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选用工程设计文件中对应的计量单位。 4)选用国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中相应定额单位。 5同一工程项目新增相同的清单子目,其清单子目计量单位应一致。 4.2.7清单子目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清单子目工程数量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2同一工程项目新増相同的清单子目,其清单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一致 4.3项目清单 4.3.1项目清单表应载明概预算项目(分项)编码、清单子目编码、工程或费用名称、清单 子目名称、单位和工程量。 4.3.2项目清单表中的概预算项目(分项)编码、工程或费用名称以及相应的单位和工程量 计算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的有关规定。 4.3.3项目清单表中的清单子目编码、清单子目名称以及相应的单位和工程量计算应符合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4.3.4项目清单表中的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按座统计工程数量,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区分 主线、匝道(含被交道)分别统计工程数量,停车区和服务区区分匝道、场区分别统计工程 数量,除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停车区和服务区外的其他工程均应以 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工程数量统计 4.4计日工清单和暂估价清单 4.4.1计日工清单的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计日工表应列出编号、子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计日工项目内容和工程量应根据历史数据和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时估 4.4.2暂估价清单的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列出明细表
征求意见稿 3)选用工程设计文件中对应的计量单位。 4)选用国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中相应定额单位。 5 同一工程项目新增相同的清单子目,其清单子目计量单位应一致。 4.2.7 清单子目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清单子目工程数量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 3 章的有关规定。 2 同一工程项目新增相同的清单子目,其清单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一致。 4.3 项目清单 4.3.1 项目清单表应载明概预算项目(分项)编码、清单子目编码、工程或费用名称、清单 子目名称、单位和工程量。 4.3.2 项目清单表中的概预算项目(分项)编码、工程或费用名称以及相应的单位和工程量 计算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的有关规定。 4.3.3 项目清单表中的清单子目编码、清单子目名称以及相应的单位和工程量计算应符合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4.3.4 项目清单表中的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按座统计工程数量,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区分 主线、匝道(含被交道)分别统计工程数量,停车区和服务区区分匝道、场区分别统计工程 数量,除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停车区和服务区外的其他工程均应以 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工程数量统计。 4.4 计日工清单和暂估价清单 4.4.1 计日工清单的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计日工表应列出编号、子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 计日工项目内容和工程量应根据历史数据和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时估 定。 4.4.2 暂估价清单的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列出明细表。 10
2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列出明细表。 3暂估价表应由招标人完整填写。 4.5暂列金额 4.5.1用于支付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 及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 发生的索赔等费用。 4.5.2以清单各章合计为基数,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实际工程特点按3~10%费率计算
征求意见稿 2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列出明细表。 3 暂估价表应由招标人完整填写。 4.5 暂列金额 4.5.1 用于支付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 及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 发生的索赔等费用。 4.5.2 以清单各章合计为基数,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实际工程特点按 3~10%费率计算。 11
5最高投标限价 5.1一般规定 5.1.1依法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宜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5.1.2最高投标限价应以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基础并结合市场因素确定,并应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52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5.2.1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与审核的依据包括: 1本规范。 2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及现行部颁概算、预算 定额和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补充计价依据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6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地质勘査报告、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信息资料,包括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 信息以及市场询价资料等 9其他相关资料等。 5.2.2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以招标合同段为单位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应由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项目清 单预算表、工程量清单预算表、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量、单价表、计日工表(如有) 暂估价表(如有)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综合费率计算表、设备购置费计算表、专
征求意见稿 5 最高投标限价 5.1 一般规定 5.1.1 依法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宜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5.1.2 最高投标限价应以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基础并结合市场因素确定,并应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5.2 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5.2.1 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与审核的依据包括: 1 本规范。 2 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及现行部颁概算、预算 定额和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补充计价依据。 4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6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地质勘查报告、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信息资料,包括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 信息以及市场询价资料等。 9 其他相关资料等。 5.2.2 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以招标合同段为单位进行编制。 2 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应由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项目清 单预算表、工程量清单预算表、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量、单价表、计日工表(如有)、 暂估价表(如有)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综合费率计算表、设备购置费计算表、专 12
项管理费计算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计算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分项工程预算 表等一系列相关表格可根据建设管理需要选用 3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有关规定。 5.2.3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现行公路工程造价依据计算。 2现行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不适用或无法满足要求的,可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市场价格计算 3清单子目计价内容与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包含在相关 费率内的费用项目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不应重复计算 4髙填方和软基沉降监测、髙边坡稳定监测、桥梁施工监测、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和超前地 质预报等施工监测项目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时,工程量清单预算应在相应的费率标 准中考虑剔除。 524当公路行业概预算定额不能满足编制需要时,可按下列优先顺序使用补充计价依 据: 1工程所在地省级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概预算补充定额 2其他省份省级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概预算补充定额; 3工程所在地其他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概预算定额 4其他省份其他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概预算定额。 5.3最高投标限价确定 5.3.1最高投标限价应以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基础,按公式5.3.1进行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 (5.3.1) 式中:调整系数需通过市场调研或必要的数据统计,结合项目自身特点确定 5.3.2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 54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 5.4.1最高投标限价应随同招标文件或补遗书发布
征求意见稿 项管理费计算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计算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分项工程预算 表等一系列相关表格可根据建设管理需要选用。 3 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有关规定。 5.2.3 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现行公路工程造价依据计算。 2 现行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不适用或无法满足要求的,可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市场价格计算。 3 清单子目计价内容与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包含在相关 费率内的费用项目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不应重复计算。 4 高填方和软基沉降监测、高边坡稳定监测、桥梁施工监测、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和超前地 质预报等施工监测项目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时,工程量清单预算应在相应的费率标 准中考虑剔除。 5.2.4 当公路行业概预算定额不能满足编制需要时,可按下列优先顺序使用补充计价依 据: 1 工程所在地省级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概预算补充定额; 2 其他省份省级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概预算补充定额; 3 工程所在地其他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概预算定额; 4 其他省份其他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概预算定额。 5.3 最高投标限价确定 5.3.1 最高投标限价应以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基础,按公式 5.3.1 进行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 (5.3.1) 式中:调整系数需通过市场调研或必要的数据统计,结合项目自身特点确定。 5.3.2 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 5.4 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 5.4.1 最高投标限价应随同招标文件或补遗书发布。 13
5.4.2最高投标限价应发布总金额,根据工程管理需要可同时发布全部或部分关键子目综 合单价和主要材料价格
征求意见稿 5.4.2 最高投标限价应发布总金额,根据工程管理需要可同时发布全部或部分关键子目综 合单价和主要材料价格。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