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9 资产 质押 银行承兑汇票及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质押 24039,695.16 029%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房屋建筑物 固定资产抵押 25451871341307%贷款抵押 机器设备 固定资产抵押 801898653 0.97%贷款抵押 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其他 13.339,100.25 016%融资租赁资产 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抵押 231555557.23 2.79% 贷款抵押、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抵押 总计 721069051548 (三)自愿披露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诉讼事项 (1)沃特玛抵债系列案 综述:2018年,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分三个案件起诉沃特玛,诉讼请求沃特玛偿还货款、利息 及延迟付款违约金,相关案情已经于《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 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沃特玛应收款项的议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与深圳市沃特玛电 池有限公司及十堰茂竹签订《三方协议》,通过贝特瑞纳米接收十堰茂竹总价为26,050.96万元的电 池包,并用贝特瑞纳米对沃特玛的应收款项向十堰茂竹支付电池包价款的方式,解决各方债权债务问 题。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深 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解决应收款项之三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三方协议》尚未完全履行,相应案件进展描述如下文 案件一:2018年3月29日,因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沃”)未按协议约 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贝特瑞纳米将江西佳沃及连带担保责任人李金林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 院,诉讼请求江西佳沃偿还所拖欠的货款及延迟付款利息、违约金、李金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 金额为1,93192万元。诉讼过程中,法院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江西佳沃机器设备。2018年10月 29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因该案所涉货款已参与《三方协议》,贝特瑞纳米相关债权已经合并主 张,因此贝特瑞纳米于2019年7月10日向宝安区法院提出撤诉,尚未收到法院出具撤诉裁定书。 案件二:2018年3月30日,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陕西 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沃特玛”)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贝特瑞纳米将 上述公司及连带担保责任人李金林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上述公司偿还所拖欠的货款 及延迟付款利息、违约金、李金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金额为23,160.49万元。诉讼过程中,法院 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了深圳沃特玛及担保人李金林的相关财产。2018年7月13日,法院 开庭审理该案件。因该案所涉货款已参与《三方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三方协议》尚未完全 履行。2019年6月,贝特瑞纳米向法院递交《三方协议》履行情况的说明,争取让法院按公司的主张 对剩余债权审议判决。2019年12月6日贝特瑞纳米按法院要求递交商票的现状说明,2019年12月 13日再次按法院要求补充进一步说明。2019年12月29日法院安排再次开庭,但深圳沃特玛破产管 理人当庭提出中止审理,法院已准许中止审理。 案件三:2018年4月11日,因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沃特玛”)未按协 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将荆州沃特玛及连带担保责任人李金林起诉至荆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荆州沃特玛偿还所拖欠的货款及延迟付款利息、违约金、李金林承担连带 担保责仼,涉案金额为2,19332万元。2018年4月16日,贝特瑞纳米向法院申请将深圳沃特玛追加 为本案被告,对荆州沃特玛拖欠贝特瑞纳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立案后,荆州沃特玛提出管辖权异 议,法院裁定驳回后,荆州沃特玛上诉,二审裁定维持管辖权异议裁定。诉讼过程中,法院已采取财 产保全措施査封荆州沃特玛机器设备及库存。2019年2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因该案所涉 货款已参与《三方协议》,2019年4月,贝特瑞纳米向法院递交了《三方协议》尚未完全履行的情况 说明。2019年5月31日,贝特瑞纳米收到一审判决,判决荆州沃特玛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贝特瑞 纳米支付货款2030.4万元及利息,深圳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6月10日,深圳沃特玛提出上 诉,2019年10月31日,贝特瑞纳米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因深圳沃特玛未缴纳上诉费,视
2020-049 35 资产 质押 银行承兑汇票及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 质押 24,039,695.16 0.29%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房屋建筑物 固定资产 抵押 254,518,713.41 3.07% 贷款抵押 机器设备 固定资产 抵押 80,189,865.73 0.97% 贷款抵押 房屋及建筑物 固定资产 其他 13,339,100.25 0.16% 融资租赁资产 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 抵押 231,555,557.23 2.79% 贷款抵押、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抵押 总计 - - 721,069,051.54 8.69% - (三) 自愿披露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诉讼事项 (1)沃特玛抵债系列案 综述:2018 年,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分三个案件起诉沃特玛,诉讼请求沃特玛偿还货款、利息 及延迟付款违约金,相关案情已经于《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 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沃特玛应收款项的议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与深圳市沃特玛电 池有限公司及十堰茂竹签订《三方协议》,通过贝特瑞纳米接收十堰茂竹总价为 26,050.96 万元的电 池包,并用贝特瑞纳米对沃特玛的应收款项向十堰茂竹支付电池包价款的方式,解决各方债权债务问 题。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深 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解决应收款项之三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三方协议》尚未完全履行,相应案件进展描述如下文。 案件一:2018 年 3 月 29 日,因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沃”)未按协议约 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贝特瑞纳米将江西佳沃及连带担保责任人李金林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 院,诉讼请求江西佳沃偿还所拖欠的货款及延迟付款利息、违约金、李金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 金额为 1,931.92 万元。