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利用现状 本轮土规调整采用与现行规划一样的转换方法,按照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编制规程确定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把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 成果通过基数转换形成本规划的规划基数。 基数转换后,2014年,斗门区土地总面积6138798公顷,其中 农用地4174258公顷、建设用地13106.14公顷、其他土地653926 公顷,分别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800%、21.35%、10.659%(见表1)。 其中建设用地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 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1075467公顷、2309.27公顷、42.2公 顷,分别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52%、3.76%、007% 表1斗门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61387.98 100 拼地 9583.59 15.61% 园地 3753.20 6.11% 农用地 林地 10735.54 17.49% 其他农用地 17670.25 28.78% 农用地合计 41742.58 68.00 城乡建设用地 10754.67 17.52% 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2309.27 3.76% 其他建设用地 42.2 0.07% 建设用地合计 13106.14 21.35% 水域 4925.78 8.02% 其他土地 自然保留地 1613.48 2.63% 其他土地合计 6539.26 10.65% 注:表中数据不闭合为四舍五入造成,并非计算错误。 三、规划范围、期限和基础数据 本次土规调整完善的对象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批复实施 的《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范围
3 二、土地利用现状 本轮土规调整采用与现行规划一样的转换方法,按照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编制规程确定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把 2014 年土地变更调查 成果通过基数转换形成本规划的规划基数。 基数转换后,2014 年,斗门区土地总面积 61387.98 公顷,其中 农用地 41742.58 公顷、建设用地 13106.14 公顷、其他土地 6539.26 公顷,分别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68.00%、21.35%、10.65%(见表 1)。 其中建设用地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 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 10754.67 公顷、2309.27 公顷、42.2 公 顷,分别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7.52%、3.76%、0.07%。 表 1 斗门区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61387.98 100 农用地 耕地 9583.59 15.61% 园地 3753.20 6.11% 林地 10735.54 17.49% 其他农用地 17670.25 28.78% 农用地合计 41742.58 68.0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10754.67 17.52% 交通水利用地 2309.27 3.76% 其他建设用地 42.2 0.07% 建设用地合计 13106.14 21.35% 其他土地 水域 4925.78 8.02% 自然保留地 1613.48 2.63% 其他土地合计 6539.26 10.65% 注:表中数据不闭合为四舍五入造成,并非计算错误。 三、规划范围、期限和基础数据 本次土规调整完善的对象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11 年批复实施 的《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规划范围
为珠海市斗门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井岸镇、白蕉镇、斗门 镇、乾务镇、莲洲镇、白藤街道六个镇(街)。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数 据,以2014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基础数据沿 用现行规划的方式,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要 求按照土地规划分类进行转换
4 为珠海市斗门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井岸镇、白蕉镇、斗门 镇、乾务镇、莲洲镇、白藤街道六个镇(街)。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数 据,以 2014 年为规划基期年,以 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基础数据沿 用现行规划的方式,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 号)要 求按照土地规划分类进行转换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主要依据 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确需突破的,应先 通过上级规划调整完善进行统筹平衡。 2、保护耕地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 护任务,布局有优化,质量有提高。 3、节约集约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 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 、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举行听 证,充分论证,调整完善方案要进行公示。 5、统筹兼顾原则 规划既具有一定的弹性也具备一定的刚性和权威性,规划调整完 善应该统筹耕地保护与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做好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维护土地规划的权威性。 、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主要依据 一、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确需突破的,应先 通过上级规划调整完善进行统筹平衡。 2、保护耕地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 护任务,布局有优化,质量有提高。 3、节约集约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 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 4、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举行听 证,充分论证,调整完善方案要进行公示。 5、统筹兼顾原则 规划既具有一定的弹性也具备一定的刚性和权威性,规划调整完 善应该统筹耕地保护与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做好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维护土地规划的权威性。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7、《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 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全域永久基 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32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 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城市周 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16)3号)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 1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 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 13、《关于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6)1051号); 14、《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5、《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 16、《珠海市斗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 17、《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8、《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9、其他相关文件和规范
6 5、《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6、《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 7、《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 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 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全域永久基 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32 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 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城市周 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16〕3 号);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 号); 1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 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 号); 13、《关于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6〕1051 号); 14、《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5、《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年)》(2015 年修订); 16、《珠海市斗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 17、《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8、《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19、其他相关文件和规范
第三章主要指标调整 调整前指标 根据现行规划,斗门区调整前各项指标如下表(见表2) 表2斗门区现行规划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规划基期年规划近期目标规划目标年 (2009年)年(2015年)(2020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21143 19708 18752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400 17679 17679 约束性 园地面积 4095 3279 2734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1015 11056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1592 14410 16289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215 12723 14395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8768 11704 13661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 1376 预期性 用地规模 1687 1894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477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 2269 3781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787 1312约東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787 1312 约束性 入均城镇工矿用地(平2 212 方米/人) 182 约束性 二、调整后指标 现行规划指标下达后,2015年,斗门区在珠海市统筹下,为支 援广东省横琴自由贸易区建设,调岀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300公 顷。根据《关于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6)1051号)(以下简称“1051号文”),珠海市追 加下达斗门区建设用地规模650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因 此,调整后,约束性指标方面,斗门区耕地保有量减少了3334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堿少了368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350
7 第三章 主要指标调整 一、调整前指标 根据现行规划,斗门区调整前各项指标如下表(见表 2): 表 2 斗门区现行规划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规划基期年 (2009 年) 规划近期目标 年(2015 年) 规划目标年 (2020 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21143 19708 18752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8400 17679 17679 约束性 园地面积 4095 3279 2734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1015 11056 11083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1592 14410 16289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215 12723 14395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8768 11704 13661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 用地规模 1376 1687 1894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2862 477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 模 — 2269 3781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787 1312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787 1312 约束性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 方米/人) 229 212 182 约束性 二、调整后指标 现行规划指标下达后,2015 年,斗门区在珠海市统筹下,为支 援广东省横琴自由贸易区建设,调出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300 公 顷。根据《关于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6〕1051 号)(以下简称“1051 号文”),珠海市追 加下达斗门区建设用地规模 650 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因 此,调整后,约束性指标方面,斗门区耕地保有量减少了 3334 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了 3685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 350