古代中国国家形成过程中并没有受到破坏,而是和政治 关系系在一起,政权与族权、君统与宗统结合到一起了。 有的学者看到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与氏族血缘关系的这种密切 联系,因此断言:“在这氏族残余势力和贵族政治力量或强或弱还存 在的日子,专制制度的统治和专制主义意识…是不可能与之并立 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当时中国的政治社会中,氏族残余的血 缘关系与专制主义并非水火不容,血缘宗法关系并未给古代的君臣 关系带来任何民主:相反,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倒恰恰 是源于这种血缘亲族关系。 君主集权国 我国阶级社会中长期存在的血缘宗族是父权家长制的。“父” 的 字,《说文解字》曰:“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其字的本身就不 权限于指示亲子的生育关系,而包含有统治和权力的意义在里边。 成与特 在这种父权宗族内,父祖是统治的首脑,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他手中, 三 在家庭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即所谓“家无二主,尊无二上”①。在 家中拥有“至尊”地位的父家长,是家中的主宰,家族中所有人口,都 处于他的绝对权力之下。就家族内部一般成员而言,他们没有任何 个人的权利,其个性完全被淹没于血缘宗族之中,个人只是族的一个 小细胞,对外其全部权益要由家长来代表。因而,在春秋中期以前的 中国社会中,没有其有自我意识的独立的人,有的只是许许多多以贵 族为长的家族。正像张荫麟先生所描述的,作为这类宗族大家庭首 脑的贵族,“他作乱的时候领着整族作乱,他和另一个大夫作对就是 两族作对,他出走的时候,或者领着整族出走,他失败的时候,或者累 ①见《礼记·坊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