诉讼过程中,法院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江西佳沃机器设备。2018 年 10 月 29 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因该案所涉货款已参与《三方协议》,贝特瑞纳米相关债权已经合并主 张,因此贝特瑞纳米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向宝安区法院提出撤诉,尚未收到法院出具撤诉裁定书。 案件二:2018 年 3 月 30 日,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陕西 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沃特玛”)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贝特瑞纳米将 上述公司及连带担保责任人李金林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上述公司偿还所拖欠的货款 及延迟付款利息、违约金、李金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金额为 23,160.49 万元。诉讼过程中,法院 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了深圳沃特玛及担保人李金林的相关财产。2018 年 7 月 13 日,法院 开庭审理该案件。因该案所涉货款已参与《三方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三方协议》尚未完全 履行。2019 年 6 月,贝特瑞纳米向法院递交《三方协议》履行情况的说明,争取让法院按公司的主张 对剩余债权审议判决。2019 年 12 月 6 日贝特瑞纳米按法院要求递交商票的现状说明,2019 年 12 月 13 日再次按法院要求补充进一步说明。2019 年 12 月 29 日法院安排再次开庭,但深圳沃特玛破产管 理人当庭提出中止审理,法院已准许中止审理。 案件三:2018 年 4 月 11 日,因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沃特玛”)未按协 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将荆州沃特玛及连带担保责任人李金林起诉至荆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荆州沃特玛偿还所拖欠的货款及延迟付款利息、违约金、李金林承担连带 担保责任,涉案金额为 2,193.32 万元。2018 年 4 月 16 日,贝特瑞纳米向法院申请将深圳沃特玛追加 为本案被告,对荆州沃特玛拖欠贝特瑞纳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立案后,荆州沃特玛提出管辖权异 议,法院裁定驳回后,荆州沃特玛上诉,二审裁定维持管辖权异议裁定。诉讼过程中,法院已采取财 产保全措施查封荆州沃特玛机器设备及库存。2019 年 2 月 28 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因该案所涉 货款已参与《三方协议》,2019 年 4 月,贝特瑞纳米向法院递交了《三方协议》尚未完全履行的情况 说明。2019 年 5 月 31 日,贝特瑞纳米收到一审判决,判决荆州沃特玛在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向贝特瑞 纳米支付货款 2030.4 万元及利息,深圳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2019 年 6 月 10 日,深圳沃特玛提出上 诉,2019 年 10 月 31 日,贝特瑞纳米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因深圳沃特玛未缴纳上诉费,视
2020-049 为撤诉,一审判决生效。判决履行期届满后,贝特瑞纳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尚未立案执行。 (2)沃特玛项目资金案 2018年7月18日,因深圳沃特玛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项目资金义务,公司将深圳沃特玛起诉 至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深圳沃特玛偿还所拖欠的资金,涉案金额为1,080.00万元。2018 年8月21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2019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法院判决,判令深圳沃特玛于判决生 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支付科研资助经费1,080.00万元。判决后,深圳沃特玛电池提出上诉。2019年 6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因深圳沃特玛未交上诉费,视为撤诉,一审判决生效。 2019年7月30日公司在网上递交执行立案申请后立案,2019年12月24日收到深圳沃特玛破产案件 被受理的决定书及申报债权的通知书,2019年12月28日收到法院做出的终结执行的裁定 (3)国能系列案 案件一:2018年8月30日,因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能”)未按协议约定 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贝特瑞纳米将河南国能及担保人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国能”)、郭伟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河南国能及北京国能共同偿还所拖欠的货款 及利息、郭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金额为20,17950万元(包括本金及利息)。2019年9月11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2019年10月14日,贝特瑞纳米收到法院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 贝特瑞纳米货款19,8352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北京国能及郭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1月 6日收到北京国能上诉状。2019年12月12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二审已立案并分配法 案件二:2019年2月25日,因河南国能及北京国能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公司将河 南国能与北京国能及担保人郭伟起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河南国能与北京国能共同偿 还所拖欠的货款及利息、郭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金额为4,21301万元。2019年2月25日立案。 2019年9月30日开庭审理,2019年11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公司全部货款及部分利息的诉 求,另支持郭伟承担连带担保的诉求),判决已生效:代理律师已代表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三:2019年7月,河南国能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贝特瑞纳米,诉 讼请求贝特瑞纳米赔偿河南国能经济损失5,125.6万元。2019年7月23日河南国能向法院申请追加 公司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将索赔标的变更为8,689.00万元。2019年8月2日,公司收到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诉讼通知书,随后贝特瑞纳米提出管辖权异议。2019年8月22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河南国能提出上诉。2019年10月16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河南国能的上诉,维持原裁定,案件移交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审理 (4)遨优动力案 2019年3月25日,因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遨优动力”)未按协议约定履行 支付货款义务,贝特瑞纳米将遨优动力起诉至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2019年6月6日贝特瑞纳米收 到一审判决: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76160万元(判决时的货款余额) 逾期付款违约金。2019年7月15日,贝特瑞纳米完成网上执行立案申请。2019年7月22日,法 院出具正式执行立案受理通知书。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执行工作尚在进行中 (5)远东电池案 2019年12月11日,因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池”)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 务,本公司将远东电池起诉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远东电池支付货款2,11238万元 及相应违约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案尚在立案过程中
