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9 第五节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口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口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口是√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口是√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口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口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口是√否 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口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口是√否 是否存在己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口否 五.二(六)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口否 五.二、七)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口是√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口是√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口否 五.二、(三)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累计金额 性质 作为原告/申请 合计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或仲裁6728643487918:9898617618609865 1722% z、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单位 担保对象 是否为控 担保期间 是否 实际履行 担保责任履行 担保对象实际控制担保金额担保余额担保责任 人或其附 的金额起始终止类型类型必要 决策 属企业 日期日期 程序 山西贝特否 50000001300000130000 20192020保证连带已事 年9年7 前及
2020-049 3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 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六)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七)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一)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作为原告/申请 合计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人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或仲裁 672,864,348.79 88,998,749.86 761,863,098.65 17.22% z、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单位:元 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 是否为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或其附 属企业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实际履行 担保责任 的金额 担保期间 担保 类型 责任 类型 是否 履行 必要 决策 程序 起始 日期 终止 日期 山西贝特 瑞 否 50,000,000 13,000,000 13,000,000 2019 年 9 2020 年 7 保证 连带 已事 前及
2020-049 月19月3 时履 日 日 总计 500013000013000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0,000,000 13000,000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转让山西贝特瑞部分股权,山西贝特瑞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公司 向山西贝特瑞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 公司与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方)约定:公司原为山西贝特瑞提供的担保到期后 不再续保(即山西贝特瑞应在被担保债权到期时还淸被担保债权,消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山西贝 特瑞确保在贝特瑞系统内留有不少于最近一笔担保金额的应收货款余额,以防担保到期后无力偿还银 行贷款而导致本公司需履行担保责任 (二)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6450000000042,3362612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46150000022317,87159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3,700,000000 283,19274 6.其他 (三)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是否履行必要决临时报告披 策程序 露时间 宁波拜特测控 2019年3月 技术股份有限 委托关联方改 1,500,000.00 己事前及时履行19日 公司 造电池包 宁波拜特测控 2019年4月 技术股份有限购买设备 146,000.00 已事前及时履行29日 公司 中国宝安 为公司提供惜1000000000事前及时履行2019年4月 中国宝安 为公司提供借 78000000780000000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年4月 款 29日 宝安控股为公司提供担250000688000000已事前及时履行2019年7月
2020-049 31 月 19 日 月 3 日 时履 行 总计 - 50,000,000 13,000,000 13,000,000 - - - - -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0,000,000 13,000,000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0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0 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 0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转让山西贝特瑞部分股权,山西贝特瑞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公司 向山西贝特瑞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 公司与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方)约定:公司原为山西贝特瑞提供的担保到期后 不再续保(即山西贝特瑞应在被担保债权到期时还清被担保债权,消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山西贝 特瑞确保在贝特瑞系统内留有不少于最近一笔担保金额的应收货款余额,以防担保到期后无力偿还银 行贷款而导致本公司需履行担保责任。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645,000,000.00 42,333,626.12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461,500,000.00 22,317,871.59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3,700,000.000 283,192.74 6.其他 - -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 策程序 临时报告披 露时间 宁波拜特测控 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委托关联方改 造电池包 1,500,000.00 -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3 月 19 日 宁波拜特测控 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购买设备 146,000.00 -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4 月 29 日 中国宝安 为公司提供借 款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4 月 29 日 中国宝安 为公司提供借 款 78,000,000.00 78,000,000.00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4 月 29 日 宝安控股 为公司提供担 250,000,000.00 68,800,000.00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7 月
2020-049 保 日 宝安控股 为公司提供担 250,000,000.00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年7月 深瑞墨烯提供加工服务 500,000.00 310056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年8月 30日 深圳市研一科 2019年 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810000081000前及时履行月25610 宣城研一出售仪器设备 2019年10 192000.00 19197808已事前及时履行月25日 注: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公司补充认定了部分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于2020年3月13日补充确认。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办理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了公 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2、向关联方转让股权,为双方协商后议价进行,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与关联方签订购销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租赁合同,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且履行了相关程序,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年2月22日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议案》,公司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5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0元/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2月23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70人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25% 第二个行权期「以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50% 第三个行权期「以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75%。 第四个行权期以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100%。 根据《激励计划》,截止至2017年2月23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满,相关 的获授条件及行权条件已达成。除3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67名激励对象均满足获授条件和行权 条件。经公司与合格激励对象协商,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分两批进行,其中参与第一次行权(第 批)的合格激励对象共计47名,其余20名合格激励对象将在第一次(第二批)行权。 2017年11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3月,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第一批)已完成,公司对参与行权的47名合格激励对象共发行股票2,494500股,募集资金 2,4945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年6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第二批)。2018年9月,公司对参与行权的20名合格激励对象共发行股票1,698,750股,募集资 金1,132.5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激励计划》,截止至2018年2月23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满,相关 的获授条件及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条件的合格激励对象有63名。经公 司与激励对象沟通确认,黄友元、张晓峰、刘智良、赵勃、张庆来共5名激励对象选择暂不参与本 次行权,其本次未行权份额可在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因此,本次参与行权的合 格激励对象共计58名