2020-049 36 为撤诉,一审判决生效。判决履行期届满后,贝特瑞纳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尚未立案执行。 (2)沃特玛项目资金案 2018 年 7 月 18 日,因深圳沃特玛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项目资金义务,公司将深圳沃特玛起诉 至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深圳沃特玛偿还所拖欠的资金,涉案金额为 1,080.00 万元。2018 年 8 月 21 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法院判决,判令深圳沃特玛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 5 日内向公司支付科研资助经费 1,080.00 万元。判决后,深圳沃特玛电池提出上诉。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因深圳沃特玛未交上诉费,视为撤诉,一审判决生效。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在网上递交执行立案申请后立案,2019 年 12 月 24 日收到深圳沃特玛破产案件 被受理的决定书及申报债权的通知书,2019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法院做出的终结执行的裁定。 (3)国能系列案 案件一:2018 年 8 月 30 日,因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能”)未按协议约定 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贝特瑞纳米将河南国能及担保人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国能”)、郭伟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河南国能及北京国能共同偿还所拖欠的货款 及利息、郭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金额为 20,179.50 万元(包括本金及利息)。2019 年 9 月 11 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2019 年 10 月 14 日,贝特瑞纳米收到法院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 贝特瑞纳米货款 19,835.20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北京国能及郭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 年 11 月 6 日收到北京国能上诉状。2019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二审已立案并分配法 官。 案件二:2019 年 2 月 25 日,因河南国能及北京国能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公司将河 南国能与北京国能及担保人郭伟起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河南国能与北京国能共同偿 还所拖欠的货款及利息、郭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金额为 4,213.01 万元。2019 年 2 月 25 日立案。 2019 年 9 月 30 日开庭审理,2019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公司全部货款及部分利息的诉 求,另支持郭伟承担连带担保的诉求),判决已生效;代理律师已代表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三:2019 年 7 月,河南国能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贝特瑞纳米,诉 讼请求贝特瑞纳米赔偿河南国能经济损失 5,125.6 万元。2019 年 7 月 23 日河南国能向法院申请追加 公司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将索赔标的变更为 8,689.00 万元。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收到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诉讼通知书,随后贝特瑞纳米提出管辖权异议。2019 年 8 月 22 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河南国能提出上诉。2019 年 10 月 16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河南国能的上诉,维持原裁定,案件移交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审理。 (4)遨优动力案 2019 年 3 月 25 日,因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遨优动力”)未按协议约定履行 支付货款义务,贝特瑞纳米将遨优动力起诉至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2019 年 6 月 6 日贝特瑞纳米收 到一审判决: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支付原告货款 2,761.60 万元(判决时的货款余额) 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9 年 7 月 15 日,贝特瑞纳米完成网上执行立案申请。2019 年 7 月 22 日,法 院出具正式执行立案受理通知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执行工作尚在进行中。 (5)远东电池案 2019 年 12 月 11 日,因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池”)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 务,本公司将远东电池起诉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远东电池支付货款 2,112.38 万元 及相应违约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案尚在立案过程中
2020-049 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普通股股本情况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期末 数量 比例% 本期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39903355 9265%13,450,165 412483,72 5 无限售其中:控股股东、实际311862 条件股控制人 331,81862 77.04% 0 3 37549% 董事、监事、高管8,10362018%-4,2007683,902852089% 核心员工 2,146562050%13007473443090.78% 有限售股份总数 31660.095 7.35%457391527086,1806.16% 有限售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条件股控制人 0 0.00% 0 00.00% 份 董事、监事、高管24457,118568%127756625,7346845.85% 核心员工 219,375 0.05% -1.013 218,362005% 总股本 430,693,65 439,56990 8.876,250 0 普通股股东人数 859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4月 公司向参与行权的58名合格激励对象共发行股票4556,250股,共募集资金3,037.50万元。 2019年6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9月,公司向参与本次行权的55名合格激励 对象发行股票4,320,000股,共募集资金2,880.00万元。 通过上述两次股票发行,公司总股本由期初的430693,650增至439569,900股 (八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股比例售份数量限售股份数 1宝安控股213,201062 0213,201,062 48.50% 0213,201,062 2中国宝安11617561 0118617,5612698% 0118617561 3北京华鼎31,503150 31503,150 7.17% 031,503,150 岳敏 239846644,16500019.819664 41%179884961,831,168 张啸 5,15200 5,152,000 1.17% 贺雪琴 270,000 1,280.003 7曾广胜 2,278.321 2,278321 0.52% 5695811,708,740 湖北省宏 泰华创新 兴产业投 2,250,000 2.250.000 0.51% 2,250.000 资有限公
2020-049 37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七)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399,033,55 5 92.65% 13,450,165 412,483,72 0 93.8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331,818,62 3 77.04% 0 331,818,62 3 75.49% 董事、监事、高管 8,103,620 1.88% -4,200,768 3,902,852 0.89% 核心员工 2,146,562 0.50% 1,300,747 3,447,309 0.78%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31,660,095 7.35% -4,573,915 27,086,180 6.1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0 0.00% 0 0 0.00% 董事、监事、高管 24,457,118 5.68% 1,277,566 25,734,684 5.85% 核心员工 219,375 0.05% -1,013 218,362 0.05% 总股本 430,693,65 0 - 8,876,250 439,569,90 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859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 年 4 月, 公司向参与行权的 58 名合格激励对象共发行股票 4,556,250 股,共募集资金 3,037.50 万元。 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 年 9 月,公司向参与本次行权的 55 名合格激励 对象发行股票 4,320,000 股,共募集资金 2,880.00 万元。 通过上述两次股票发行,公司总股本由期初的 430,693,650 增至 439,569,900 股。 (八)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宝安控股 213,201,062 0 213,201,062 48.50% 0 213,201,062 2 中国宝安 118,617,561 0 118,617,561 26.98% 0 118,617,561 3 北京华鼎 31,503,150 0 31,503,150 7.17% 0 31,503,150 4 岳敏 23,984,664 -4,165,000 19,819,664 4.51% 17,988,496 1,831,168 5 张啸 0 5,152,000 5,152,000 1.17% 0 5,152,000 6 贺雪琴 4,850,011 270,000 5,120,011 1.16% 3,840,008 1,280,003 7 曾广胜 2,278,321 0 2,278,321 0.52% 569,581 1,708,740 8 湖北省宏 泰华创新 兴产业投 资有限公 2,250,000 0 2,250,000 0.51% 0 2,250,000
2020-049 司 9黄映芳 1,040,623 292,500 1.333,123 0.30% 999844 333,279 招商创业 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 -626500 1.325,000 0.30% 1,325,000 有限合 伙) 合计 3996768929230004005998929112%23,39792937720196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宝安控股为股东中国宝安的全资子公司:股东贺雪琴担任股东中国宝安总裁助理一耶 股东曾广胜担任股东中国宝安董事一职;股东黄映芳担任股东中国宝安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除上 述情况外,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口是√否 控股股东情况 宝安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13,20106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850%,为法人股东 企业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层2803房 法定代表人 钟征宇 成立日期 1993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058546H 经营范围 「科技项目投资及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矿产品,机电产品,土特产 品的购销(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国宝安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18617,561股股份,持股比例2698%,并通过宝 控股间接持有公司485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548%的股份,为法人股东。 企业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及代码中国宝安(000095
2020-049 38 司 9 黄映芳 1,040,623 292,500 1,333,123 0.30% 999,844 333,279 10 青岛国信 招商创业 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1,951,500 -626,500 1,325,000 0.30% 0 1,325,000 合计 399,676,892 923,000 400,599,892 91.12% 23,397,929 377,201,96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宝安控股为股东中国宝安的全资子公司;股东贺雪琴担任股东中国宝安总裁助理一职; 股东曾广胜担任股东中国宝安董事一职;股东黄映芳担任股东中国宝安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除上 述情况外,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宝安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13,201,06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8.50%,为法人股东。 企业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8 层 2803 房 法定代表人 钟征宇 成立日期 1993 年 7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20568546H 经营范围 科技项目投资及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矿产品,机电产品,土特产 品的购销(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国宝安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118,617,561 股股份,持股比例 26.98%,并通过宝 安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48.5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75.48%的股份,为法人股东。 企业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及代码 中国宝安(000009.SZ)
2020-049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法定代表人 陈政立 成立日期 1990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 257921396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091965X0 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现代生物 经营范围 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0-049 39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8、29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政立 成立日期 1990 年 10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57,921.396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9665XD 经营范围 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现代生物 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