2020-049 32 保 8 日 宝安控股 为公司提供担 保 250,000,000.00 -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7 月 8 日 深瑞墨烯 提供加工服务 500,000.00 31,005.65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8 月 30 日 深圳市研一科 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8,100,000.00 8,100,000.00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10 月 25 日 宣城研一 出售仪器设备 192,000.00 191,978.08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 年 10 月 25 日 注: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公司补充认定了部分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补充确认。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办理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了公 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2、向关联方转让股权,为双方协商后议价进行,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与关联方签订购销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租赁合同,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且履行了相关程序,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 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1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议案》,公司向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0 元/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2 月 23 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70 人。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5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6 年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25%。 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5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7 年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50%。 第三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5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8 年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75%。 第四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5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9 年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100%。 根据《激励计划》,截止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满,相关 的获授条件及行权条件已达成。除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 67 名激励对象均满足获授条件和行权 条件。经公司与合格激励对象协商,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分两批进行,其中参与第一次行权(第一 批)的合格激励对象共计 47 名,其余 20 名合格激励对象将在第一次(第二批)行权。 2017 年 11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 年 3 月,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第一批)已完成,公司对参与行权的 47 名合格激励对象共发行股票 2,494,500 股,募集资金 2,494.50 万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第二批)。2018 年 9 月,公司对参与行权的 20 名合格激励对象共发行股票 1,698,750 股,募集资 金 1,132.50 万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激励计划》,截止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满,相关 的获授条件及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条件的合格激励对象有 63 名。经公 司与激励对象沟通确认,黄友元、张晓峰、刘智良、赵勃、张庆来共 5 名激励对象选择暂不参与本 次行权,其本次未行权份额可在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因此,本次参与行权的合 格激励对象共计 58 名
2020-049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 股票发行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发行股数总额不超过 4,556,250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37.50万元,所募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激励计划》,截止至2019年2月23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已满,相关 的获授条件及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件的合格激励对象有61名。经公 司与激励对象沟通确认,黄友元、任建国、杨红强、王培初、李守斌、席小兵共6名激励对象选择 暂不参与本次行权;刘智良、张庆来共2名激励对象选择先行权其第二个考核期内未行权份额(刘 智良18万股、张庆来45万股),其第三个考核期内的可行权份额暂不行权;该8人本次未行权份 额可在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因此,本次参与行权的合格激励对象共计55名 2019年6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9月,公司向参与本次行权的55名合格激励 对象发行股票4,320000股,共募集资金总额2,880.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承诺开承诺结承诺 主体始日期束日期来源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深圳市 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贝特瑞”)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直接或间接经 营或投资与贝特瑞及其控股子公司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贝特瑞及其控股子公司经 营的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贝特 瑞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现有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2015 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 制人或年12 控股股月28 挂牌同业竞争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将避免与贝特瑞 承诺 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正在履行中 日 争。3、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未来从事的业务与贝特瑞及其控 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的其他企业将停 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将相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贝特瑞或转让给无关联关 系第三方,以消除同业竞争。4、本公 司将督促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 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为贝 特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 效。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遵守相关承诺,本公司将向贝特 瑞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5 本人持有的贝特瑞股票(包括送红股 董监高年12 挂牌限售承诺「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正在履行中 股本等)自贝特瑞股票挂牌之日起12 33
2020-049 33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 股票发行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发行股数总额不超过 4,556,250 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37.50 万元,所募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激励计划》,截止至 2019 年 2 月 23 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已满,相关 的获授条件及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件的合格激励对象有 61 名。经公 司与激励对象沟通确认,黄友元、任建国、杨红强、王培初、李守斌、席小兵共 6 名激励对象选择 暂不参与本次行权;刘智良、张庆来共 2 名激励对象选择先行权其第二个考核期内未行权份额(刘 智良 18 万股、张庆来 4.5 万股),其第三个考核期内的可行权份额暂不行权;该 8 人本次未行权份 额可在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因此,本次参与行权的合格激励对象共计 55 名。 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 年 9 月,公司向参与本次行权的 55 名合格激励 对象发行股票 4,320,000 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2,880.00 万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 主体 承诺开 始日期 承诺结 束日期 承诺 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实际控 制人或 控股股 东 2015 年 12 月 28 日 -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深圳市 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贝特瑞”)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直接或间接经 营或投资与贝特瑞及其控股子公司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贝特瑞及其控股子公司经 营的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贝特 瑞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现有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 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将避免与贝特瑞 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 争。3、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未来从事的业务与贝特瑞及其控 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的其他企业将停 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将相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贝特瑞或转让给无关联关 系第三方,以消除同业竞争。4、本公 司将督促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 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为贝 特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 效。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遵守相关承诺,本公司将向贝特 瑞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5 年 12 月 28 - 挂牌 限售承诺 本人持有的贝特瑞股票(包括送红股、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金转增的 股本等)自贝特瑞股票挂牌之日起 12 正在履行中
2020-049 日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贝特瑞 股票挂牌之日满12个月后,本人持有 的贝特瑞股票的转让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即 本人每年可转让贝特瑞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本人当年期初所持有贝特瑞股票 数量的25% 本人在贝特瑞股票挂牌之日所持贝特 瑞股票及其派生股份(包括送红股、未 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 本等)(以下简称“本人所持贝特瑞股 票”)自贝特瑞股票挂牌之日起12个 其他自 20152019 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贝特瑞股 然人股月28月28挂牌限售承诺/票挂牌之日起满12个月之当年及以 年12年12 后的三个自然年度(共计四个自然年已履行完毕 日 度)本人所持贝特瑞股票分四次均等 解除转让限制,即每次解除转让限制 的股票为本人在贝特瑞股票挂牌之日 所持贝特瑞股票数量的25%,相应的 贝特瑞派生股份亦按此比例解除转让 限制。”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同业竞争承诺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2)限售承诺 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挂牌。至2016年12月28日,公司挂牌已超过一年,按照规定,公司 为限售股份开始分批办理解除限售。 2017年1月17日,公司为股东限售股份办理了第一批解除限售,第一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 额为53,289580股,占解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63%,可转让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 2018年2月6日,公司为股东限售股份办理了第二批解除限售,第二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 为75,035,305股,占解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47%,可转让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此次解禁 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分三批全部解除转让 限制 2019年2月19日,公司为股东限售股份办理了第三批解除限售,第三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 额为1,351,481股,占解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可转让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 2020年2月17日,公司为股东限售股份办理了第四批解除限售,第四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 额为4,722,335股,占解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可转让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此次解禁 办理完成后,公司挂牌前自然人股东(除董监高外)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分四批次全部解除转让限制 此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定流通股(个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数量的25%)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且依法为公司新任、离任董监高(若有)办理股份限售 解禁手续。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六)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账面价值的比例% 占总资产 发生原因 银行存款 货币资金冻结 111,360,18551 1.34%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银行理财产品交易性金融质押 6,065934.25 007%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020-049 34 日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贝特瑞 股票挂牌之日满 12 个月后,本人持有 的贝特瑞股票的转让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即 本人每年可转让贝特瑞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本人当年期初所持有贝特瑞股票 数量的 25%。 其他自 然人股 东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019 年 12 月 28 日 挂牌 限售承诺 本人在贝特瑞股票挂牌之日所持贝特 瑞股票及其派生股份(包括送红股、未 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 本等)(以下简称“本人所持贝特瑞股 票”)自贝特瑞股票挂牌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贝特瑞股 票挂牌之日起满 12 个月之当年及以 后的三个自然年度(共计四个自然年 度)本人所持贝特瑞股票分四次均等 解除转让限制,即每次解除转让限制 的股票为本人在贝特瑞股票挂牌之日 所持贝特瑞股票数量的 25%,相应的 贝特瑞派生股份亦按此比例解除转让 限制。” 已履行完毕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同业竞争承诺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2)限售承诺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挂牌。至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挂牌已超过一年,按照规定,公司 为限售股份开始分批办理解除限售。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为股东限售股份办理了第一批解除限售,第一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 额为 53,289,580 股,占解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63%,可转让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20 日。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为股东限售股份办理了第二批解除限售,第二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 为 75,035,305 股,占解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47%,可转让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此次解禁 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分三批全部解除转让 限制。 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为股东限售股份办理了第三批解除限售,第三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 额为 1,351,481 股,占解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1%,可转让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22 日。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为股东限售股份办理了第四批解除限售,第四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 额为 4,722,335 股,占解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可转让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此次解禁 办理完成后,公司挂牌前自然人股东(除董监高外)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分四批次全部解除转让限制。 此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定流通股(个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数量的 25%)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且依法为公司新任、离任董监高(若有)办理股份限售、 解禁手续。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六)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 的比例% 发生原因 银行存款 货币资金 冻结 111,360,185.51 1.34%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银行理财产品 交易性金融 质押 6,065,934.25 0.07%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